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六、三刺浅深五刺五脏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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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六、三刺浅深五刺五脏

（《灵枢·官针篇》）

脉之所居深不见者，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，以致其空脉气也。（刺深脉者，亦必微内其针，盖恐太过，反伤正气，故但久留而引致之，使其空中之脉气上行也。）脉浅者勿刺，按绝其脉乃刺之，无令精出，独出其邪气耳。（脉浅者最易泄气，故必先按绝其脉而后入针，则精气无所伤，独取其邪矣。）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，（自此至下文谷气，皆释终始篇之义。详见后十六。）先浅刺绝皮，以出阳邪；（绝，透也。浅刺皮腠，故出阳邪。）再刺则阴邪出者，少益深，绝皮致肌肉，未入分肉间也；（绝皮及肌，邪气稍深，故曰阴邪。大肉深处，各有分理，是谓分肉间也。）已入分肉之间，则谷气出。（谷气即正气，亦曰神气。出，至也。《终始篇》曰∶所谓谷气至者，已补而实，已泻而虚，故以知谷气至也。）故刺法曰∶始刺浅之，以逐邪气而来血气；后刺深之，以致阴气之邪；最后刺极深之，以下谷气。此之谓也。（凡刺之浅深，其法有三∶先刺绝皮，取卫中之阳邪也；再刺稍深，取营中之阴邪也；三刺最深，及于分肉之间，则谷气始下。下，言见也。

按终始篇之义，与此互有发明。）故用针者，不知年之所加，气之盛衰，虚实之所起，不可以为工也。（年之所加，如天元纪、至真要等论是也。气之盛衰，如八正神明论、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。知天地之气候，则人有五虚五实，皆可因而知矣。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，详运气类第一。）

凡刺有五，以应五脏。一曰半刺，半刺者，浅内而疾发针，无针伤肉，如拔毛状，以取皮气，此肺之应也。（此即前章毛刺之义，浅入而疾发，故可取皮分以应肺。）二曰豹文刺，豹文刺者，左右前后针之，中脉为故，以取经络之血者，此心之应也。（豹文者，言其多也，主取血脉，所以应心。）三曰关刺，关刺者，直刺左右，尽筋上，以取筋痹，慎无出血，此肝之应也。或曰渊刺，一曰岂刺。（关，关节也。左右，四肢也。尽筋，即关节之处也。慎无出血，血以养筋也。

肝主筋，刺筋所以应肝，渊刺、岂刺，皆古名也。）四曰合谷刺，合谷刺者，左右鸡足，针于分肉之间，以取肌痹，此脾之应也。（合谷刺者，言三四攒合，如鸡足也。邪在肉间，其气广大，非合刺不可。脾主肌肉，故取肌痹者，所以应脾。）

五曰输刺，输刺者，直入直出，深内之至骨，以取骨痹，此肾之应也。（输刺义见前章。肾主骨，刺深至骨，所以应肾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