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四、九针之宜各有所为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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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四、九针之宜各有所为

（《灵枢·官针篇》）

凡刺之要，官针最妙。（官，法也，公也。制有法而公于人，故曰官针。）九针之宜，各有所为，长短大小，各有所施也。不得其用，病弗能移。（用不得法，则不能去病。）疾浅针深，内伤良肉，皮肤为痈；（内伤良肉，则血流于内而溃于外，故皮肤为痈。）病深针浅，病气不泻，支为大脓。（病气不泻而伤其支络，故为大脓。凡病有沉浮，刺分深浅，过之则内伤，不及则外壅，邪反从之，后生大病。）病小针大，气泻太甚，疾必为害；（气泻太甚，元气伤也，故必为害。）

病大针小，气不泄泻，亦复为败。（针不及病，则病气不泄，而刺失其宜，故亦为败。）失针之宜，大者泻，小者不移。（当小而大则泻伤正气，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，皆失针之宜也。）已言其过，请言其所施。（上文言其过失，下文言其所施。）

病在皮肤无常处者，取以 针于病所，肤白勿取。（病在皮肤无常处者，火之游行也。用 针者，主泻阳气也。肤白则无火可知，故不宜刺。）

病在分肉间，取以圆针于病所。

病在经络痼痹者，取以锋针。

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，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。（此针宜于用补。分输，言各经也。）

病为大脓者，取以铍针。

病痹气暴发者，取以圆利针。

病痹气痛而不去者，取以毫针。

病在中者，取以长针。（中者，言其远也。）

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，取以大针。

病在五脏固居者，取以锋针，泻于井荥分输，取以四时。（四时义详后十八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