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医经原旨 · 论治第八

- 书：[医经原旨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25)（薛雪 · 清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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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论治第八

阴阳者，天地之道也，万物之纲纪，变化之父母，生杀之本始，神明之府也。（凡天地万物，变化生杀，神明之道，总不外乎阴阳之理，故阴阳为万事之本。）治病必求于本。（万事万变，既皆本于阴阳，而病机、药性、脉息、论治则最切于此，故凡治病者在必求于本，或本于阴，或本于阳。求得其本，然后可以施治。“本”之一字，合之则唯一，分之则无穷。所谓“合之唯一”者，阴阳也，未有不明阴阳而能知事理者，亦未有不明阴阳而能知疾病者，此天地万物之大本，必不可不知也。所谓“分之无穷”者，有变必有象，有象必有本，凡事有必不可罔顾者，即本之所在也。死以生为本，欲救其死，勿伤其生；邪以正为本，欲攻其邪，必顾其正；阴以阳为本，阳在则生，阳尽则死；静以动为本，有动则活，无动则止；血以气为本，气来则行，气去则凝；证以脉为本，脉吉则吉，脉凶则凶；先者后之本，从此来者，须从此去；急者缓之本，孰急可忧，孰缓无虑；内者外之本，外实者何伤，中败者堪畏；下者上之本，滋苗者先固其根，伐下者必枯其上；虚者实之本，有余者拔之无难，不足者攻之何忍？真者假之本，浅陋者只知见在，精妙者疑似独明；

至若医家之本在学力，学力足以尽求本之妙，始可与言治矣。《淮南子》曰∶所以贵扁鹊者，知病之所从生也；所以贵圣人者，知乱之所由起也。）顺其志。（顺之为用，最为肯綮。不顺，不能因其势以利导之，非通变之士也。）故入国问俗，入家问讳，上堂问礼，临病患问所便。（问病患之所便，即取顺之道也。）

夫中热消瘅则便寒，寒中之属则便热。（此下皆言治病之所便也。中热者，中有热也。消瘅者，内热为瘅，善饥渴而日消瘦也。凡热在中，则治便于寒；寒在中，则治便于热。是皆所以顺病情而救之也。）胃中热则消谷，令人悬心善饥，（消谷者，谷食易消也。悬心者，胃火上炎，心血被烁而悬。悬，不宁也。胃热消谷，故令人善饥。）脐以上皮热。肠中热则出黄如糜，（脐以上者，胃与小肠之分也，故脐以上皮热者，肠中亦热也。出黄如糜者，以胃中湿热之气传于小肠所致也。糜，腐烂也。上二节皆热证便寒之类。）脐以下皮寒。

胃中寒则腹胀，肠中寒则肠鸣飧泄。（脐以下皮寒者，以肠胃中寒也。胃中寒则不能运化而为腹胀，肠中寒则阴气留滞，不能泌别清浊而为肠鸣飧泄，是皆寒证便热之类。）胃中寒，肠中热，则胀而且泄。

（上文言肠中寒者泄，而此言肠中热者泄，所以有热泄、寒泄之不同，而热泄谓之“肠垢”，寒泄谓之“溏”也。）胃中热，肠中寒，则疾饥小腹痛胀。（胃中热则善消谷，故疾饥。肠中寒则阴气聚结不行，故小腹切痛而胀。上二节皆当因其寒热，而随所宜以调治者也。）胃欲寒饮，肠欲热饮，禁之则逆其志，顺之则加其病。（胃中热者欲寒饮，肠中寒者欲热饮，缓急之治，当有先后。而喜恶之欲，难于两从，且以贵人多任性，此顺之所以难，而治之当有法也。）告之以其败，导之以所便。春夏先治其标，后治其本；秋冬先治其本，后治其标。

（此言治有一定之法，有难以顺其私欲而可为假借者，故特举标本之治，以言其概耳。春夏发生，宜先养气以治标；秋冬收藏，宜先固精以治本。）便其相逆。（便其相逆者，委曲以便其情也。）饮食衣服，适其寒温∶寒无凄怆，暑无出汗；食饮者，热无灼灼，寒无沧沧。寒温中适，故气将持，乃不致邪僻也。（适，当也。

此言于便之之中而欲得其当也。即如饮食衣服之类，法不宜寒欲寒，但可令其微寒，而勿使至于凄怆；法不宜热欲热，但可令其微热，而勿使至于汗出。又如饮食之欲热者，亦不宜灼灼之过，欲寒者，亦不宜沧沧之甚。寒热适其中和，则元气得以执持，邪僻无由而致，是即用顺之道也。否则治民与自治，治彼与治此，治小与治大，治国与治家，未有逆而能治之也。）

气有多少，病有盛衰，治有缓急，方有大小；（五运六气，各有太过不及，故曰“气有多少”。人之疾病，必随气而为盛衰，故治之缓急，方之大小，亦必随其轻重而有要约也。）气有高下，病有远近，证有中外，治有轻重，适其至所为故也。（岁有司天在泉，则气有高下；经有脏腑上下，则病有远近。在里曰中，在表曰外。缓者治宜轻，急者治宜重也。适其至所为故，言必及于病至之所，而务得其已然之故也。）《大要》曰∶君一臣二，奇之制也；君二臣四，偶之制也；君二臣三，奇之制也；君二臣六，偶之制也。（《大要》，古法也。主病之谓君，君宜倍用；佐君之谓臣，臣以助之。奇者阳数，即古所谓“单方”也；偶者阴数，即古所谓“复方”也。故君一臣二其数三，君二臣三其数五，皆奇之制也；君二臣四其数六，君二臣六其数八，皆偶之制也。奇方属阳而轻，偶方属阴而重。）近者奇之，远者偶之，汗者不以偶，下者不以奇。（近者为上为阳，故用奇方，用其轻而缓也；远者为下为阴，故用偶方，用其重而急也。汗者不以偶，阴沉不能达表也；下者不以奇，阳升不能降下也。举奇偶阴阳，以分汗下之概，则气味之阴阳，又岂后于奇偶哉！故下文复言之，此其微意，正不止于品数之奇偶。

而实以发明方制之义耳。学人当因之以深悟。奇，音箕。）补上治上制以缓，补下治下制以急，急则气味浓，缓则气味薄，适其至所，此之谓也。（补上治上制以缓，欲其留布上部也；补下治下制以急，欲其直达下焦也。故欲急者，须气味之浓；欲缓者，须气味之薄。若制缓方而气味浓，则峻而去速；用急方而气味薄，则柔而不前。惟缓、急、浓、薄得其宜，则适其病至之所，而治得其要矣。此制方主治之要领，故重言以申明之。）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，食而过之，无越其制度也。（言病所有深远，而药必由于胃。设用之无法，则药未及病而中道先受其气味矣，故当以食为节，而使其远近皆达，是“过之”也。

如欲其远者，药在食前，则食催药而致远矣；欲其近者，药在食后，则食隔药而留止矣。由此类推，则服食之疾徐，根梢之升降，以及汤、膏、丸、散，各有所宜，必无越其制度也。）是故平气之道，近而奇偶，制小其服也；远而奇偶，制大其服也。大则数少，小则数多，多则九之，少则二之。（平气之道，平其不平之谓也。如在上为近，在下为远，远者近者，各有阴阳表里之分，故远方近方，亦各有奇偶相兼之法，如方奇而分两偶，方偶而分两奇，皆互用之妙也。故近而奇偶，制小其服，小则数多而尽于九，盖数多则分两轻，分两轻则性力薄而仅及近处也；远而奇偶，制大其服，大则数少而止于二，盖少则分两重，分两重则性力专而直达深远也，是皆奇偶兼用之法，若病近而大其制，则药胜于病，是谓诛伐无过；病远而小其制，则药不及病，亦犹风马牛不相及耳。上言“近者奇之，远者偶之”，言法之常也；此言“近而奇偶”，“远而奇偶”言用之变也。知变知常，则应变可以无方矣。）奇之不去则偶之，是谓重方；偶之不去，则反佐以取之，所谓寒、热、温、凉，反从其病也。（此示人以圆融通变也。如始也用奇，奇之而病不去，此其必有未合，乃当变而为偶，奇偶迭用，是曰“重方”，即后世所谓“复方”也。若偶之而又不去，则当求其微甚真假，而反佐以取之。反佐者，谓药同于病，而顺其性也。如以热治寒而寒拒热，则反佐以寒而入之；以寒治热而热格寒，则反佐以热而入之。又如寒药热用，借热以行寒；热药寒用，借寒以行热，是皆反佐变通之妙用，盖欲因其势而利导之耳。）

五味阴阳之用，辛甘发散为阳，酸苦涌泄为阴，咸味涌泄为阴，淡味渗泄为阳。六者或收或散，或缓或急，或燥或润，或 或坚，以所利而行之，调其气，使其平也。（涌，吐也。泄，泻也。渗泄，利小便及通窍也。辛、甘、酸、苦、咸、淡六者之性，辛主散主润，甘主缓，酸主收主急，苦主燥主坚，咸主 ，淡主渗泄。五味之用，升而轻者为阳，降而重者为阴，各因其利而行之，则气可调而平矣。）病有非调气而得者，有毒无毒，所治为主，适大小为制也。（非调气，谓病有不因于气而得者也。病生之类有四∶一者始因气动而内有所成，谓积聚 瘕、瘤气瘿气、结核癫痫之类；二者因气动而外有所成，谓痈肿疮疡、疣疥疽痔、掉螈浮肿、目赤 疹、 肿痛痒之类也；三者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内，谓留饮癖食、饥饱劳损、宿食霍乱，悲恐喜怒、想慕忧结之类也；四者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外，谓瘴气贼魅、虫蛇蛊毒、蜚尸鬼击、冲薄坠堕、风寒暑湿所射、刺割捶扑之类也。凡此四类，有独治内而愈者，有兼治内而愈者，有独治外而愈者，有兼治外而愈者，有先治内后治外而愈者，有先治外后治内而愈者，有须齐毒而攻击者，有须无毒而调引者，其于或重或轻，或缓或急，或收或散，或润或燥，或 或坚，用各有所宜也。或有宜毒者，有不宜毒者，但以所治为主，求当于病而已。故其方之大小轻重，皆宜因病而为之制也。）制之道，君一臣二，制之小也；君一臣三佐五，制之中也；君一臣三佐九，制之大也。寒者热之，热者寒之。（治寒以热，治热以寒，此正治法也。）微者逆之，甚者从之，（病之微者，如阳病则热，阴病则寒，真形易见，其病则微，故可逆之，逆即正治也。病之甚者，如热极反寒，寒极反热，假证难辨，其病则甚，故当从之，从即反治也。）坚者削之，客者除之，劳者温之，结者散之，留者攻之，燥者濡之，急者缓之，散者收之，损者益之，逸者行之，惊者平之，上之下之，摩之浴之，薄之劫之，开之发之，适事为故。逆者正治，从者反治，从少从多，观其事也。（温之，温养之也。逸者，奔逸溃乱也。行之，行其逆滞也。平之，安之也。上之，吐之也。摩之，按摩之也。薄之，追其隐藏也。劫之，夺其强盛也。适事为故，适当其所事之故也。正治，反治、注见上文。从少，谓一同而二异；从多，谓二同而一异，必观其事之轻重而为之增损。然则宜于全反者，自当尽同无疑矣。治有逆从者，以病有微甚；病有微甚者，以证有真假也。寒热有真假，虚实亦有真假。真者正治，假者反治。如寒热之真假者，真寒则脉沉而细，或弱而迟，为厥逆，为呕吐，为腹痛，为飧泄下利，为小便清频，即有发热，必欲得衣，此浮热在外，而沉寒在内也；真热则脉数有力，滑大而实，为烦躁喘满，为声音壮厉，或大便秘结，或小水赤涩，或发热掀衣，或胀疼热渴。此皆真病。真寒者宜温其寒，真热者宜解其热，是当正治者也。至若假寒者，阳证似阴，火极似水也，外虽寒而内则热，脉数而有力，或沉而鼓击，或身寒恶衣，或便热秘结，或烦渴引饮，或肠垢臭秽，此则恶寒非寒，明是热证，所谓“热极反兼寒化”，亦曰“阳盛隔阴”也；假热者，阴证似阳，水极似火也，外虽热而内则寒，脉微而弱，或数而虚，或浮大无根，或弦芤断续，身虽炽热而神则静，语虽谵妄而声则微，或虚狂起倒，而禁之即止，或蚊迹假斑，而浅红细碎，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，或舌苔面赤而衣被不撤，或小水多利，或大便不结，此则恶热非热，明是寒证，所谓“寒极反兼热化”，亦曰“阴盛隔阳”也。此皆假病。假寒者清其内热，内清则浮阴退舍矣；

假热者温其真阳，中温则虚火归原矣。是当从治者也。又如虚实之治，至虚有盛候，则有假实矣；大实有羸状，则有假虚矣。总之，虚者正气虚也，为色惨形疲，为神衰气怯，或自汗不收，或二便失禁，或梦遗精滑，或呕吐隔塞，或病久攻多，或气短似喘，或劳伤过度，或暴困失志，虽外证似实而脉弱无神者，皆虚证之当补也；实者邪气实也，或外闭于经络，或内结于脏腑，或气壅而不行，或血留而凝滞，必脉病俱盛者，乃实证之当攻也。然则虚实之间，最多疑似，有不可不辨其真耳。若正气既虚，则邪气虽盛，亦不可攻，盖恐邪未去而正先脱，呼吸变生，措手无及。故治虚邪者当先顾正气，正气存则不致于害，且补中自有攻意，盖补阴即所以攻热，补阳即所以攻寒，世未有正气复而邪气不退者，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倾者。如必不得已，亦当酌量缓急，权宜多少，寓战于守，斯可矣。）至于热因寒用，寒因热用，塞因塞用，通因通用，必伏其所主，而先其所因，其始则同，其终则异，可使破积，可使溃坚，可使气和，可使必已。（热因寒用者，如大寒内结，当治以热，然寒甚格热，热不得前，则以热药冷服，下嗌之后，冷体既消，热性便发，情且不违，而致大益，此“热因寒用”之法也。寒因热用者，如大热在中，以寒攻治则不入，以热攻治则病增，乃以寒药热服，入腹之后，热气既消，寒性遂行，情且协和而病以减，此“寒因热用”之法也。治热以寒，温而行之，治寒以热，凉而行之，亦寒因热用，热因寒用之义。塞因塞用者，如下气虚乏，中焦气壅，欲散满则更虚其下，欲补下则满甚于中，治不知本而先攻其满，药入或减，药过依然，气必更虚，病必渐甚，乃不知少服则资壅，多服则宣通，峻补其下，以疏启其中，则下虚自实，中满自除，此“塞因塞用”之法也。通因通用者，如大热内蓄，或大寒内凝，积聚留滞，泻利不止，寒滞者以热下之，热滞者以寒下之，此“通因通用”之法也。以上四治，必伏其所主者，制病之本也；

先其所因者，求病之由也。既得其本，而以真治真，以假治假，其始也类治似同，其终也病变则异矣。是为反治之法。故可使破积、溃坚、气和而病必已也。）逆之从之，逆而从之，从而逆之，疏气令调，则其道也。（气调而得者。言气本调和而偶感于病，则或因天时，或因意料之外者也。其治法亦无过逆从而已，或可逆者，或可从者，或先逆而后从者，或先从而后逆者，但疏其邪气而使之调和，则治道尽矣。）方制有君臣，主病之谓君，佐君之谓臣，应臣之谓使，非上下三品之谓，所以明善恶之殊贯也。（主病者，对证之要药也，故谓之君。君者，味数少而分两重，赖之以为主也。佐君者谓之臣，味数稍多而分两稍轻，所以匡君之不逮也。应臣者谓之使，数可出入而分两更轻，所以备通行向导之使也。此则君臣佐使之义，非上下三品如善恶殊贯之谓也。处方之制，有君臣佐使。三品，言药性善恶，故有上、中、下之殊。上药为君，主养命以应天；中药为臣，主养性以应人；下药为佐使，主治病以应地。所谓“善恶之殊贯”也。）病有中外，从内之外者，调其内，从外之内者，治其外。（从内之外者，内为本；从外之内者，外为本。但治其本，无不愈矣。）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，先调其内，而后治其外；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，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。（病虽盛于标，治必先其本而后可愈，此治病之大法也。）中外不相及，则治主病。中外不相及，谓既不从内，又不从外，则但求其见在所主之病而治之，此即“三因”之义也。千般 难，不越三条∶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，为内所因也；二者四肢九窍，血脉相传，壅塞不通，为外皮肤所中也；三者房室、金刃、虫兽所伤也。故《三因方》

有内因、外因、不内外因，盖本诸此耳。 ，昌震切，病也。调气之方，必别阴阳；定其中外，各守其乡。

内者内治，外者外治，微者调之，其次平之，盛者夺之，汗之下之，寒热温凉，衰之以属，随其攸利。（方，法也。阴阳之道，凡病治脉药，皆有关系，故必当详别之。中外，表里也。微者调之，谓小寒之气，和之以温，小热之气，和之以凉也。其次平之，谓大寒之气，平之以热，大热之气，平之以寒也。盛者夺之，谓邪之甚者，当直攻而取之，如甚于外者汗之，甚于内者下之。凡宜寒宜热，宜温宜凉，当各求其属以衰去之，惟随其攸利而已。

攸，所也。）病在中而不实不坚，且聚且散，无积者，求其脏虚则补之，药以祛之，食以随之，行水渍之，和其中外，可使毕已。（积者，有形之病。有积在中，则坚实不散矣。今其不实不坚，且聚且散者，无积可知也。无积而病在中者，脏之虚也，故当随病所在，求其脏而补之。药以祛之，去其病也。食以随之，养其气也。行水渍之，通其经也。若是则中外和调而病可已矣。祛者，非攻击之谓，凡去病者皆可言“祛”。渍，资四切，浸洗也。）治寒以热，治热以寒，绳墨也。有病热者寒之而热，有病寒者热之而寒，二者皆在新病复起，是治王气，所以反也。（病有阴阳，气有衰王。不明衰王，则治之反盛。如阳盛阴衰者，阴虚火王也，治之者不知补阴以配阳，专用苦寒，是治火之王也；阳衰阴盛者，气弱生寒也，治之者不知补阳以配阴，专用辛温，是治阴之王也。如夏令本热，而伏阴在内，每多中寒；冬令本寒，而伏阳在内，每多内热。设不知此，而必欲用寒于夏，治火之王，用热于冬，治寒之王，则有中寒隔阳者，服寒反热，中热隔阴者，服热反寒矣。是皆治王之谓而病之所以反也。春、秋同法。）而不知诸寒之而热者，取之阴，热之而寒者，取之阳，所谓求其属也。（诸寒之而热者，谓以苦寒治热而热反增，非火之有余，乃真阴之不足也。阴不足则阳有余而为热，故当取之于阴，不宜治火也。只补阴以配其阳，则阴气复而热自退矣。热之而寒者。谓以辛热治寒而寒反甚，非寒之有余，乃真阳之不足也。阳不足则阴有余而为寒，故当取之于阳，不宜攻寒也，但补水中之火，则阳气复而寒自消也。益火之源，以消阴翳；壮水之主，以制阳光。

脏腑之原，有寒热温凉之主，取心者不必齐以热，取肾者不必齐以寒，但益心之阳，寒亦通行，强肾之阴，热之犹可。故或治热以热，治寒以寒，所谓“求其属”也。属者，根本之谓，水火之本，则皆在命门之中耳。）不治王而然者，五味之属，治有不当也。夫五味入胃，各归所喜攻。久而增气，物化之常也，气增而久，夭之由也。（不因治王而病不愈者，以五味之属，治有不当也。凡五味必先入胃，而后各归所喜攻之脏。喜攻者，谓五味、五脏各有所属也。如病在筋无食酸，病在气无食辛，病在骨无食咸，病在血无食苦，病在肉无食甘，犯之者，即所谓五味之属不当也。五味之性，各有所入。若味有偏用，则气有偏病。偏用既久，其气必增，此物化之常也。气增而久，则脏有偏胜，脏有偏胜，则必有偏绝矣。此致夭之由也。如“味过于酸，肝气以津，脾气乃绝；味过于咸，大骨气劳，短肌，心气抑”之类是也。言寒热者，言病机也。后言五味者，言药饵也。

药饵、病机，必审其真，设有谬误，鲜不害矣。）邪风之至，疾如风雨。（邪风中人疾速如此。）故善治者治皮毛，（皮毛尚浅，用力少而成功易也。）其次治肌肤，（深于皮毛矣。）其次治筋脉，（深于肌肤矣。）其次治六腑，（深于筋脉矣。）其次治五脏。治五脏者，半死半生也。（邪愈深则治愈难，故上工救其萌芽，下工救其已成。救其已成者，用力多而成功少，凶吉相半矣。）天之邪气，感则害人五脏，水谷之寒热，感则害于六腑。（天之邪气，即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火、燥，受于无形者也。喉主天气而通于脏，故感则害人五脏。水谷之寒热，即谷食之气味，受于有形者也。咽主地气而通于腑，故感则害于六腑。）地之湿气，感则害皮肉筋脉。（人之应土者肉也，湿胜则营卫不行，故感则害于皮肉筋脉。

）善诊者，察色按脉，先别阴阳；（此下皆言诊法。“诊”之一字，所该者广，先别阴阳，不可缓也。）

审清浊而知部分；（色者神之华，故可望颜察色，审清浊而知部分。如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∶“鼻头色青，腹中痛，苦冷者死；鼻头色微黑者，有水气；色黄者，胸中有寒；色白者，亡血也。设微赤非时者死。”又“色青为痛，色黑为劳，色赤为风，色黄者便难，色鲜明者有留饮”之类是也。）视喘息、听音声而知所苦；（病苦于中，声发于外，故可视喘息、听音声而知其苦也。如肝在音为角，声为呼；心在音为征，声为笑；脾在音为宫，声为歌；肺在音为商，声为哭；肾在音为羽，声为呻之类。又如“病人语声寂然，喜惊呼者，骨节间病；语声喑喑然不彻者，心膈间病；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，头中病”；“息摇肩者，心中坚；息引胸中上气者，咳；息张口短气者，肺痿唾沫”；“吸而微数，其病在中焦，实也，当下之则愈，虚者不治；在上焦者其吸促，在下焦者其吸远，此皆难治。呼吸动摇振振者，不治”。又设令病患向壁卧，闻师到不惊起而 视，若三言三止，脉之咽唾者，此诈病也；设令脉自和处，但言此病大重，须服吐下药，及针灸数十百处当自愈，师持脉，病患欠者，无病也；脉之呻者，痛也；言迟者，风也；摇头言者，里痛也；行迟者，表强也；坐而伏者，短气也；坐而下一脚者，腰痛也；里实护腹如怀卵者，心痛也。

人病恐怖者，脉形如循丝累累然，其面白脱色也；人愧者，脉浮而面色乍白乍赤也。此皆疾病之声、色。总之，声由气发，气充则声壮，气衰则声怯，阳候多语，阴证无声。多语者易济，无声者难荣。

然则音声不惟知所苦，而且可知死生矣。）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；（权衡规矩，所包者多。权言其重，衡言其轻，规言其圆，矩言其方。能明方圆轻重之理，则知变通之道矣。）按尺寸，观浮、沉、滑、涩而知病所生以治。（所以别阴阳表里也。）无过以证，则不失矣。（过，失也。言无失诸法，则治亦可以无失矣。）

故因其轻而扬之，因其重而减之，因其衰而彰之。（轻者浮于表，故宜扬之，扬者散也；重者实于内，故宜减之，减者泻也；衰者气血虚，故宜彰之，彰者补之益之，而使气血复彰也。于此三者，而表里虚实之治尽之矣。）形不足者温之以气，精不足者补之以味。（此正言彰之之法，而在于药食之气味也。

以形精言，则形为阳，精为阴；以气味言，则气为阳，味为阴。阳者，卫外而为固也；阴者，藏精而起亟也。

故形不足者，阳之衰也，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；精不足者，阴之衰也，非味不足以实中而补之。阳性暖，故曰温；阴性静，故曰补。按本篇有云“味归形”，“形食味”，“气归精”，“精食气，”可知形以精成，精以气化；气以味生，味以气行。以阴阳言，则形与气皆阳也，故可以温；味与精皆阴也，故可以补。以清浊言，则味与形皆浊也，故味归形；气与精皆清也，故气归精。然气不能外乎味，味亦不能外乎气，虽气味有阴阳清浊之分，而实则相须为用者也。）其高者因而越之，（越，发扬也。谓升散之，湓涌之，可以治其上之表里也。）其下者引而竭之，（竭，祛除也，谓荡涤之，疏利之，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。）中满者泻之于内，（“中满”二字，最宜详察，即痞满大实坚之谓，故当泻之于内。若外见浮肿，而胀不在内者，非“中满”也，妄行攻泻，必至为害。此节之要，在一“中”字。）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，（邪在肌表，故当渍形以为汗。渍，浸也，如许胤宗用黄 防风汤数十斛置于床下以蒸汗，张苗烧地加桃叶于上以蒸汗，或用药煎汤熏之沐之，皆渍形之法也。）其在皮者汗而发之，（前言有邪者，兼经络而言，言其深也。此言在皮者，言其浅也。均为表证，故皆宜汗。）其 悍者按而收之，（此兼表里而言。凡邪气之急利者，按得其状，则可收而制之矣。如今之刮痧、揣摩、推拿、收惊之类，亦其遗也。）其实者散而泻之。

（阳实者宜散之，阴实者宜泻之。）审其阴阳，以别柔刚。（形证有柔刚，脉色有柔刚，气味尤有柔刚。柔者属阴，刚者属阳。知刚柔之化者，知阴阳之妙用矣。故必审而别之。）阳病治阴，阴病治阳。（阳胜者阴必病，阴胜者阳必病，如“诸寒之而热者，取之阴，热之而寒者，取之阳”；“壮水之主，以制阳光，益火之源，以消阴翳”之类，皆阳病治阴、阴病治阳之道也。）定其血气，各守其乡。（病之或在血分，或在气分，当各察其处而不可乱也。）血实宜决之，（决，谓泄去其血。）气虚宜掣引之。（掣，挽也。气虚者，无气之渐。

无气则死矣，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。如上气虚者，升而举之；下气虚者，纳而归之；中气虚者，温而补之也。）

一病而治各不同，皆愈者，地势使然也。（地势不同，则气习有异，故治法亦随而不一也。）故东方之域，天地之所始生也。（天地之气，自东而升，为阳生之始，故发生之气，始于东方，而在时则为春。）鱼盐之地，海滨傍水，（地不满东南，故东南低下而多水。鱼盐、海滨，皆傍水之地利也。）其民食鱼而嗜咸，皆安其处，美其食。（得鱼盐之地，故居安食美。）鱼者使人热中，（鱼，鳞虫也。鱼生水中，水体外阴而内阳，故能热中，然水从寒化，亦脾寒者所忌。）盐者胜血，（食咸者渴，胜血之征也。）故其民皆黑色疏理，其病皆为痈疡。（血弱故黑色疏理，热多故为痈疡。）

其治宜砭石，故砭石者亦从东方来。（砭石，石针也，即瓷锋之属。高氏之山，有石如玉，可以为针，即砭也。东方之民，疏理而痈疡，其病在肌表，故用砭石。砭石者，其治在浅，凡后世所用砭石之法，亦自东方来也。来，起见也。砭，音边。）西方者，金玉之域，沙石之处，天地之所收引也。（地之刚在西方，故多金玉沙石。然天地之气，自西而降，故为天地之收引，而在时则应秋。）其民陵居而多风，水土刚强。（陵居，高处也，故多风。金气肃杀，故水土刚强。）其民不衣而褐荐，华食而脂肥。（不衣，不事服饰也。褐，毛布也。荐，草茵也。华，浓浓也。谓酥酪膏肉之类，饮食华浓，故人多脂肥。）邪不能伤其形体，其病生于内。（水土刚强，饮食肥浓，肌肉充实，肤腠闭密，故邪不能伤其外，而惟饮食、男女、七情，病多生于内也。）其治宜毒药，故毒药者亦从西方来。（病生于内，故非针灸按导所能治，而宜用毒药也。毒药者，总括药饵而言。凡能除病者，皆可称为毒药，然治此辈，正不必纯甘至静也。凡后世所用毒药之法，亦自西方来也。）北方者，天地所闭藏之域也。（天之阴在北，故其气闭藏，而在时则应冬。）

其地高陵居，风寒冰冽。（地高陵居，西北之势也。风寒冰冽，阴气胜也。）其民乐野处而乳食，脏寒生满病。（野处乳食，北人之性，胡地至今犹然。地气寒，乳性亦寒，故令人脏寒。脏寒多滞，故生胀满等病。）

其治宜灸 ，故灸 者亦从北方来。（灸 ，艾灸火灼也，亦火针之属。凡治牛马，类行此法，北人宜用之，故后世所用灸 之法，亦自北方来也。 ，如瑞切。）南方者，天地所长养，阳之所盛处也。（天之阳在南，故万物长养，而时应夏。）

其地下，水土弱，雾露之所聚也。（南方低下而湿，故水土弱而多雾露。）其民嗜酸而食 ，（ ，腐也。

物之腐者，如鼓 曲酱之属是也。 ，音父。）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，其病挛痹。（嗜酸者收，食者湿，故其民致理而挛痹。挛痹者，湿热盛而病在筋骨也。南方属火，故其色赤，致，密也。）其治宜微针，故九针者亦从南方来。（病在筋络，故宜用九针。凡后世所用针法，亦自南方来也。）中央者，其地平以湿，天地所以生万物也众。（土体平，土性湿，土王于四方之中而为万物之母，故其生物也众。）其民食杂而不劳，（四方辐辏，万物所归，故民食杂。土性和缓，故不勤劳也。）故其病多痿厥寒热，（土气通脾而主四肢，故湿滞则为痿，寒热则为厥，中央者，四方之气交相集，故或寒或热也。）其治宜导引按跷，故导引按跷者亦从中央出也。（导引，谓摇筋骨、动肢节以行气血也。按，捏按也，跷，即阳跷、阴跷之义，盖谓推拿溪谷跷穴以除疾病也。病在肢节，故用此法。凡后世所用导引按摩之法，亦自中州出也。

跷，音乔，又极虐切。）故圣人杂合以治，各得其所宜，治虽异而病皆愈者，得病之情，知治之大体也。（杂合五方之治而随机应变，则各得其宜矣。故治法虽异，而病无不愈。知变通之道者，即圣人之能事也，岂特治病而已哉！）

形乐志苦，病生于脉，治之以灸刺；（形乐者，身无劳也。志苦者，心多虑也。心主脉，深思过虑，则脉病矣。脉病者当治经络，故当随其宜而灸刺之。）形乐志乐，病生于肉，治之以针石；（形乐者逸，志乐者闲。饱食终日，无所运用，多伤于脾。脾主肌肉，故病生焉。肉病者，或为卫气留，或为脓血聚，故当用针石以取之。）形苦志乐，病生于筋，治之以熨引；（形苦者身多劳，志乐者心无虑。劳则伤筋，故疾生于筋。

熨，以药熨。引，谓导引。）形苦志苦，病生于咽嗌，治之以甘药；（形苦志苦，必多忧思。忧则伤肺，思则伤脾。脾肺气伤，则虚而不行，气必滞矣。脾肺之脉，上循咽嗌，故病生于咽嗌，如人之悲忧过度，则喉咙哽咽，食饮难进；思虑过度，则上焦痞膈，咽中核塞，即其征也。隔则闭绝，上下不通，则暴忧之病也。

病在嗌者，因损于脏，故当以甘药调补之。）形数惊恐，经络不通，病生于不仁，治之以按摩醪药。（惊者气乱，恐者气下，数有惊恐则气血散乱而经络不通，故病不仁。不仁者，顽痹 弱也，故治宜按摩以导气行血，醪药以养正除邪。醪药，药酒也。醪，音劳。）是谓五形志也。（重申形志不同，以足上文之意。）

病有久新，方有大小，有毒无毒，固宜常制。（病重者宜大，病轻者宜小，无毒者宜多，有毒者宜少，皆常制也。）大毒治病，十去其六；常毒治病，十去其七，小毒治病，十去其八；无毒治病，十去其九。（药性有大毒、常毒、小毒、无毒之分，去病有六分、七分、八分、九分之制者，盖以治病之法，药不及病则无济于事，药过于病则反伤其正而生他患矣，故当知制而进止有度也。）谷肉果菜，食养尽之。无使过之，伤其正也。（病已去其八九而有余未尽者，则当以谷肉果菜饮食之类培养正气，而余邪自尽矣。如饮食亦贵得宜，皆不可使之太过，过则反伤其正也。）不尽，行复如法。（如此而犹有未尽，则再行前法以渐除之，宁从乎慎也。）必先岁气，无伐天和。（五运有纪，六气有序，四时有令，阴阳有节，皆岁气也。人气应之，以生长收藏，即天和也。设不知岁气变迁而妄呼寒热，则邪正盛衰无所辨，未免于犯岁气，伐天和矣。夭枉之由，此其为甚。）无盛盛，无虚虚，而遗人夭殃。（邪气实者复助之，盛其盛矣；正气夺者复攻之，虚其虚矣。以致真气日消，病气日甚，遗人夭殃，医之咎也。）无致邪，无失正，绝人长命。

（盛其盛，是致邪也；虚其虚，是失正也。重言之者，所以深戒夫伐天和而绝人长命，以见岁气不可不慎也。）其久病者，有气从不康，病去而瘠，化不可代，时不可违。（化，造化也。时，时候也。）养之和之，静以待时。谨守其气，无使倾移，其形乃彰，生气以长。（养者养以气味，和者和以性情。静以待时者，预有修为，而待时以复也。如阳虚者喜春夏，阴虚者喜秋冬，病在肝者愈于夏，病在心者愈于长夏，病在脾者愈于秋，病在肺者愈于冬，病在肾者愈于春，皆其义也。谨守其气，无使倾移，则固有弗失。日新可期，是即撤消之道，而生气可渐长矣。）《大要》曰∶无代化，无违时，必养必和，待其来复。此之谓也。（《大要》，上古书名。

此引古语以明化不可代，时不可失，不可不养，不可不和，以待其来复，未有不复者矣。）妇人重身毒之，有故无殒，亦无殒也。（重身，孕妇也。毒之，谓峻利药也。故有是故而用是药，所谓“有病则病受之”，故孕妇可以无殒，而胎气亦无殒也。殒，伤也。重，平声。殒，音允。）大积大聚，其故可犯也，然衰其大半而止，过者死。（身虽孕而有大积大聚，非用毒药不能攻，攻亦无害，故可犯也。然但宜衰其大半，盒饭止药，如“大毒治病，十去其六”者是也。若或过用，则病未必尽而胎已受伤，多致死矣。）

揆度奇恒，所指不同。（揆度，揣度也。奇恒，异常也。所指不同，有言疾病者，有言脉色者，有言脏腑者，有言阴阳者也。）揆度者，度病之深浅也；奇恒者，言奇病也。（奇病，异常之病也。病而异常，非揣度浅深之详，不易知也。）五色脉变，揆度奇恒，道在于一。（色脉奇恒，其变虽多，其道则一。）

神转不回，回则不转，乃失其机。（神者，阴阳之变化也。转，营运不息也。回，逆而邪也。神机之用，循环无穷，故在天在人，无不赖之，以成化育之功者，皆神转不回也。设其回而不转，则至数逆，生机失矣，故曰“神去则机息”，又曰“失神者亡”也。）至数之要，迫近以微。（至数，即神之机也。要在乎机，机在乎神。神机之道，纤毫无间，至精至微，无往不切，故曰“迫近以微”。）容色见上下左右，各在其要。（天之神机，见于气候；人之神机，见于脉色。

凡此“上下左右”，及下文浅深、逆从、日数之类，皆色脉至数之要，不可不察也。）其色见浅者，汤液主治，十日已；（色浅则病微，故可以汤液主治，而愈亦速也。汤液者，五谷之汤液，盖调养之道，非后世汤药之谓。）其色见深者，必齐主治，二十一日已。（色深则病深，故当以齐主治而愈稍迟。齐、剂同，药剂也。）

其见大深者，醪酒主治，百日已。（色大深者病尤甚，故必以醪酒主治。醪酒，药酒也，如鸡矢醴之类。）色夭面脱不治，百日尽已。（色夭面脱者，神气已去，故不可治。百日尽则时更气易，至数尽而已。

上言病已，此言命已也。）脉短气绝，死；（脉短气绝者，中虚阳脱也，故死。）病温虚甚，死。（病温，邪有余；虚甚，正不足。正不胜邪，故死。）色见上下左右，各在其要∶上为逆、下为从。（要，即逆从之要也。其色上行者病益甚，其色下行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。故上为逆，下为从。）女子右为逆，左为从；男子左为逆，右为从。（女为阴，右亦为阴。色在右则阴病甚矣，故女以右为逆。男为阳，左亦为阳。色在左则阳病甚矣，故男以左为逆。此虽以色为言，而病之逆从，亦犹是也。）易，重阳死，重阴死。

（易，变易也。男以右为从而易于左，则阳人阳病，是重阳也；女以左为从而易于右，则阴人阴病，是重阴也。重阳、重阴者，阴阳偏胜也。有偏胜则有偏绝，故不免于死矣。）阴阳反作，治在权衡相夺。（反作，反顺为逆也。逆则病生矣。治在权衡相夺，谓度其轻重而夺之使平，犹权衡也。）奇恒事也，揆度事也。（此承上文而言阴阳反作者，即奇恒事也；权衡相夺者，即揆度事也。）搏脉，痹 寒热之交。（上文言奇恒之色，此下言奇恒之脉。搏脉者，搏击于手也，为邪盛正衰，阴阳乖乱之脉，故为痹为 ，为或寒或热之交也。痹，顽痹也。 ，足不能行也。）脉孤为消气，虚泄为夺血。（脉孤者，孤阴孤阳也。孤阳者洪大之极，阴气必消；孤阴者微弱之甚，阳气必消。故脉孤为消气也。脉虚兼泄者，必亡其阴，阴亡则血虚，故虚泄为夺血也。）孤为逆，虚为从，（孤者，偏绝之谓。绝者不可复生，故为逆。虚者，不足之称，不足者犹可补，故曰从。）行奇恒之法，以太阴始。（肺为百脉之朝会，故脉变奇恒之辨，当以太阴始。太阴者，手太阴之气口也。）行所不胜曰逆，逆则死；（行所不胜，克我者也。如以木见金、以金见火之类是也。）行所胜曰从，从则活。（行所胜，我克者也。如以木见土、以土见水之类是也。）八风四时之胜，终而复始。（八风之至，随四时之胜。至数有常，则终而复始，此顺常之令也。）逆行一过，不复可数，论要毕矣。（设或气令失常，逆行一过，是为回则不转而至数紊乱，无复可以数计矣。过，失也。喻言人之色脉，一有失调，则奇恒反作，变态百出，亦不可以常数计也。

此则天人至数之要，在逆从之间，察其神而毕矣。）其有不从毫毛生，而五脏阳已竭也，津液充郭，其魄独居，孤精于内，气耗于外，形不可与衣相保，此四极急而动中，是气拒于内而形施于外。

（不从毫毛生，病生于内也。五脏阳已竭，有阴无阳也。津液，水也。郭，形体胸腹也。阴无阳不行，水无气不化，今阳气既竭，不能通调水道，故津液妄行，充于郭也。魄者，阴之属，形虽充而气则去，故其魄独居也。精中无气，则孤精于内，阴内无阳，则气耗于外。三焦闭塞，水道不通，皮肤胀满，身体羸败，故形不可与衣相保也。四肢者，诸阳之本，阳气不行，故四极多阴而胀急也。胀由阴滞，以胃中阳气不能制水而肺肾俱病，喘咳继之，故动中也。此以阴气格拒于内，故水胀形施于外而为是病也。）平治于权衡。（平治之法，当如权衡者，欲得其平也。且水胀一症，其本在肾，其标在肺。如五脏阳已竭，魄独居者，其主在肺。肺主气，气须何法以化之？津液充郭，孤精于内，其主在肾。肾主水，水须何法以平之？然肺金生于脾，肾水制于土，故治肿胀者必求脾、肺、肾三脏，随盛衰而治得其平，是为权衡之道也。）去宛陈 ，是以微动四极，温衣，缪刺其处，以复其形，开鬼门，洁净府，精以时服，五阳已布，疏涤五脏，故精自生，形自盛，骨肉相保，巨气乃平。

宛，积也。陈，久也。 ，斩草也。谓去其水气之陈积，欲如斩草而渐除之也。四极，四肢也。微动之，欲其流通而气易行也。温衣，欲助其肌表之阳而阴凝易散也。然后缪刺之，以左取右，以右取左，而去其大络之留滞也。鬼门，汗孔也。肺主皮毛，其藏魄，阴之属也，故曰“鬼门”。净府，膀胱也，上无入孔，而下有出窍，滓秽所不能入，故曰“净府”。邪在表者散之，在里者化之，故曰“开鬼门，洁净府”也。水气去则真精服。服，行也。阴邪除则五阳布，五阳，五脏之胃气也。由是精生形盛，骨肉相保而巨气可平矣。

宛、郁同。 ，音 。）古人居禽兽之间，动作以避寒，阴居以避暑，内无眷慕之累，外无伸宦之形，此恬淡之世，邪不能深入也，故毒药不能治其内，针石不能治其外，故可移精祝由而已。（古人巢居穴处，天真完固，气血坚实，邪不能入，故无事于毒药针石，但以祝由即可移易精气而愈其病也。祝、咒同；

由，病所由生也，故曰“祝由”。）今之世不然，忧患缘其内，苦形伤其外，又失四时之从，逆寒暑之宜，贼风数至，虚邪朝夕，内至五脏骨髓，外伤空窍肌肤，所以小病必甚，大病必死，故祝由不能已也。（内伤五脏，外逆四时，则表里俱伤，为病必甚，故不能以祝由治之也。）临病患，观死生，决嫌疑，知其要，如日月之光，上古僦贷季，理色脉而通神明，合之金木水火土、四时、八风、六合，不离其常。（理色脉，察内外之精微也。通神明，色脉辨而神明见也。色脉之应，无往不合，如五行之衰王，四时之往来，八风之变，六合之气，消长相根据，无不有常度也。）变化相移，以观其妙，则色脉是矣。（五行、四时、八风之气迭有盛衰，则变化相移，色脉随之而应，故可以观其妙。凡人之五脏六腑，百骸九窍，脉必由乎气，气必合乎天，虽其深微难测，而惟于色脉足以察之，故曰∶“知其要，则色脉是矣”。）色以应日，脉以应月，常求其要，则其要也。（色分五行，而明晦是其变，日有十干，而阴晴是其变，故色以应日。脉有十二经，而虚实是其变，月有十二建，而盈缩是其变，故脉以应月。常求色脉之要，则明如日月而得其变化之要矣。）

夫色之变化，以应四时之脉，此上古之所以合于神明，远死而近生，生道以长。（上古知色脉之应，故能见机察微，合于神明，常远于死，常近于生，生道永昌。）中古之治病，至而治之，汤液十日，以去八风五痹之病；十日不已，治以草苏草 之枝，本末为助。标本已得，邪气乃服。（中古之治病，必病至而后治之。其治也先以汤液，汤液者，五谷所制而非药也。服之十日，八风五痹之病可以去矣。使十日不已，则治以草苏草 之枝。苏，叶也。 ，根也。枝，茎也。根枝相佐，故云“本末为助”，即后世之煎剂也。病源为本，病变为标，得其标木，邪无不服，此中古之治，虽不若上古之见于未然，而犹未若后世之误也。 ，音该。）莫世之治病也则不然，治不本四时，不知日月，不审逆从，病形已成，乃欲微针治其外，汤液治其内，（既不能防于未然，又不能察其见在，心粗见浅，针药乱施也。）所谓粗工凶凶，以为可攻，故病未已，新病复起。（粗工，学不精而庸浅也。凶凶，好自用而孟浪也。若辈者，意其为实而攻之，则假实未去而真虚至；意其为热而寒之，则故热未除而新寒起。是不足以治人，而适足以害人耳。）必也治之极于一，一者因得之。（因者，所因也。得其所因，又何所而不得哉！）凡诊病者，必问尝贵后贱，虽不中邪，病从内生，名曰“脱营”。（尝贵后贱者，其心屈辱，神气不伸，虽不中邪，而病生于内。营者，阴气也。营行脉中，心之所主，心志不舒则血无以生，脉日以竭，故为脱营。）

尝富后贫，名曰“失精”，五气留连，病有所并。（尝富后贫者，忧煎日切，奉养日廉，故其五脏之精日加消败，是为失精。精失则气衰，气衰则不运，故为留聚而病有所并矣。）不在脏腑，不变躯形，诊之而疑，不知病名。（如前二病者，求之内证，则脏腑无可凭，求之外证，则形躯无所据。诊者不明其故，则未有不疑而莫识其为何病也。）身体日减，气虚无精。（其病渐深，则体为瘦减；其气日虚，则精无以生。）病深无气，洒洒然时惊。（及其病深，则真气消索，故曰“无气”。无气则阳虚，故洒然畏寒也。阳虚则神不足，故心怯而惊也。）

病深者，以其外耗于卫，内夺于荣。（精气俱损，则表里受困，故外耗于卫，内夺于荣，此其所以为深也。）

良工所失，不知病情，此亦治之一过也。（虽曰良工，而不能察此，则不得其情，焉知其本，此过误之一也。）

凡诊病者，必问饮食居处，（饮食有膏粱藜藿之殊，居处有寒温燥湿之异，因常知变，必详问而察之。）

暴乐暴苦，始乐后苦，皆伤精气。精气竭绝，形体毁沮。（乐则喜，喜则气缓；苦则悲，悲则气消。

故苦乐失常，皆伤精气，甚至竭绝，则形体毁沮。沮，坏也。）暴怒伤阴，暴喜伤阳。（怒伤肝，肝藏血，故伤阴；喜伤心，心藏神，故伤阳。）厥气上行，满脉去形。（厥气，逆气化。凡喜怒过度而伤其精气者，皆能令人气厥逆而上行。气逆于脉，故满脉；精脱于中，故去形。）愚医治之，不知补泻，不知病情，精华日脱，邪气乃并，此治之二过也。（不明虚实，故不知补泻；不察所因，故不知病情；以致阴阳败竭，故精华日脱。阳脱者，邪并于阴；阴脱者，邪并于阳，故曰“邪气乃并”。此愚医之所误过之二也。）

善为脉者，必以比类奇恒，从容知之。为工而不知道，此诊之不足贵，此治之三过也。（比类，比别例类也。

奇恒，异常也。从容，安详静察也。凡善诊者，必比类相求，故能因阴察阳，因表察里，因正察邪，因此察彼，是以奇恒异常之脉证，皆自从容之法而知之矣。引而伸之，触类而长之，天下之能事毕矣。工不知此，何证之有？此过误之三也。又如脾虚浮似肺，肾小浮似脾，肝急沉散似肾，此皆工之所时乱也，惟从容而后得之。）诊有三常，必问贵贱，封君败伤，及欲侯王。（三常，即常贵贱，常贫富，常苦乐之义。封君败伤者，追悔已往，及欲侯王者，妄想将来，皆致病之因。）

故贵脱势，虽不中邪，精神内伤，身必败亡。（抑郁不伸，故精神内伤。迷而不达，不亡不已也。）始富后贫，虽不伤邪，皮焦筋屈，痿 为挛。（忧愁思虑则心肺俱伤，气血俱损，故为是病。）医不能严，不能动神，外为柔弱，乱至失常，病不能移，则医事不行，此治之四过也。（戒不严，则无以禁其欲；言不切，则无以动其神。又其词色外为柔弱而委随从顺，任其好恶，则未有不乱而至失其常者。如是则病不能移，其于医也何有？此过误之四也。）凡诊者，必知终始，有知余绪，切脉问名，当合男女。（“必知终始”，谓原其始，要其终也。“有知余绪”，谓察其本，知其末也。切其脉必问其名，欲得其素履之详也。男女有阴阳之殊，脉色有逆顺之别，必辨男女而察其所合也。）离绝菀结，忧恐喜怒，五脏空虚，血气离守，工不能知，何术之语？（离者，失其亲爱。绝者，断其所怀。菀，谓思虑抑郁。结谓深情难解。忧则气沉，恐则气怯，喜则气缓，恚则气逆，凡此皆伤其内，故令五脏空虚，血气离守。医不知此，何术之有？）尝富大伤，斩筋绝脉，身体复行，令泽不息。（大伤，谓甚劳甚苦也，故其筋如斩，脉如绝，以耗伤之过也。虽身体犹能复旧而行，然令泽不息矣。

泽，精液也。息，生长也。）故伤败结，留薄归阳，脓积寒炅。（故，旧也。言旧之所伤，有所败结，血气留薄不散，则郁而成热，归于阳分，故脓血蓄积，令人寒炅交作也。炅，居永切，热也。）粗工治之，亟刺阴阳，身体解散，四肢转筋，死日有期。（粗工不知寒热为脓积所生，脓积以劳伤所致，乃治以常法，急刺阴阳，夺而又夺，以致血气复伤，故身体解散，四肢转筋，则死日有期。谓非粗工之误之者耶？）

医不能明，不问所发，惟言死日，亦为粗工，此治之五过也。（但知死日而不知致死者，由于施治之不当，此过误之五也。）凡此五者，皆受术不通，人事不明也。（不通者，不通于理也。物理不通，焉知人事？以上五条，所不可不知也。）故治病也，必知天地阴阳，四时经纪，（阴阳气候之变，人身应之以为消长，此天道之不可不知也。）五脏六腑，雌雄表里，刺灸砭石，毒药所主。（脏腑有雌雄，经络有表里，刺灸石药，各有所宜，此脏象之不可不知也。）从容人事，以明经道，贵贱贫富，各异品理，问年少长，勇怯之理。（经道，常道也。不从容于人事，则不知常道。不能知常，焉能知变？人事有不齐，品类有同异，知之则随方就圆，因变而施，此人事之不可不知也。）审于部分，知病本始，八正九候，诊必副矣。（八正，八节之正气也。

副，称也。能察形色于分部，则病之本始可知；能察邪正于九候，则脉之顺逆可据。明斯二者，诊必称矣。此色脉之不可不知也。上言“五过”，未明“四德”。而此四节，一言天道，一言脏象，一言人事，一言脉色，即“四德”也。明此四者，医道全矣，诚缺一不可也。）治病之道，气内为宝，循求其理，求之不得，过在表里。（气内者，气之在内者也。即元气也。凡治病者，当先求元气之强弱。元气既明，大意见矣。求元气之病而无所得，然后察其过之在表在里以治之，斯无误也。此下五节，亦皆四德内事。按气有外气，天地之六气也；有内气，人身之元气也。气失其和，则为邪气；气得其和，则为正气，亦曰真气。但真气所在，其义有三∶上有气海，曰膻中也，其治在肺；中有水谷气血之海，曰中气也，其治在脾胃；下有气海，曰丹田也，其治在肾。人之所赖，惟此气耳。气聚则生，气散则死，故曰“气内为宝”，此诚最重之辞，医家最切之旨也。）

夫经脉十二，络脉三百六十五，此皆人之所明知，工之所循用也。（循，根据顺也。此言经络之略，人所知也。）

所以不十全者，精神不专，志意不理，外内相失，故时疑殆。不知阴阳逆从之理，此治之一失也；受师不卒，妄作离术，谬言为道，更名自功，此治之二失也；（受师不卒者，学业未精，苟且自是也。妄作离术者，不明正道，假借异端也。谬言为道，更名自功者，侈口妄谈，巧立名色以欺人也。）不适贫富贵贱之居，坐之浓薄，形之寒温，不适饮食之宜，不别人之勇怯，不知比类，足以自乱，不足以自明，此治之三失也；诊病不问其始。忧患饮食之失节，起居之过度，或伤于毒，不先言此，卒持寸口，何病能中？妄言作名，为粗所穷，此治之四失也。世人之语，驰千里之外。（工之得失，则毁誉之远闻也。）

不明不中，弃术于市，自遗其咎。

五疫之至，皆相染易，无问大小，病状相似，不施救疗，如何可得不相移易？（五疫，即五运疫疠之气。

移易，传染也。）正气存内，邪不可干，避其毒瓦斯，天牝从来，复得其往，气出于脑，即不邪干。（疫疠乃天之邪气，若吾身正气内固，则邪不可干，故不相染也。天牝，鼻也。鼻受天之气，故曰“天牝”。气自空虚而来，亦欲其自空虚而去，故曰“避其毒瓦斯，天牝从来，复得其往”也，盖以气通于鼻，鼻连于脑中，流布诸经，令人相染矣。气出于脑为嚏，或张鼻泄之，则邪从鼻出，毒瓦斯可令散也。）气出于脑，即先想心如日。

（日为太阳之气，应人之心。想心如日，即所以存吾之气，壮吾之神，使邪气不能犯也。）将欲入于疫室，先想青气自肝而出，左行于东，化作林木；（心之所至，气必至焉，故存想之则神有所注而气可王矣，左行于东，化作林木之状，所以壮肝气也。）次想白气自肺而出，右行于西，化作戈甲；（所以壮肺气也。）

次想赤气自心而出，南行于上，化作焰明；（所以壮心气也。）次想黑气自肾而出，北行于下，化作水；（所以壮肾气也。）次想黄气自脾而出，存于中央，化作土。（所以壮脾气也。）五气护身之毕，以想头上。如北斗之煌煌，然后可入于疫室。（煌煌，辉耀貌。天行疫疠，传染最速，凡入病家，男病坐其床尾，女病坐其床头，盖疠气男从上出，女从下出也。故当谨避之耳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