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侣山堂类辩 · 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

- 书：[侣山堂类辩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366)（张志聪 · 清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366-侣山堂类辩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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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

(古文∶“制生则化”今文改为“制则生化”。)帝曰∶愿闻地理之应六节气位何如？岐伯曰∶显明之右，君火之位也；君火之右，退行一步，相火治之；（以臣受君，故曰退行一步。）复行一步，土气治之；复行一步，金气治之；复行一步，水气治之，复行一步，木气治之，复行一步，君火治之。相火之下，水气治之；水位之下，土气承之；土位之下，风气承之；风位之下，金气承之；金位之下，火气承之，君火之下，阴精承之。帝曰∶何也？岐伯曰∶亢则害，承乃制，制则生化。此论地之六节，以应四时之六气也。天道左旋，地道右转，故曰显明之右。显明者，寅正之时，日方显而明，故曰显明，乃厥阴风木所主之时也；君火之位，乃二之气，少阴所主之六十日也；相火之位，乃三之气，少阳所主之六十日也；土气之位，乃四之气，太阴所主之六十日也；金气之位，乃五之气，阳明所主之六十日也；水气之位，乃终之气，太阳所主之六十日也。复行一步，木气治之者，周而复始也。（复言水气，以便接前岁之金制水生。）步者，六十日为一步，以主时之气纪步也。治，主也。承者，下承上也，盖以主时之气在上，而行过之气在下也。如四之气，太阴湿土主气，而无承制，则土亢矣；少生气，则不及矣；有木制火生于下，则土化而和平矣。又如初之气，乃厥阴风木主气，如无承制，则木盛矣；少生气，则不及矣；有金制水生于前，则木化而和平矣。化者，即天地阴阳之造化，若太过不及，则有灾眚之变，而不能化生万物，故曰“制生则化”，谓有制而有生则化矣。元人王安道谓改“制则生化”为是，盖亦不明经义者也。此总论五行生克之道，可一言以蔽者，奈何前人 规矩而改错，雕镂深刻，议论纷更，所谓道在迩而求诸远，事在易而求诸难，非惟求之不得，且使迩者、易者，反可黄可黑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