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图翼 · 古今衡数不同

- 书：[类经图翼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8)（张介宾 · 明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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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古今衡数不同

郑世子曰∶按淮南子谓十二粟而当一分，十二分而当一铢，则一铢者，一百四十四粟也。汉志谓一千二百黍为十二铢，则一铢乃一百黍也。后汉志注又谓十粟重一圭，十圭重一铢，则一铢者亦惟百粟耳，更减淮南之数而不相合也。且汉制律度量衡，悉纷乱无纪。

臣家有汉钱数十枚，凡若干种，每种虽度数分寸仿佛，而浓薄轻重不匀。以汉食货志校之，彼志云∶货泉重五铢，货布重二十五铢，大泉重十二铢，大布重二十四铢。臣以今时等子，将钱每种或十枚或五枚，总秤之以均其轻重，而用算法求之，合其一两之数，则大泉合今三钱三分，货泉合今三钱五分，货布合今三钱七分，大布合今三钱八分，此皆汉时一两之数，而率皆乖异，与宋吕大临考古图之说相同。大率汉之一两，惟有今之三钱半强，是汉三两为今之一两强。其数与 黍之法不同者，盖因刘歆误以 黍为 ，故律、度、量、衡，四器皆失之小，其余器皿，率多舛谬矣。又史言晋之秤两，不与古同；梁陈根据古秤；齐以古秤一斤八两为一斤；后周玉秤四两，当古秤四两半；隋以古秤三斤为一斤；唐量衡与古校，皆三之一。

然史文缺略，今不能的悉其数。唐孙真人千金方曰∶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，今则以十（十当作百，传写之误。）黍为一铢，六铢为一分，四分为一两，（合今之六钱也。）十六两为一斤，此则神农之秤也。吴人以二两为一两，隋人以三两为一两，今根据四分为一两秤为定。（此唐秤十斤，正合今之六斤。）此说足以破其惑。而肘后方鹿鸣山序云∶古方药品分两，灸穴分寸，与今不类，为古今人体大小或异，血脉亦有差焉。此说非也，宋林亿等千金方凡例曰无稽之言莫此为甚者是也。又如千金方所载药升之制，上径一寸，下径六分，深八分。此升甚小，不知何代之量有如此者？又云半夏一升，秤重五两。校之不同。即所云诸药权量，大率类此，姑存其说，以见度量权衡长短大小轻重之不同耳。隋唐宋元之度量，校之累黍则失于长大；汉魏南北朝之度量，校之累黍则失于短小。宋儒论乐律者，率舍高而取下，论度量者，又舍大而取小，夫岂知适中之道哉？今选羊头山 黍中者一千二百粒，实于黄钟之龠无欠无余，以天平秤之，整有三钱，乃古半两也。两龠之黍，当天平六钱，为古一两。然则古秤一斤，当天平九两六钱，今之平秤一斤，是古一斤十两，盖三分两之二也。今大明钞尺七尺五寸，适合黍尺一丈；铁斛三升二合，适合黍量一斗；平秤九斤，适合黍权一秤。（十五斤曰一秤。）虽不同而实同，虽不用而实用，妙理存乎其间，而人未之知也。臣若不累黍亲验，亦不信有如此之妙。后世为钟律之学人，不可以其常用而忽之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