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侣山堂类辩 · 伤寒传经辩

- 书：[侣山堂类辩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366)（张志聪 · 清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366-侣山堂类辩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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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伤寒传经辩

夫阴阳之道，一阴一阳，分而为三阴三阳。三阴三阳，应脏腑之十二经脉，是无形之气，合于有形之经，在经脉有手足之分，在六气止论三阴三阳，而无分手与足也。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，天之阴阳也，在人亦有此阴阳之六气。如太阳之上，寒水主之。寒水者，膀胱之水也。太阳者，巨阳之气，水中之生阳也。《灵枢经》曰∶膀胱者，毫毛其应。是太阳寒水之在下，而巨阳之气卫于通体皮毛之间。夫邪之中人，必先始于皮毛，故凡伤于寒，则为病热，是天之寒邪，病太阳之阳气，得阳气而寒反化热也。（天之寒邪，病寒水之气，同气相感也。）太阳寒水之经脉，上循于头项，故见头项强痛之证，此病气而及于经，非经气之兼病也。如邪溜于经，则为桃仁承气之下证，不复再传阳明矣。经曰∶厥阴之右，少阴治之，少阴之右，太阴治之；太阴之右，少阳治之；少阳之右，阳明治之，阳明之右，太阳治之。是以一日太阳，二日阳明，三日少阳，四日太阴，五日少阴，六日厥阴，七日来复于太阳，如不作再经，而病自愈矣。此六气之相传也。如邪留于阳明，则见白虎汤之渴证，承气汤之燥证，不复再传少阳矣，如邪留于少阳，则见往来寒热之柴胡汤证，不复再传太阴矣；如邪留于太阴，则见脾家实腹满时痛之腹证，不复再传少阴矣；如邪留于少阴，则见自利而渴之经证，不复再传厥阴矣；如邪留于厥阴，则见下利脓血之热证，不来复于太阳矣。此始病太阳之气，得阳气已化热，故虽传留于三阴而皆为热证，至于不能化热，及直中三阴之阴证，又当别论。夫六气相传，止见太阳之头痛，至七日以上自愈者，以行其经尽，而来复于太阳，不见六经之证也。

如见少阳证，则为邪留少阳；见少阴证，则为邪留少阴。非病在少阳，而再传太阴；病在少阴，而再传厥阴之理也。先贤见太阳病而复见阳明证者，曰此循经传也，见太阳病而后见少阳证者，曰此越经传也；见太阳病而后见太阴证，曰此误下传也；见太阳证而后见少阴证者，曰此表里传也。（越经、误下之说，皆系杜撰。）夫太阳之邪，传留于某经，则见某经之病，不复再传别经，非六气相传，而七日来复于太阳之传经也。皆缘不明阴阳经气之道，不识仲景之书，而妄为臆说如此。又太阳标阳而本寒，少阴标阴而本热，阴阳水火之气，交相感召，故有病太阳而传于少阴者，此亦气相感而不涉于经也。有病在太阳而为心下烦闷者，先辈曰此壬水逆传于丙，丙丁兄妹相传，此更为不通之说也。（以上论六气相传，以下论传足不传手。）夫六气营运，四时代序，总属寒暑往来，而皆归于地，故人亦应之。如君、相二火，发原在肾，太阳之气生于膀胱，风气本于肝木，湿气本于脾土，燥气本于胃金，腰以上为天，腰以下为地。三阴三阳之气，皆从阴而生，自下而上，故《素问·厥论》曰∶阳气起于足五指之表，阴气起于足五指之里。是以阴阳六气，止合足之六经。《灵枢·本输篇》曰∶五脏六腑之输，五五二十五输，六六三十六输，六腑皆出足之三阳，上合于手者也。是三阴三阳之气，止合足之六经，足之六经，上合于手者也。是以天之寒邪，始病太阳膀胱之气，六气相传，止见足经之证，而不与手经相涉。（天之六淫，病患之六气，太阳之上，寒气治之，与手太阳之小肠火，毫无干涉。）先辈有以手经皆为有余，足经皆为不足之说者；有以足六经属水土木，手六经属金与火之说者；有以上体多受风热，下体多感寒湿之说者。嗟嗟！伤寒之理甚难，挈其纲领，示以大道，尚不能窥仲景之藩篱，若再多旁岐之说，使后学更无归着矣。予故设此辩，匪敢政前贤之是非，聊以俟后人之详审尔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