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三十四、六气补泻用有先后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427-类经.txt）

> 本文档由 [aibookbar.cn](https://aibookbar.cn) 生成，HTML 版见 [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/342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/342)。

## 三十四、六气补泻用有先后

（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）

帝曰∶夫子言春秋气始于前，冬夏气始于后，余已知之矣；然六气往复，主岁不常也，其补泻奈何？（初之气，始于立春前十五日，四之气，始于立秋前十五日，故春秋气始于前。三之气，始于立夏后十五日，终之气，始于立冬后十五日，故冬夏气始于后，此不易之次序也。然六气迭为进退，旧者去而新者来，往复不常，则其补泻之味，亦用有先后也。）岐伯曰∶上下所主，随其攸利，正其味，则其要也，左右同法。（司天在泉，上下各有所主，应补应泻，但随所利而用之，其要以正味为主也。左右间气，上者同于司天，下者同于在泉，故曰同法。）《大要》曰∶少阳之主，先甘后咸；

阳明之主，先辛后酸；太阳之主，先咸后苦；厥阴之主，先酸后辛；少阴之主，先甘后咸；太阴之主，先苦后甘。（主谓主岁，非客主之主也。按此即六气补泻之正味，六气胜至，必当先去其有余，后补其不足，故诸味之用，皆先泻而后补。）

佐以所利，资以所生，是谓得气。（自补泻正味之外，而复佐以所利，兼其所宜也。资以所生，助其化源也，是得六气之和平矣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