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六十、用针先诊反治为害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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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六十、用针先诊反治为害

（《灵枢·九针十二原篇》《小针解篇》）

凡将用针，必先诊脉，视气之剧易，乃可以治也。

（《灵枢·九针十二原篇》）。病之虚实，不易识也，必察于脉，乃可知之。故凡将用针，必先诊脉，察知重轻，方可施治，否则未有不误而杀人者矣。）五脏之气已绝于内，而用针者反实其外，是谓重竭，重竭必死，其死也静，（脏气已绝于内，阴虚也。反实其外，误益阳也。益阳则愈损其阴，是重竭也。阴竭必死，死则静也。）治之者辄反其气，取腋与膺。（腋与膺皆脏脉所出，气绝于内而复取之，则致气于外而阴愈竭矣。）五脏之气已绝于外，而用针者反实其内，是谓逆厥，逆厥则必死，其死也躁，（脏气已绝于外，阳虚也。反实其内，误补阴也。助阴则阳气愈竭，故致四逆而厥。逆厥必死，死必躁也。）治之者反取四末。（四末为诸阳之本，气绝于外而取其本，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。）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，害中而去则致气，精泄则病益甚而 ，致气则生为痈疡。（言中而不去，去针太迟也。不中而去，去针太早也。均足为害。此节与寒热病篇文同，但彼云不中而去则致气者是，此云害中者误也。详见前五十四。）

《小针解》曰∶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，脉口气内绝不至，（此释上文之义也。脉口浮虚，按之则无，是谓内绝不至，脏气之虚也。）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，有留针以致阳气，阳气至则内重竭，重竭则死矣，其死也无气以动，故静。（外者阳之分，阴气既虚，复留针于外以致阳气，则阴愈虚而气竭于内，无气以动，故其死也静。）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，脉口气外绝不至，（脉口沉微，轻取则无，是谓外绝不至，阳之虚也。）反取其四末之输，有留针以致其阴气，阴气至则阳气反入，入则逆，逆则死矣，其死也阴气有余，故躁。（阳气既虚，复留针四末以致阴气，则阳气愈竭，必病逆厥而死。阳并于阴，则阴气有余，故其死也躁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