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伤科补要 · 第三十六则·应刺诸穴

- 书：[伤科补要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269)（钱潢 · 清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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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第三十六则·应刺诸穴

《素问·缪刺论》曰∶人有所堕坠，恶血留内，腹中满胀，不得前后，先饮利药。此上伤厥各一 ，见血立已，左刺右，右刺左。《灵枢经·寒热病论》篇曰∶身有所伤，血出多，及中风寒。若有所堕坠，四肢懈惰不收，名曰体惰。取其小腹脐下三结交。三结交者，阳明太阴也，脐下三寸关元也。《灵枢经·厥病论》曰∶头痛不可取于 者，有所击堕，恶血在内，伤痛未已，可侧刺，不可远取也。《灵枢经·邪气脏腑病形篇》曰∶有所堕坠，恶血在内。有所大怒，气上而不下，积于胁下则伤肝，法当先导怒气，勿积于肝，则肝可以无伤，然后饮以利药，以破恶血，则胁下无留血矣。又曰∶有所击扑，若醉入房，汗出当风，则伤脾。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曰∶肝脉搏坚而长，色不青，当病坠。若因血在胁下，令人喘逆。

《金匮要略》曰∶寸口脉浮微而涩，然当亡血，若汗出；设不汗出者，其身有疮，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。又论曰∶肝脉搏坚而色不变，必有击堕之事。因 肉击伤，故恶血必留胁下，兼到呕逆，根据经针刺然谷、足跗，或三毛等穴出血。或饮利药，使恶血开行，当自愈也。若脉浮微而涩，当知亡血过多，根据经于三结交关元穴灸之，或饮大补气血之剂而调之，则病已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