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类经 · 三十四、手足阴阳系日月

- 书：[类经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7)（张介宾 · 明·天启四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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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三十四、手足阴阳系日月

（灵枢阴阳系日月篇 全）

黄帝曰∶余闻天为阳，地为阴，日为阳，月为阴，其合之于人奈何？岐伯曰∶腰以上为天，腰以下为地，故天为阳，地为阴。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，月生于水，故在下者为阴；手之十指以应十日，日主火，故在上者为阳。（日为阳精，故日主火。月为阴精，故月生于水。日为阳，阳数五，五者中数之奇也，二五为十，故旬有十日，而纪日者所以作十干也。月为阴，阴数六，六者中数之偶也，二六一十二，故岁有十二月，而纪月者所以作十二支也。其合于人，则腰以上为天，腰以下为地。手在腰之上，故属阳，而左右共十指，所以应十日也。足在腰之下，故属阴，而左右共十二经，所以应十二月也。）黄帝曰∶合之于脉奈何？岐伯曰∶寅者正月之生阳也，主左足之少阳；未者六月，主右足之少阳。卯者二月，主左足之太阳；午者五月，主右足之太阳。辰者三月，主左足之阳明；巳者四月，主右足之阳明。此两阳合于前，故曰阳明。申者七月之生阴也，主右足之少阴；丑者十二月，主左足之少阴。酉者八月，主右足之太阴；子者十一月，主左足之太阴。戌者九月，主右足之厥阴；亥者十月，主左足之厥阴。此两阴交尽，故曰厥阴。（此言十二支为阴，足亦为阴，故足经以应十二月也。然一岁之中，又以上半年为阳，故合于足之六阳。下半年为阴，故合于足之六阴。人之两足，亦有阴阳之分，则左为阳，右为阴。以上下半年之阴阳而合于人之两足，则正二三为阳中之阳，阳之进也，故正月谓之生阳。阳先于左而后于右，故正月主左足之少阳，二月主左足之太阳，三月主左足之阳明。四五六为阳中之阴，阳渐退、阴渐生也，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，五月主右足之太阳，六月主右足之少阳。然则一岁之阳，会于上半年之辰巳两月，是为两阳合于前，故曰阳明。阳明者，言阳盛之极也。七八九为阴中之阴，阴之进也，故七月谓之生阴。阴先于右而后于左，故七月主右足之少阴，八月主右足之太阴，九月主右足之厥阴。十月十一十二月为阴中之阳，阴渐退、阳渐生也，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，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，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。然则一岁之阴，会于下半年之戌亥两月，是为两阴交尽，故曰厥阴。厥者，尽也，阴极于是也。此总计一岁阴阳之盛衰，故正与六合，二与五合，三与四合，而阳明合于前也。七与十二合，八与十一合，九与十合，而厥阴合于后也。非如六气厥阴主风木、阳明主燥金者之谓。）甲主左手之少阳，己主右手之少阳。乙主左手之太阳，戊主右手之太阳。丙主左手之阳明，丁主右手之阳明。此两火并合，故为阳明。庚主右手之少阴，癸主左手之少阴。辛主右手之太阴，壬主左手之太阴。（此言十干为阳，手亦为阳，故手经以应十日也。十日之中，居前者木火土为阳，居后者金水为阴，阳以应阳经，阴以应阴经，亦如足之与月也。故甲主左手之少阳，乙主左手之太阳，丙主左手之阳明，己主右手之少阳，戊主右手之太阳，丁主右手之阳明。十干之火在于丙丁，此两火并合，故为阳明也。自己以后，则庚辛壬癸，俱金水为阴，故庚主右手之少阴，辛主右手之太阴，癸主左手之少阴，壬主左手之太阴。第足言厥阴而手不言者，盖足以岁言，岁气有六；手以旬言，旬惟五行而已。且手厥阴者心包络也，其脏附心，故不言耳。足手阴阳俱有图。）故足之阳者，阴中之少阳也；足之阴者，阴中之太阴也。手之阳者，阳中之太阳也；手之阴者，阳中之少阴也。腰以上者为阳，腰以下者为阴。（此即两仪四象之道，阴中无太阳，阳中无太阴。故足为阴，而阴中之阳惟少阳耳，阴中之阴则太阴也。手为阳，阳中之阴惟少阴耳，阳中之阳则太阳也。故以腰之上下分阴阳，而手配十干，足配十二支，而三阴三阳各有所属焉。可见腰以上者，阳中亦有阴，腰以下者，阴中亦有阳也。）其于五脏也，心为阳中之太阳，肺为阳中之少阴，肝为阴中之少阳，脾为阴中之至阴，肾为阴中之太阴。（五脏以心肺为阳，故居膈上而属手经。肝脾肾为阴，故居膈下而属足经。然阴阳之中，又有阴阳之分，亦如上节足手之义。故金匮真言论曰∶阳中之阳，心也；阳中之阴，肺也；阴中之阴，肾也；阴中之阳，肝也；阴中之至阴，脾也。义与此同。

详阴阳类五。）黄帝曰∶以治之奈何？岐伯曰∶正月二月三月，人气在左，无刺左足之阳。（人气所在，不可以刺，恐伤其王气也。正月在左足之少阳，二月在左足之太阳，三月在左足之阳明，刺所当忌也。）四月五月六月，人气在右，无刺右足之阳。（四月在右足之阳明，五月在右足之太阳，六月在右足之少阳，刺所当忌。）七月八月九月，人气在右，无刺右足之阴。（七月在右足之少阴，八月在右足之太阴，九月在右足之厥阴，皆当忌刺。）十月十一月十二月，人气在左，无刺左足之阴。（十月在左足之厥阴，十一月在左足之太阴，十二月在左足之少阴，皆当忌刺。愚按∶本篇但言人气在足之刺忌而不言手者，盖言足之十二支，则手之十干可类推矣。故甲乙丙在左手之少阳太阳阳明，己戊丁在右手之少阳太阳阳明，庚辛在右手之少阴太阴，癸壬在左手之少阴太阴，皆不可以刺也。）黄帝曰∶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王春，春者苍色主肝，肝者足厥阴也。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，不合于数何也？（五行以东方甲乙为木而王于春，在色为苍，在脏为肝，在经为足厥阴。今上文以为左手之少阳，是不合于数也，故有此问。）岐伯曰∶此天地之阴阳也，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。且夫阴阳者，有名而无形，故数之可十，离之可百，散之可千，推之可万，此之谓也。（天地之阴阳，言变化之多也。夫干支手足者，分上下也。左右少太者，辨盛衰也。今甲为天干之首，故当主左手之少阳，非四时五行之次，厥阴风木之列也。且夫阴阳之道，有名无形，可以十，可以百，可以千，可以万，左右逢原，无非其道，故不可以执一论之。

数之可十四句，又见前二十九及运气类四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