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吴医汇讲 · 阴阳常变论

- 书：[吴医汇讲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384)（唐大烈 · 清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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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阴阳常变论

阴阳者，一气所分，宜平宜合，忌偏忌离。或为对待，或为流行，有会处，有分处，本相生，亦相克，天地万物无一可以去之，其理之精微，实非易言者也。考之医籍，或谓阴易亏而阳易亢，务以益阴为先；或谓阴主杀而阳主生，必以扶阳为重。若此之类，各有至理，而均非定论，何也？以未分常与变耳。试以四时昼夜核之，春夏为阳，秋冬为阴，两分焉而毫弗参差；夜则为阴，昼则为阳，总计焉而纤无多寡，此阴阳之常也。以大地之变论之，时或亢旱，即阳盛阴虚之象，必有待于甘霖；时或久阴，即阳衰阴盛之征，是有赖于皎日，此各执其说者，亦有至理也。以人之病论之，水亏火旺，非清凉无以救其燎原，既不可专以阳为重；气脱神霾，非温热无以消其阴翳，亦不可独以阴为先。非偏执之见，均非定论乎？

考之先儒，语其大纲，一动一静，互为其根，是为流行；分阴、分阳，两仪立焉，则为定位。言其体用，天以阳生万物，以阴成万物，惟两故化合而后能遂也。以阳为用则尊阴，以阴为用则尊阳，随时变易，迭相为用也。阳不能独立，必得阴而后立，故阳以阴为基；阴不能自见，必待阳而后见，故阴以阳为唱。阴阳相生也，体性相须也，是以阳去则阴竭，阴尽则阳灭。顾阴之为道，利于从阳，不利于抗阳；阳之为性，宜于潜藏，不宜于发泄。若夫阳主进而阴主退，阳主息而阴主消，进而息者其气强，退而消者其气弱。阳刚温浓，居东南，主春夏，而以作长为事；阴柔严凝，居西北，主秋冬，而以敛藏为事。作长为生，敛藏为杀，似乎以阳为重，及观天不地不生，夫不妇不成，又谓元不生于元而生于贞，盖天地之化，不翕聚则不能发散，故不贞则无以为元，而非生生不穷之道也；又不必以阴为轻，则先儒之说未尝偏轻偏重也。故阴阳得其正，则平若权衡，阴阳失其和，则反如冰炭。自其变者而观之，阳主乎热，阴主乎寒，不可混而为一；自其不变者而观之，阴气流行即为阳，阳气凝聚即为阴，岂可分而为二。且阴阳互藏其宅，故伤其阳即及其阴，伤其阴亦即及其阳。阴阳消长无穷，故阳之退便是阴之生，阴之退便是阳之生，《内经》亦曰∶阴阳之道，如环无端是也。

如曰阳能生阴，阴则不能生阳，岂理也耶？且果谷草木，有生于春而成于秋者，亦有生于秋而成于春者，惟独阳则不生，独阴则不长耳。要之，论其常，则毫厘不可轻重；如其变，则刚柔大有悬殊。所以寒极则冻而死，暑极则热而毙，过则主乎杀也；晴明物亦荣，雨露物亦茂，和则主乎生也。惟今人之体，偏胜者多，在乎临证者，于向来偏执之说，毋低其短，善用其长可也。阴阳之理，非一言可以尽之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