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二十九、约方关格之刺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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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二十九、约方关格之刺

（《灵枢·禁服篇》全）

雷公问于黄帝曰∶细子得受业，通于九针六十篇，旦暮勤服之，近者编绝，久者简垢，然尚讽诵弗置，未尽解于意矣。外揣言浑束为一，未知所谓也。夫大则无外，小则无内，大小无极，高下无度，束之奈何？士之才力或有浓薄，智虑褊浅，不能博大深奥，自强于学若细子，细子恐其散于后世，绝于子孙，敢问约之奈何？（六十篇，古经数也。今失其传。编绝简垢，即韦编三绝之谓。垢，尘污也。盖古时无纸，书于竹简，以熟皮编之，故曰韦编。外揣，本经篇名。

所言浑束为一大则无外等义，见前十二。）黄帝曰∶善乎哉问也。此先师之所禁，坐私传之也，割臂歃血之盟也，子若欲得之，何不斋乎？雷公再拜而起曰∶请闻命于是也。乃斋宿三日而请曰∶敢问今日正阳，细子愿以受盟。黄帝乃与俱入斋室，割臂歃血。黄帝亲祝曰∶今日正阳，歃血传方，有敢背此言者，反受其殃。雷公再拜曰∶细子受之。黄帝乃左握其手，右授之书曰∶慎之慎之，吾为子言之。（盟者以血涂口旁曰歃血。歃音霎。）凡刺之理，经脉为始，营其所行，知其度量，内刺五脏，外刺六腑，（经脉为始，必先明经络也。营其所行，营行有终始也。知其度量，脉度有短长也。内刺五脏，外刺六腑，分表里出入也。此六句与经脉篇略同，详经络类首章。）审察卫气，为百病母，（卫气者，阳气也，卫外而为固者也。阳气不固，则卫气失常，而邪从卫入，乃生疾病，故为百病母。义详本类前二十六及疾病类四。）调其虚实，虚实乃止，泻其血络，血尽不殆矣。（泻实则虚，补虚则实，故虚实乃止。病在血者调之络，邪血去尽，则不殆矣。）

雷公曰∶此皆细子之所以通，未知其所约也。黄帝曰∶夫约方者，犹约囊也，囊满而弗约则输泄，方成弗约则神与弗俱，（约者，要也。约方约囊，其道同也。囊满弗约则输泄而倾，方成弗约则不切于用，盖杂则不精也。易曰∶精义入神，以致用也。不得其精，焉能入神？有方无约，即无神也，故曰神与弗俱。所谓约者，即前外揣篇浑束为一之义。）雷公曰∶愿为下材者弗满而约之。（满言欲博，约言欲精，弗满而约之，谓亦有不由博学而可得其快捷方式者否也，故曰愿为下材。）

黄帝曰∶未满而知约之以为工，不可以为天下师。（因满而约，约之善也。由博而精，精之至也。未满而知约，何约之有？

未博而言精，何精之有？若是者谓之为工，安足为天下师？是以言约者非满不可，言精者非博不可也。）雷公曰∶愿闻为工。黄帝曰∶寸口主中，人迎主外，两者相应，俱往俱来，若引绳大小齐等，春夏人迎微大，秋冬寸口微大，如是者名曰平人。（太阴行气于脏，故寸口主中。阳明行气于腑，故人迎主外。人迎寸口，一表一里也，故往来相应，欲其大小齐等若引绳之匀者，是为和调之脉。然人迎主阳，故必于春夏微大，寸口主阴，故必于秋冬微大，乃谓之平人也。）人迎大一倍于寸口，病在足少阳，一倍而躁，在手少阳。人迎二倍，病在足太阳，二倍而躁，病在手太阳。人迎三倍，病在足阳明，三倍而躁，病在手阳明。（义见前章。）盛则为热，虚则为寒，紧则为痛痹，代则乍甚乍间。（此言人迎脉也。乍甚乍间，即下文乍痛乍止之谓。）盛则泻之，虚则补之，紧痛则取之分肉，代则取血络且饮药，陷下则灸之，不盛不虚，以经取之，名曰经刺。（紧则为痛痹，故当取分肉。代因血气不调，故当取血络，且饮调和之药。脉陷下不起者有寒滞，故宜灸之。若不因血气之盛虚，而病有留于经络者，则当随经所在，或饮药，或灸刺以取之也。经刺义见前第五。）人迎四倍者，且大且数，名曰溢阳，溢阳为外格，死不治。必审按其本末，察其寒热，以验其脏腑之病。（脉之偏盛至于四倍者，乃为关格不治之证。若一倍二倍三倍，不过为病，而但有轻重之分耳，故当审其致病之本末，察其寒热脏腑而施之治也。）

寸口大于人迎一倍，病在足厥阴，一倍而躁，在手心主。寸口二倍，病在足少阴，二倍而躁，在手少阴。寸口三倍，病在足太阴，三倍而躁，在手太阴。（人迎寸口，相为表里，故上文云人迎一倍，病在足少阳，此云寸口一倍，病在足厥阴，胆与肝为表里也。一倍而躁，人迎在手少阳，寸口在手心主，三焦包络为表里也。凡后二倍三倍表里皆然。）盛则胀满、寒中、食不化，虚则热中、出糜、少气、溺色变，紧则痛痹，代则乍痛乍止。（此言寸口脉也。盛则外实中虚，故为胀满、寒中、食不化。虚则真阴不足，故为热中、出糜、少气、溺色变。糜，谓泄泻糜烂之物。）盛则泻之，虚则补之，紧则先刺而后灸之，代则取血络而后调之，陷下则徒灸之。陷下者，脉血结于中，中有着血，血寒，故宜灸之。不盛不虚，以经取之。（紧则为寒，故宜先刺后灸，欲其经易通，寒易去也。脉陷下者，以寒着于血，而血结为滞，故宜灸之也。代则取血络及不盛不虚义见上文。）寸口四倍者，名曰内关，内关者且大且数，死不治。必审察其本末之寒温，以验其脏腑之病，（义同前人迎四倍者。）通其营输，乃可传于大数。大数曰盛则徒泻之，虚则徒补之，紧则灸刺且饮药，陷下则徒灸之，不盛不虚以经取之。所谓经治者，饮药，亦曰灸刺。脉急则引，脉大以弱，则欲安静，用力无劳也。（营，经脉也。

输，荥输也。大数，大法也，即经脉、本输、终始、禁服等篇之义。徒，但也。陷下，义见上文。经取之，即所谓经治者，或饮药，或灸刺，皆可随经所宜而治也。脉急者，邪盛也，宜设法引去之。脉大以弱者，阴不足也，宜安静以养阴，用力无劳也。凡此皆大数大法也。故确知其盛，则但泻之；确知其虚，则但补之；确知其宜灸刺，则以灸刺；宜药饵，则以药饵。然必资学力，庶能无惑，是即约方之要，浑束为一之义也。若未满而云约者，必不学无术之下材耳，焉得为工？尚敢曰人之师哉？学人于此，必不可自欺以欺人也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