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二十九、阴阳虚搏病候死期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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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二十九、阴阳虚搏病候死期

（素问阴阳别论）

阴搏阳别，谓之有子。（注见前二十三。）阴阳虚，肠辟死。（阴阳虚者，尺寸俱虚也。肠辟，利脓血也。胃气不留，魄门不禁，而阴阳虚者，脏气竭也，故死。通评虚实论曰∶滑大者曰生，悬涩者曰死。）阳加于阴谓之汗。阳言脉体，阴言脉位。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，阴气泄矣，故阴脉多阳者多汗。）阴虚阳搏谓之崩。（阴虚者，沉取不足。阳搏者，浮取有余。阳实阴虚，故为内崩失血之证。）三阴俱搏，二十日夜半死。（三阴，手太阴肺、足太阴脾也。搏即真藏之击搏也。

二十日者，脾肺成数之余也。夜半阴极，气尽故死。）二阴俱搏，十三日夕时死。（二阴，手少阴心，足少阴肾也。十三日者，心肾之成数也。夕时者，阴阳相半，水火分争之会也。）一阴俱搏，十日平旦死。（一阴，手厥阴心主、足厥阴肝也。十日者，肝心生成之数也。平旦者，木火王极而邪更甚，故死。）三阳俱搏且鼓，三日死。（三阳，手太阳小肠、足太阳膀胱也。水一火二，故死在三日。其死之速者，以既搏且鼓，阳邪之盛极也。）三阴三阳俱搏，心腹满发尽，不得隐曲，五日死。（三阴三阳，脾肺小肠膀胱也。四脏俱搏则上下俱病，故在上则心腹胀满，至于发尽。发尽者，胀之极也。

在下则不得隐曲，阴道不利也。四脏俱病，惟以胃气为主，土数五，五数尽而死矣。）二阳俱搏，其病温，死不治，不过十日死。（二阳，手阳明大肠、足阳明胃也。十日者、肠胃生数之余也。此篇独缺一阳搏者，必脱简也。六经次序义，详疾病类七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