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伤科补要 · 第二十五则·受伤感痧论

- 书：[伤科补要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269)（钱潢 · 清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269-伤科补要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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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第二十五则·受伤感痧论

凡受不甚重伤，越四五日，腹中绞痛，胸闷呕恶，或四肢麻木，或骨节疼痛，脉象或浮或伏，与症不合。指甲紫，两腿弯有青筋，必是痧秽之毒，宜刮宜放宜先服散痧之药，不可服伤药，与姜酒热汤等物。若犯之，则祸不旋踵矣。治法，吹人马平安散，吃蟾酥丸，又服再造紫金丹。俟痧退后，再投祛瘀生新之药，始无妨碍。又有伤症兼疫症者，先治其疫，而后治伤，庶可两痊。予临症时，常遇之，故特补出。

放痧穴道歌（佚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