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叶选医衡 · 吐汗下该尽治法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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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吐汗下该尽治法论

人身不过表里，气血不过虚实。良工先治其实，后治其虚；粗工或治虚，或治实；谬工虚实实；惟庸工但补其虚，不敢治其实。举世不省悟，此余所以着三法也。夫病非人身素有之物，或自外入，或自内生，皆邪气也。邪气中人，去之可也，揽而留之可乎？留之轻则久而自尽，甚则久而不已，更甚则暴死矣。若不去邪，先以补剂，是盗未出门，而先修室宇，正气未胜，而邪气已横 矣。惟脉脱下虚，无邪无积之人，始可议补耳。他病惟先用三法攻去邪气，而元气自复也。《素问》一书，言辛甘发散渗淡为阳，酸苦涌泄为阴，发散归于汗，涌归于吐，泄归于下，渗归解表，解表同于汗，泄利便同于下，殊不言补。所谓补者，辛补肝，咸补心，甘补肾，酸补脾，苦补肺，更相君臣佐使，皆以发腠理，致津液通血气而已。非今人所谓用温燥邪僻之补也，盖草木皆以治病，病去则五谷果菜肉皆补也。又当辨其所宜，使无偏倾可也。若以药为补，虽甘草、人参，亦有偏胜之患，是故三法犹刑罚也，粱肉犹德政也。治乱用刑，治治用德，理也。余用三法，常兼众法，有按有跷，有 有导，有增减，有续止。医者不得余法而反诬之，哀哉！如引痰、漉涎、取涕迫泪，凡上行者，皆吐法也；熏蒸、渫洗、熨烙、针制、砭射、导引、按摩，凡解表者，皆汗法也；催生、下乳、磨积、逐水、破经、泄气，凡下行者，皆下法也。天之六气，风寒暑湿燥火，发病多在于上。

地之六气，雾露雨雪水泥，发病多在于下。酸苦甘辛咸淡，发病多在于中。发病者三，出病亦三。风寒之邪，结搏于皮肤之间，滞于经络之内，留而不去，或发痛麻淋痹肿痒拘挛，皆可汗而去之。痰饮宿食，在胸膈，发为诸病，皆可涌而去之。寒热痼冷火热，客下焦，发为诸病，皆可泄而出之。吐中有散，下中有补，经言知其要者，一言而终。此之谓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