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慎柔五书 · 亢则害承乃制论

- 书：[慎柔五书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270)（胡慎柔 · 明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270-慎柔五书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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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亢则害承乃制论

慎斋先生云∶在上益下谓之济，以下犯上谓之亢。水火济制，则无病而多寿。譬若火生，则金气受伤，而金之子为水，水能克火，子报母仇，而火反受其制矣。盖造化之常，生则必克，克则必生，不能以无亢，亦不能以无制焉耳。故又曰∶制则生化。所以有病久自愈者，亦亢而自制，剥生复也。苟亢而不能自制，则汤液、针石、导引之法以为之助。譬如水固能制火，而肾水本涸之人，岂能以涓滴救其燎原哉？！明乎此理，而补泻运用之妙，自超越于\r河洛生成之图\pw-w1.bmp\r又云∶人之一身，生死系于脾胃。凡伤寒、杂病一七后，只当于脾胃求之，始免杀人之东垣云∶补肾不若补脾，此之谓也。然调理脾胃之法，须明五行化气制克之理，譬如木乃水生，独水不能生木，水为木之母，克水者土，则为人，金失所养，水枯火凡补泻法，泻其有余，因不足者泻之；补其不足，因有余者补之。譬如木盛，因于肺亏，当泻南方以制肝，使火无相克，则肺自清。金衰因于火盛，火盛则水亏，当补脾以养金，则水自长。盖土常不足，最无有余。气血贵于中和，偏胜者乃邪伤也。泻其有余，是泻邪也；补其不足，是补正也。气有余者，非气也，火也。初因气不足，渐化为火，烧烁真阴，为害滋大。人之一身，以血为主，血以气为先，（二语似平淡而超卓千古，前人重气不重血，西人知血不知气。人之百骸五脏，由血长养，而气所以运化夫血以遂其长养也。悟此乃能养生，乃能制病。）当补血中之气，四物加肉桂；补气中之血，保元汤加减。治病不可忘血，亦不可忘气。忘血则四肢不能用，忘气则体无管摄，平和之药，气血疏畅，宜多不宜少；寒热之药，不过却病，宜少不宜多，多则大伤脾胃。虚中有实，正虚生实邪；实中有虚，实邪由虚致。实以泻为补，虚以补为泻。言不能尽，学人研究之可也。东垣《脾胃论》盛衰用药禁论，岂可不熟读乎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