# 内经知要 · 三、色诊

- 书：[内经知要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9)（李中梓 · 宋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429-内经知要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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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三、色诊

《脉要精微论》曰∶夫精明五色者，气之华也（精明见于目，五色显于面，皆气之华也，言气而血在其中矣），赤欲如白裹朱，不欲如赭；白欲如鹅羽，不欲如盐∶青欲如苍璧之泽，不欲如蓝；黄欲如罗裹雄黄，不欲如黄土；黑欲如重漆色，不欲如地苍（五色之欲者，皆取其润泽。五色之不欲者，皆恶其枯槁也）。五色精微象见矣，其寿不久也（此皆五色精微之象也，凶兆既见，寿不久矣）。夫精明者，所以视万物，别白黑，审长短，以长为短，以白为黑，如是则精衰矣（脏腑之精气，皆上朝于目而为光明，故曰精明。若精明不能上奉，则颠倒错乱，岂能保其生耶）。

《灵枢·五色篇》曰∶明堂者鼻也，阙者眉间也，庭者颜也，蕃者颊侧也，蔽者耳门也。其间欲方大，去之十步，皆见于外，如是者寿必中百岁（庭者，天庭也，俗名额角，蕃蔽者，屏蔽四旁也，十步之外而部位显然，则方大可知，故寿可百岁也）。

明堂骨高以起，平以直，五脏次于中央，六腑挟其两侧，首面上于阙庭，王宫在于下极，五脏安于胸中，真色以致，病色不见，明堂润泽以清（五脏之候皆在中央，六腑之候皆在四旁。次者，居也。挟者，附也。下极，居两目之中，心之部也。心为君主，故称王宫。若五脏安和，正色自显，明堂必清润也）。五色之见也，各出其色部。部骨陷者，必不免于病矣。其色部乘袭者，虽病甚不死矣（五色之见，各有部位。若有一部骨弱陷下之处，则邪乘之而病。若色部虽有变见，但得彼此生王，有乘袭而无克贼者。病虽甚不死矣）。青黑为痛，黄赤为热，白为寒（此言五色之所主也）。

其色粗以明，沉夭者为甚，其色上行者病益甚，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（粗者，明爽之义。沉夭者，晦滞之义。

言色贵明爽，若晦滞者为病甚也。色上行者，浊气方升，故病甚。下行者，浊气已退，故病已）。五色各有藏部，有外部，有内部也。色从外部走内部者，其病从外走内；其色从内走外者，其病从内走外。病生于内者，先治其阴，后治其阳，反者益甚；其病生于阳者，先治其外，后治其内，反者益甚（五色各有藏部，言脏而腑在其中矣。外部者，六腑之表，六腑挟其两侧也。内部者，五脏之里，五脏次于中央也。凡病色先起外部，而后及内部者，其病自表入里，是外为本而内为标，当先治其外，后治其内。若先起内部，而后及外部者，其病自里出表，是阴为本而阳为标，当先治其阴，后治其阳。

若反之者，皆为误治，病必转甚矣）。

常候阙中，薄泽为风，冲浊为痹，在地为厥，此其常也，各以其色言其病（阙中，眉间也，肺之部也。风病在阳，皮毛受之，故色薄而泽。痹病在阴，肉骨受之，故色冲而浊。厥逆为寒湿之变，病起于下，故色之先于地。

地者，相家所谓地阁，即巨分巨屈之处也）。

大气入于脏腑者，不病而卒死（大气者，大邪之气也，如水色见于火部，火色见于金部之类。此元气大虚，贼邪已至，虽不病，必卒然而死矣）。

赤色出两颧，大如拇指者，病虽小愈，必卒死。黑色出于庭，大如拇指，必不病而卒死（形如拇指，最凶之色。

赤者出于颧。颧者应在肩，亦为肺部，火色克金，病虽愈必卒死。天庭处于最高，黑者干之，是肾绝矣。虽不病，必卒死也）。

庭者，首面也（天庭处于最高，应首面之有疾）。阙上者，咽喉也（阙上者，眉心之上也，应咽喉之有疾）。阙中者，肺也（阙中者，正当两眉之中也，色见者，其应在肺）。下极者，心也（下极者，眉心之下也，相家谓之山根，心居肺下，故下极应心）。直下者，肝也（下极之下为鼻柱，相家谓之年寿。肝在心之下，故直下应肝）。肝左者，胆也（胆附于肝之短叶，故肝左应胆，而在年寿之左右也）。下者，脾也（年寿之下，相家谓之准头，亦名土星，本经谓之面王，又名明堂。准头居面之中央，故属土应脾）。方上者，胃也（准头两旁为方上，即迎香之上，鼻隧是也。相家谓之兰台廷尉，与胃为表里，脾居中而胃居外，故方上应胃）。中央者，大肠也（人中外五分迎香穴，大肠之应也，亦在面之中，故曰中央）。挟大肠者，肾也（挟大肠迎香穴者，颊之上也。四脏皆一，惟肾有两，四脏居腹，惟肾附脊，故四脏次于中央，而肾独应于两颊）。当肾者，脐也（肾与脐对，故当肾之下应脐）。面王以上者，小肠也（面王，鼻准也，小肠为腑，应挟两侧，故面王之上，两颧之内，小肠之应也）。面王以下者，膀胱子处也（面王以下者，人中也，乃膀胱子处之应。子处者，子宫也。凡人人中，平浅而无髭者，多主无子。妇人亦以人中深长者，善产育。此以上皆五脏六腑之应也）。颧者，肩也（此下皆言肢节之应也。

颧为骨之本，居中部之上，故以应肩）。颧后者，臂也（臂接于肩，故颧后以应臂）。臂下者，手也。目内上者，膺乳也（目内 上者，阙下两旁也。胸两旁高处为膺，膺乳者，应胸前也）。挟绳而上者，背也（颊之外曰绳，身之后曰背，故背应于挟绳之上）。循牙车以下者，股也（牙车，牙床也。牙车以下主下部，故以应股）。中央者，膝也（中央者，牙车之中央也。）膝以下者，胫也。当胫以下者，足也（胫次于膝，足接于胫，以次而下也）。巨分者，股里也（巨分者，口旁大纹处也，股里者，股之内侧也）。巨阙者，膝膑也（巨阙，颊下曲骨也。膝膑者，膝盖骨也，此盖统指膝部而言）。

\r《灵枢》脏腑肢节应于面之图\pt14a3.bmp\r各有部分，有部分，用阴和阳，用阳和阴，当明部分，万举万当（部分既明，阴阳不爽，阳亢则滋其阴，谓之用阴和阳。阴寒则补其火，谓之用阳和阴。故明部分而施治法，万举万当也），能别左右，是谓大道；男女异位，故曰阴阳，审察泽夭，谓之良工（阳左阴右。左右者，阴阳之道路也，故能别左右，是为大道。男女异位者，男子左为逆、右为从，女子右为逆、左为从，故曰阴阳。阴阳既辨，然后审其色之润泽枯夭，以决死生，医之良也）。沉浊为内，浮泽为外（色之沉浊晦滞者为里，色之浮泽光明者为表）；黄赤为风，青黑为痛，白为寒，黄而膏润为脓，赤甚者为血；痛甚为挛，寒甚为皮不仁（凡五色之见于面者，可因是而测其病矣。痛甚即青黑之极也，寒甚即白之极也），五色各见其部，察其浮沉，以知浅深；察其泽夭，以观成败；察其散抟（音团）。以知远近；视色上下，以知病处（色之浮者病浅，色之沉者病深；润泽者有成，枯夭者必败；散而不聚者病近，抟而不散者病远。上下者，即前脏腑肢节之见于面者也）。

色明不粗，沉夭为甚；不明不泽，其病不甚（粗者，显也。言色之光明不显，但见沉滞枯夭，病必甚也。若虽不明泽，而不至于沉夭者。病必不甚也）。其色散，驹驹然未有聚，其病散而气痛，聚未成也（驹，马之小者，未装鞍辔，散而不聚也。譬色之散而无定者，病亦散而无坚积聚也，即有痛者，不过因无形之气耳）。肾乘心，心先病，肾为应，色皆如是（肾乘心者，水邪克火也。心先病于内，而肾之色则应于外，如黑色见于下极是也。

不惟心肾，诸脏皆然，此举一以例其余也）。男子色在于面王，为小腹痛，下为卵痛，其圜直为茎痛，高为本，下为首，狐疝 阴之属也（面王上，应有上字。面王上为小肠，下为膀胱子处。卵者，睾丸也。圜直，指人中水沟穴也，人中有边圜而直者，故人中色见主阴茎作痛。在人中上半者曰高，为茎根痛，在人中下半者为茎头痛，凡此皆狐疝 阴之病也。 即 也）。女子在于面王，为膀胱子处之病，散为痛，抟为聚，方圆左右，各如其色形。其随而下至胝为淫，有润如膏状，为暴食不洁（面王下，宜有下字。面王下为人中。主膀胱子处。色散为痛，无形之气滞也，色抟为聚，有形之血凝也。积之或方或圆，或左或右，各如其外见之形，若其色从下行而至尾 ，则为浸淫带浊，有润如膏之物，此症多因暴食不洁所致。不洁犹言不节，非污秽之谓也。或多食冷物，或多食热物，一切非宜之物皆是也）。

色者，青黑赤白黄，皆端满有别乡。别乡赤者，其色亦大如榆荚，在面王为不日（五色皆宜端满。端者，正色也，满者，充润也。别乡犹言它乡，即别部位也。如赤者心色，应见于两目之间，是其本乡。今见于面王，是别乡矣。不日者，不日而愈也。火色见于土位，是其相生之乡也。此举赤色为例，而五色缪见者，皆可类推矣）。其色上锐，首空上向，下锐下向，在左右如法（邪色之见，各有所向。其尖锐之处是乘虚所犯之方，故上锐者以首虚，故上向也。下锐亦然，其在左右者皆同此法）。

《五脏生成论》曰∶面黄目青，面黄目赤，面黄目白，面黄目黑者，皆不死（黄者，中央土之正色，五行以土为本，胃气犹在，故不死也）。面青目赤，面赤目白，面青目黑，面黑目白，面赤目青，皆死也（色中无黄，则胃气已绝，故皆死也）。

愚按∶望闻问切，谓之四诊，而望色居四诊之先，未有独凭一脉，可以施疗者。经曰∶切脉动静而视精明，察五色，观五脏有余不足、六腑强弱，形之盛衰，以此参伍，决死生之分。又曰∶形气相得，谓之可治。

色泽以浮，谓之易已。又曰∶能合色脉，可以万全。仲景尝以明堂阙庭尽不见察，为世医咎。好古尝论治妇人不能行望色之神，为病家咎，则色固不要欤，而医顾可忽欤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