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医学源流论 · 热药误人最烈论

- 书：[医学源流论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418)（徐大椿 · 清·乾隆二十二年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418-医学源流论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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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热药误人最烈论

凡药之误人，虽不中病，非与病相反者，不能杀人。即与病相反，药性平和者，不能杀人。

与病相反，性又不平和，而用药甚轻，不能杀人。性既相反，药剂又重，其方中有几味中病者，或有几味能解此药性者，亦不能杀人。兼此数害，或其人病甚轻，或其人精力壮盛，亦不能杀人。盖误药杀人，如此之难也，所以世之医者，大半皆误，亦不见其日杀数人也。即使杀之，乃辗转因循，以至于死，死者不觉也。其有幸而不死，或渐自愈者，反指所误用之药以为此方之功效，又转以之误治他人矣。所以终身误人，而不自知其咎也。惟大热大燥之药，则杀人为最烈。盖热性之药，往往有毒；又阳性急暴，一入脏腑，则血涌气升。若欺之阴气本虚，或当天时酷暑，或其人伤暑伤热，一投热剂，两火相争，目赤便闭，舌燥齿干，口渴心烦，肌裂神躁，种种恶候，一时俱发。医者及病家俱不察，或云更宜引火归元，或云此是阴症，当加重其热药，而佐以大补之品。其人七窍皆血，呼号宛转，状如服毒而死。

病家全不以为咎，医者亦洋洋自得，以为病势当然。总之，愚人喜服补热，虽死不悔。我目中所见不一垂涕泣而道之，而医者与病家，无一能听从者，岂非所谓命哉！夫大寒之药，亦能杀人，其势必缓，犹为可救；不若大热之药，断断不可救也。至于极轻淡之药，误用亦能杀人，此乃其人之本领甚薄，或势已危殆。故小误即能生变，此又不可全归咎于医杀之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