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医门法律 · 望色论（附律一条）

- 书：[医门法律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207)（喻昌 · 清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207-医门法律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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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望色论（附律一条）

喻昌曰∶人之五官百骸，赅而存者，神居之耳。色者神之旗也，神旺则色旺；神衰则色衰；神藏则色藏；神露则色露。帝王之色，龙文凤彩。神仙之色，岳翠山光。荣华之色，珠明玉润。寿 之色，柏古松苍。乃至贫夭之色，重浊晦滞，枯索垩黧，莫不显呈于面。而病成于内者，其色之着见，又当何如？《内经》举面目为望色之要，谓面黄目青、面黄目赤、面黄目白、面黄目黑者，皆不死。面青目赤、面赤目白、面青目黑、面黑目白、面赤目青，皆死。盖以黄为中土之色，病患面目显黄色，而不受他色所侵则吉。面目无黄色，而惟受他色所侵则凶。虽目色之黄，湿深热炽，要未可论于死生之际也。然五脏善恶之色，见于面者，额颊鼻颐，各有分部∶《刺热篇》谓肝热病者，左颊先赤。心热病者，额先赤。脾热病者，鼻先赤。肺热病者，右颊先赤。肾热病者，颐先赤。病虽未发，见赤色者刺之，名曰治未病。是则五脏分部，见于面者，在所加察，不独热病为然矣。然更有进焉，则目下之精明，鼻间之明堂是也。《经》谓精明五色者，气之华也。是五脏之精华，上见为五色，变化于精明之间。某色为善，某色为恶，可先知也。谓容色见上下左右，各在其要。是明堂上下左右，可分别其色之逆从，并可分别男女色之逆从，故为要也。察色之妙，无以加矣。仲景更出精微一法，其要则在中央鼻准，毋亦以鼻准，在天为镇星，在地为中岳，木金水火四藏，病气必归并于中土耶。其谓鼻头色青，腹中苦冷痛者死，此一语独刊千古。后人每恨《卒病论》亡，莫由上溯渊源，不知此语正其大旨也。盖厥阴肝木之青色，挟肾水之寒威，上征于鼻，下征于腹，是为暴病，顷之亡阳而卒死耳。其谓鼻头色微黑者，有水气，又互上句之意。见黑虽为肾阴之色，微黑且无腹痛，但主水气，而非暴病也。谓色黄者，胸上有寒，寒字《伤寒论》中，多指为痰，言胸有积痰也。谓色白者亡血，白者肺之色，肺主上焦以行营卫，营不充则鼻色白，故知亡血也。谓设微赤非时者死，火之色归于土，何遽主死？然非其时而有其气，则火非生土之火，乃克金之火，又主脏燥而死矣。次补察目一法，谓其目正圆者 不治。次补察面五法，谓色青为痛，色黑为劳，色赤为风，色黄者便难，色鲜明者有留饮，黄色鲜明为留饮，又即色黄者胸上有寒之互辞。语语皆表章《内经》，补其未备，故可法可传也。色之善者，青如翠羽，赤如鸡冠，黄如蟹腹，白如豕膏，黑如乌羽。色之恶者，青如草兹，赤如 血，黄如枳实，黑如 ，白如枯骨。五脏有精华则色善，无精华则色恶，初非以青黑为大忌也。未病先见恶色，病必恶。《灵枢》谓赤色出于两颧，大如拇指，病虽小愈，必卒死。

黑色出于天庭，大如拇指，必不病而卒死，义与容色见明堂上下左右同，而此为暴病耳。若夫久病之色，必有受病之应。

肺热病者，色白而毛败应之。心热病者，色赤而络脉溢应之。肝热病者，色苍而爪枯应之。脾热病者，色黄而肉蠕动应之。肾热病者，色黑而齿槁应之。夫病应其色，庸工亦多见之，然冀嘘枯泽槁于无益之日，较之治未病者，不啻倍蓰无算矣。更有久见病色，其人原不病者，庸工且心炫而窃疑之，殊不知此络脉之色，不足畏也。盖阴络之色，随其经而不变，色之变动无常者，皆阳络之色也。寒多则凝泣，凝泣则青黑。热多则淖泽，淖泽则黄赤。《内经》谓此皆无病，何反怪之耶？然而察色之法，亦有其传。岐伯谓生于心，如以缟裹朱。生于肺，如以缟裹红。生于肝，如以缟裹绀。生于脾，如以缟裹黄。生于肾，如以缟裹紫。缟，素白也，加于朱、红、绀、黄、紫之上，其内色耀映于外，若隐若见。

面色由肌内而透于外，何以异此？所以察色之妙，全在察神。血以养气，气以养神，病则交病。失睡之人，神有饥色。

丧亡之子，神有呆色，气索自神失所养耳。小儿布痘，壮火内动，两目先现水晶光。不俟痘发，大剂壮水以制阳光，俾毒火一线而出，不致燎原，可免劫厄。古今罕及此者，因并志之。

\x【律一条】\x凡诊病不知察色之要，如舟子不识风汛，动罹复溺，卤莽粗疏，医之过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