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八、五脏所合所荣所主五味所宜所伤之病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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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八、五脏所合所荣所主五味所宜所伤之病

（素问五脏生成篇）

心之合脉也，其荣色也，其主肾也。（心生血，血行脉中，故合于脉。血华在貌，故荣于色。心属火，受水之制，故以肾为主。）肺之合皮也，其荣毛也，其主心也。（肺属金，皮得金之坚，故合于皮。毛得皮之养，故荣于毛。五脏之应天者肺，故肺主皮毛。凡万物之体，其表必坚，正合干金之象，所谓物物一太极也。金受火之制，故肺以心为主。）肝之合筋也，其荣爪也，其主肺也。（肝属木，木曲直而柔，筋体象之，故合于筋。爪者筋之余，故荣于爪。木受金之制。故肝以肺为主。）脾之合肉也，其荣唇也，其主肝也。（脾属土，肉象地之体，故合肉也。脾气通于唇，故荣唇也。土受木之制，故脾以肝为主。）肾之合骨也，其荣发也，其主脾也。（肾属水，肾藏精，骨藏髓，精髓同类，故肾合骨。发为精血之余，精髓充满，其发必荣，故荣在发。水受土之制，故肾以脾为主。）是故多食咸，则脉凝泣而变色；（咸从水化，水能克火，故病在心之脉与色也。五味篇曰∶心病禁咸。泣，涩同。）多食苦，则皮槁而毛拔；（苦从火化，火能克金，故病在肺之皮毛也。五味篇曰∶肺病禁苦。）多食辛，则筋急而爪枯；（辛从金化，金能克木，故病在肝之筋爪也。五味篇曰∶肝病禁辛。）多食酸，则肉胝KT 而唇揭；（胝，皮浓也，手足骈胝之谓。酸从木化，木能克土，故病在脾之肉与唇也。五味篇曰∶脾病禁酸。胝音支。KT 音绉。）多食甘，则骨痛而发落。此五味之所伤也。（甘从土化，土能克水，故病在肾之骨与发也。五味篇曰∶肾病禁甘。）故心欲苦，（合于火也。）肺欲辛，（合于金也。）肝欲酸，（合于木也。）脾欲甘，（合于土也。）肾欲咸，（合于水也。）此五味之所合，五脏之气也。（凡此皆五味之合于五脏者。旧本也字在合字之下，于义不通，按全元起本及太素，俱云此五味之所合五脏之气也，今改从之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