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医门法律 · 先哲格言

- 书：[医门法律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207)（喻昌 · 清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207-医门法律.txt）

> 本文档由 [aibookbar.cn](https://aibookbar.cn) 生成，HTML 版见 [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207/13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207/13)。

## 先哲格言

大凡物理有常有变，运气所主者，常也；异于所主者，皆变也。常则如本气，变则无所不至，而各有所占，故其候有从逆淫郁胜复太过不及之变，其法皆不同。若厥阴用事，多风而草木荣茂，此之谓从。天气明洁，燥而无风，此之谓逆。太虚埃昏，流水不冰，此之谓淫。大风折木，云物混扰，此之谓郁。山泽焦枯，草木凋落，此之谓胜。大暑燔燎，螟蝗为灾，此之谓复。山崩地震，埃昏时作，此之谓太过。阴森无时，重云昼昏，此之谓不及。随其所变，疾疠应之，皆视当时当处之候。虽数里之间，但气候不同，而所应全异，岂可胶于一定？

岁运有主气、有客气。常者为主，外至者为客。初之气厥阴，以至终之气太阳者，四时之常序也，故谓之主气。惟客气本书不载其目，故说者多端，或以甲子之岁，天数始于水下一刻；乙丑之岁，始于二十六刻；丙寅岁始于五十一刻；

丁卯岁始于七十六刻者，谓之客气。此乃四分历法，求大寒之气，何与岁运。又有相火之下，水气乘之；土位之下，风气乘之，谓之客气。此亦主气也，与六节相须，不得为客。凡所谓客者，岁半以前，天政主之；岁半以后，地政主之。

四时常气为之主，天地之政为之客，逆主之气为害暴，逆客之气为害徐。调其主客，无使伤 ，此治气之法也。（沈存中）

少角之运，岁木不及，侮而乘之者金也。金不务德，故以燥胜风，时则有白露早降，收气率行。其变为肃杀，其灾为苍陨，名为少角，而实与大商之岁同。少征之运，岁火不及，侮而乘之者水也。水不务德，故以寒胜热，时则有寒氛凝惨，地积坚冰。其变为凛冽，其灾为霜雹，名为少征，而实与大羽之岁同。少宫之运，岁土不及，侮而乘之者木也。

木不务德，故以风胜湿，时则有大风飘暴，草偃沙飞，其变为张发，其灾为散落，名为少宫，而实与大角之岁同。少商之运，岁金不及，侮而乘之者火也。火不务德，故以热胜燥，时则有火延焦槁，炎赫沸腾。其变为销铄，其灾为燔炳，名为少商，而实与大征之岁同。少羽之运，岁水不及，侮而乘之者土也。土不务德，故以湿胜寒，时则有泉涌河衍，涸泽生鱼。其变为骤注，其灾为霖溃，名为少羽，而实与大宫之岁同。通乎此，则知岁在涸流之纪，而河决大水，固可以类而推之也。（刘温舒）

天地之间，气有偏胜，而无以救之，则万物之所存者几希矣！是故风热湿燥寒，五者各司一气，生长化收藏；五者各司一时，以顺相乘，然后能循环以相生；以逆相胜，然后能循环以相救。故曰五气之运，犹权衡也，高者抑之，下者视之，化者应之，胜者复之。化者应之，气之平也，五气之相得也；胜者复之，气之不平也，五气之相贼也；气平而相得者，所以通其常；气不平而相贼者，所以观其变。古之明乎此而善摄生者，何尝不消息盈虚，以道御神耶？（刘温舒）

太阳司天之政，岁宜以苦燥之温之。阳明司天之政，岁宜以苦辛汗之清之散之，又宜以咸。少阳司天之政，岁宜以咸宜辛宜酸，渗之泄之渍之发之，观气寒温，以调其气。太阴司天之政，岁宜以苦燥之温之，甚者发之泄之，不发不泄，则湿气外溢，肉溃皮坼，而水血交流。少阴司天之政，岁宜咸以软之而调其上，甚则以苦发之，以酸收之而安其下，甚则以苦泄之。厥阴司天之政，岁宜以辛调之，以酸润之。（纂经旨）

岁以阳为首，正正也，寅引也。少阳之气始于泉下，引阳升而在天地人之上，即天之分，五谷草木皆甲拆于此时也。

至立夏少阴之火，炽于太虚，则草木盛茂，垂枝布叶，乃阳之用阴之体，此所谓天以阳生阴长。《经》言岁半以前，天气主之，在乎升浮也。至秋而太阴之运，初自天而下逐，阴降而彻地，则金振燥令，风厉霜飞，品物咸殒，其枝独在，若乎毫毛。至冬则少阴之气，复伏于泉下，水冰地坼，万物周密，阴之用阳之体也，此所谓地以阳杀阴藏。《经》言岁半以后，地气主之，在乎降沉也。饮食入胃，而精气先输脾归肺，上行春夏之令，以滋养周身，乃清气为天者也。升已而输膀胱，行秋冬之令，为传化糟粕，转味而出，乃浊阴为地者也。若夫顺四时之气，起居有时，以避寒暑，饮食有节，及不暴喜怒，以颐神志，常欲四时均平，而无偏胜则安。不然损伤脾胃，真气下溜，或下泄而久不能升，是有秋冬而无春夏，乃生长之用，陷于陨杀之气，而百病皆起，或久升不降，亦病焉。（王安道）

《天元纪大论》等篇，以年岁之支干，分管六气，盖已失先圣之旨矣。年岁之支干，天下皆同，且通四时不变也。

天气之温暑寒凉，民病之虚实衰旺，东西南北之殊方，春夏秋冬之异候，岂有皆同之理？此其妄诞，盖不待深论而可知也。近世伤寒论法，则以得病日之干支为主，其源亦出于此，决不可用。盖金木水火土之气，各主一时，当时则为主气，为司天。非其时而有其气，则为客气。与时正相反者，则谓在泉，为其气伏于黄泉之下而不见也。治疗之法，用热远热，用寒远寒，所谓必先岁气，毋伐天和也。春时木气司天，则四方皆温；夏时火气司天，则四方皆热；夏秋之交，土气司天，则四方皆湿；秋则皆凉；冬则皆寒。民病往往因之，此则理之易见者也。其有气与时相反者，则所谓客气者也，故治疗之法，亦有假者反之之说，观此则运气之说，思过半矣，（何柏斋）

足相火属胆。配肝，主血者也。手相火属三焦，配肾之命门，主精者也。肝与命门皆属风木，木中有火，则精血之中有热气也。然精血体润，水也。火与水相守，故不发，至发而为热，则皆精血将枯之所致也，譬木枯则火易焚耳。故相火发者难治，今虚劳骨蒸之病，皆相火发热之证也，小水不能减大火，法当补阴，则热自退。（何柏斋论丹溪相火主动等误）

人之脏腑以脾胃为土，盖人之饮食，皆入于胃而运以脾，犹地之土也。然脾胃能化物与否，实由于水火二气，非脾胃所能也。火盛则脾胃燥，水盛则脾胃湿，皆不能化物，乃生诸病水肿之证。盖水盛而火不能化也，火衰而不能化水，故水之入于脾胃，皆渗入血脉骨肉，血亦化水，肉发肿胀，皆自然之理也。导其水，使水气少减；复补其火，使二气平和，斯病去矣。丹溪谓脾失运化，由肝木侮脾，乃欲清心经之火，使肺金得令，以制肝木，则脾土全运化之职，水自顺道，乃不为肿，其词迂而不切。（何柏斋）

夫阳常有余，阴常不足者，在天地则该乎万物而言，在人身则该乎一体而言，非直指气为阳而血为阴也。《经》曰∶阳中有阴，阴中有阳。正所谓独阳不生，独阴不长是也，姑以治法兼证论之∶曰气虚者，气中之阴虚也，治法用四君子汤，以补气中之阴。曰血虚者，血中之阴虚也，治法用四物汤，以补血中之阴。曰阳虚者，心经之元阳虚也，其病多恶寒，责其无火，治法以补气药中，加乌附等药，甚者三建汤、正阳散之类。曰阴虚者，肾经之真阴虚也，其病多发热，责其无水，治法以补血药中，加知母、黄柏等药，或大补阴丸、滋阴大补丸之类。夫真水衰极之候，切不可服乌附等补阳之药，恐反助火邪而烁真阴。元阳虚甚之躯，亦不可投芎苓等辛散淡渗之剂，恐反开腠理而泄真气。昧者谓气虚即阳虚，止可用四君子，断不可用芎辛之属。血虚即阴虚，止可用四物，决不可用参 之类，殊不知血脱益气，古圣人之法也。血虚者，须以参 补之，阳生阴长之理也。惟真阴虚者将为劳极，参 固不可用，恐其不能抵当，而反益其病耳，非血虚者之所忌也。如《明医杂着》谓血病治气，则血愈虚耗；又曰血虚误服参 等甘温之药，则病日增；服之过多，则死不治，何其不达理耶？（虞天民）

西北二方，在人为肾水肺金所居之地，二藏常恐其不足。东南二方，在人为肝木心火所居之位，二藏常恐其有余。

《难经》曰∶东方实，西方虚，泻南方，补北方，即此之义也。夫肾水既实，则阴精时上奉于心肺，故东方之木气不实，而西方之金气不虚，此子能令母实，使金得以平木也。是故水日以盛，而火日以亏，此阴精所奉于上，而令人寿延也。

若夫肾水一虚，则无以制南方之心火，故东方实而西方虚，其命门与胞络之相火，皆挟心火之势，而来侮所不胜之水，使水日亏而火日盛，此阳精所降于下，故令人寿折也。（虞天民）

蔡西山《脉经》有《论三焦》一篇，后引《礼运记》曰∶上焦若窍，中焦若编，下焦若渎，然未曾发明其义。新安孙景思氏，因推其义而解之曰∶上焦若窍，窍者窍漏之义，可以通达之物，必是胃之上脘。《经》曰∶上焦在胃之上口，主纳而不出是也。中焦若编，编者编络之义，如有物编包之象，胃之外有脂如网，包罗在胃之上，以其能磨化饮食，故《脉诀》云∶膏凝散半斤者此也，是必脾之大络，此为中焦，《经》曰∶主腐熟水谷是也。下焦若渎，渎者沟渎之义，可以决渎，可以传导，乃是小肠之下曰阑门，泌别水谷，自此而厘清浊之所，此为下焦，《经》曰∶在膀胱上口主泻而不藏；

又曰∶主出而不纳；又曰，下焦为传化之府；又曰三焦为水谷之道路，气之所终始也。盖水谷之所入，自上而中，自中而下。至于糟粕转输，传道而下，一无底滞如此，尤可表其为有形明矣。所谓形者，非谓脏腑外别生一物，不过指其所而为形耳。按蔡西山据《礼运记》而言，《白虎通·性情篇》，沤亦作编，二说安得俱误？恐沤与编，殆相似而讹之耳。

（俞子容）

近时医者，多执前人肝常有余，肾常不足之说，往往举手便用平肝之剂。按《圣济经》云∶原四时之所化，始于木；

究十二经之所养，始于肝；女子受娠一月，是厥阴肝经养之，肝者乃春阳发动之始，万物生长之源，故戒怒养阳，使先天之气，相生于无穷。所以肝主色，气和则体泽，气伤则枯槁，故养肝戒忿，是摄生之切要也，不可泥前说。（俞子容）

《甲乙经》曰∶丈夫以右为命门，左为肾；女子以左为命门，右为肾。无求子曰∶男子先生右肾，女子先生左肾，是以命门为子宫，左肾为血海。张洁古云∶男女皆左为肾。右为命门。男子主藏精者，气海也。女子主系胞者，血海也。

所主者异，受病则一也，此说当为定论。（俞子容辨冲为血海）

虚者补之，实者泻之，虽三尺童子。皆知之矣。至于五实五虚，岂可与泛泛虚实同药哉？夫一身犹一国也，如寻邑百万围昆阳，此五实证也，故萧王亲犯中坚而督战。如河内饥而又经火灾，此五虚证也，故汲黯不避矫诏而发仓。此可与达权通变者论，不可与贪常嗜损者说也。夫五实为五脏俱太过，五虚为五脏俱不及，《内经》言此二证皆死，非谓必死也，谓不救则死，救之不得其道亦死也。其下复言，浆粥入胃，则虚者活；身汗后利，则实者活，此两言自是前二证之治法也。后人只以之断验死生，见虚者浆粥不入，实者汗利俱闭，便委之死地，岂不谬哉？夫浆粥入胃而不注泄，则胃气和，胃气和，则五虚皆实也，是以生也。汗以泄其表，利以泄其里，并泄则上下通，上下通则五实皆启矣，是以生也。

（张子和）

虚损之微者，真火尚存，服寒凉药犹可。虚损之甚者，真火已亏，药以寒凉，岂能使之化为精血，以补其虚乎？

虚损之证，皆下寒上热，盖所谓水火不交者也。其重感于寒者，则下焦作痛，不感寒者则不痛，至于上焦燥热则一也。上焦方苦烦热，得寒凉之药则暂快，遂以为药之功，故喜服之。不知寒凉之药，不久下注，则下元愈寒。火热为寒所逼，上行则上焦复热愈甚，展转反复，遂至沉锢而不可救，是则以寒凉补阴，非徒无益而且有害，世人盖阴受其害而不知也。治之补以寒凉，佐以温热，补三佐二，空心凉服，所谓热因寒用者也，久则精生热退，而病愈矣。（何柏斋）

《经》云∶阴虚生内热，奈何？曰∶有所劳倦，形气衰少，谷气不盛，上焦不行，下脘不通，胃气热，热气熏胸中，故内热。嗟夫！此内伤之说之原乎。夫人身之阴阳，有以表里言者；有以上下之分言者；有以气血言者；有以身前身后言者；有以脏腑言者；有以升降呼吸之气言者；余如动静语默起居之类甚多，不必悉举。此所谓阴虚之阴，其所指与数者皆不同。盖劳动之过，则阳和之气，皆亢极而化为火矣，况水谷之气又少入，是故阳愈甚而阴愈衰矣。此阴虚之阴，盖指身中之阴气与水谷之味耳，或以下焦阴阳为言，或以肾水真阴为言，皆非也。夫有所劳役者，过动属火也。形气衰少者，壮火食气也。谷气不盛者，劳伤元气，则少食而气衰也。上焦不行者，清阳不升也。下脘不通者，浊阴不降也。

夫胃受水谷，故清阳升而浊阴降，以传化出入，滋荣一身也。今胃不能纳，而谷气衰少，则清无升而浊无降矣。故曰∶上焦不行，下脘不通，然非谓绝不行不通也，但比之平常无病时，则谓之不行不通耳。上不行下不通则郁矣，郁则少火皆成壮火，而胃居上焦下脘两者之间，故胃气热则上炎，熏胸中而为内热也。东垣所言，正与经旨相合，固宜引此段经文于内外伤辨以为之主，乃反不引此，却谓火乘土位，此不能无疑者也。又《经》曰∶劳者温之。温者养也，东垣以为温凉之温，谓宜温药以补元气，而泻火邪。又改损者益之，为损者温之。又以温能除大热为《内经》所云，而遍考《内经》，并无此语，亦不能无疑者也。然温药之补元气泻火邪者，亦惟气温而味甘者斯可矣。盖温能益气，甘能助脾而缓火，故元气复而火邪息也。夫宜用温药以为内伤不足之治则可，以为劳者温之之注则不可，苟以补之、除之、抑之、举之、散之等语，比类而观焉，则其义自着矣。（王安道）

妇人之于血也，经水蓄，则为胞胎，则蓄者自蓄，生者自生。及其产育为恶露，则去者自去，生者自生，其酝而为乳，则无复下满而为月矣，失血为血家妄逆，产乳为妇人常事，其去其生，则相同也。失血家须用下剂破血，盖施之于妄逆之初。亡血虚家不可下，盖戒之于亡失之后。

人之登溷，辟辟有声，勃勃如蟹沫状者，咸以为寒。非寒也，由肠胃中浊气不得宣行耳。滞下之里急后重，及膀胱不利而癃者，下焦之火郁而不伸也，二者颇关冲、任、督三经。常见里急后重者，多连尾 长疆如锥刺状。膀胱癃闭者，脐下小腹逼迫而痛，是皆下焦火郁，而六腑浊气，相与纠郁于冲任之分故也。肠胃阳明燥金也，下焦少阳相火也，后重之用木香、槟榔，行燥金之郁也。癃闭之用知母、黄柏，散相火之炽也。

凡伤寒家服药后，身热，烦躁，发渴，冒瞀，脉两手忽伏而不见，恶寒战栗，此皆阴阳氤氲，正邪相争，作汗之征也，姑宜静以待之，不可因而仓皇，反至错误。

厥阴是六经中一经之名，厥自是诸证中一症之目也。酒之气暴，如人身虚气逆气之暴。酒得肉食则其气相缠绵而不暴，如人之虚气逆气得金石之剂沉坠，则其气亦缠绵而不暴，所以然者，在相缠绵也，故金石之缠绵，在气不在质，惟其气相得而缠绵，故其势亦不得不与之缠绵也。世人但知金石药坠气，而不知所以坠气之义也。东垣家则用质阴味浓以沉降之，盖气阳质阴，阴阳相遇，则自然相得而不升走，亦金石缠绵之义欤。

凡数一为奇，二为偶，三为参，五为伍，如是则有统纪而无错乱。医书论脉云∶参伍不调，盖谓参不成参，伍不成伍，大小不均，疏数不等，错乱而无纪也。黄发有阴阳，天五之土，为火所焚，阳黄也。地二之火，为水所溺，阴黄也。

刘河间为补泻脾胃之本者，盖以脾胃中和之气也，燥其湿则为泻，润其燥则为补。

火多水少，为阳实阴虚，其病为热。水多火少，为阴实阳虚，其病为寒也。

心肺为藏阴也，以通行阳气而居上，阴体而阳用也。大肠小肠为府阳也，以传阳气而居下，阳体而阴用也。

肥人湿多，瘦人火多。湿多肌理纵，外邪易入；火多肌理致，外邪难侵；湿多中缓少内伤；火多中燥多内伤。

人首尊而足卑，天地定位也。脾肺相为母子，山泽通气也。肝胆主怒与动，雷风之相薄也。心高肾下，水火不相射也。八卦相错，而人亦肖之，妙哉易也。

郁者结聚而不得发越，当升者不得升，当降者不得降，当变化者不得变化，所以传化失常，而木郁之病见矣。气郁者胸胁痛；湿郁者周身疼，或关节痛，遇阴寒则发；痰郁者动则气喘，寸口脉沉滑；热郁者昏瞀，小便赤，脉沉数；血郁者四肢无力，能食；食郁者嗳酸，腹饱不能食，左寸脉和平，右寸脉紧盛。（俱滑伯仁）

设有人焉，正已夺而邪方盛者，将顾其正而补之乎？抑先其邪而攻之乎？见有不的，则死生系之，此其所以宜慎也。

夫正者本也，邪者标也，若正气既虚，则邪气虽盛，亦不可攻。盖恐邪未去而正先脱，呼吸变生，则措手无及，故治虚邪者当先顾正气，正气存则不致于害，且补中自有攻意。盖补阴即所以攻热，补阳即所以攻寒，世未有正气复而邪不退者，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倾者。如必不得已，亦当酌量缓急，暂从权宜，从少从多，寓战于守，斯可矣，此治虚之道也。

若正气无损者，邪气虽微，自不宜补，盖补之则正无与而邪反盛，适足以借寇兵而资盗粮，故治实证者，当直去其邪，邪去则身安，但法贵精专，便臻速效，此治实之道也。要之能胜攻者，方是实证，实者可攻，何虑之有？不能胜攻者，便是虚证，气去不返，可不寒心。此邪正之本末，有不可不知也。惟是假虚之证不多见，而假实之证最多也；假寒之证不难治，而假热之治多误也。然实者多热，虚者多寒，如丹溪曰∶气有余便是火，故实能受寒。而余续之曰∶气不足便是寒，故虚能受热。世有不明真假本末，而曰知医者，则未敢许也。

治其王气者，谓病有阴阳，气有衰王，不明衰王，则治之反甚。如阳盛阴衰者，阴虚火王也，治之者不知补阴以配阳，而专用苦寒治火之王，岂知苦寒皆沉降，沉降则亡阴，阴愈亡则火愈盛。故服寒反热者，阴虚不宜降也。又如阳衰阴盛者，气弱生寒也，治之者不知补阳以消阴，而专用辛温治阴之王，岂知辛温能耗散，耗散则亡阳，阳愈亡则寒愈甚。

故服热反寒者，阳虚不宜耗。此无他，皆以专治王气，故其病反如此。又如夏令本热，而伏阴在内，故每多中寒。冬令本寒，而伏阳在内，故每多内热。设不知此而必欲用寒于夏，治火之王；用热于冬，治寒之王；则有中寒隔阳者，服寒反热；中热隔阴者，服热反寒矣。是皆治王之谓，而病之所以反也。

气有外气，天地之六气也；有内气，人身之元气也。气失其和则为邪气，气得其和则为正气，亦为真气。但真气所在，其义有三∶曰上中下也。上者所受于天，以通呼吸者也。中者生于水谷，以养营卫者也。下者气化于精，藏于命门，以为三焦之根本者也。故上有气海，曰膻中也，其治在肺。中有水谷气血之海，曰中气也，其治在脾胃。下有气海，曰丹田也，其治在肾。人之所赖，惟此气耳，气聚则生，气散则死。故帝曰气内为宝，此诚最重之辞，医家最切之旨也。

即如本篇始末所言，及终始等篇，皆 以精气重虚为念，先圣惜人元气至意，于此可见。奈何今之医家，但知见病治病。初不识人根本。凡天下之理，亦焉有根本受伤，而能无败者，伐绝生机，其谁之咎？

诸风掉眩，皆属于肝矣。若木胜则四肢强直而为掉，风动于上而为眩。脾土受邪，肝之实也，若木衰则血不养筋而为掉，气虚于上而为眩。金邪乘木，肝之虚也。又诸痛疮疡，皆属于心。若火盛则炽热为痈，心之实也。阳衰则阴胜为疽，心之虚也。五脏六腑虚实皆然，故本篇首言盛者泻之，虚者补之，末言有者求之，无者求之，盛者责之，虚者责之。

盖既以气宜言病机矣，又特以盛虚有无四字，贯一篇之首尾，以尽其义，此正先圣心传精妙所在，最为吃紧纲领。奈何刘完素未之详审，略其巅末，独取其中一十九条，演为《原病式》，皆偏言盛气实邪。且于十九条中，凡归重于火者，十之七八；至于不及虚邪，则全不相顾。又曰其为治者，但当泻其过甚之气，以为病本，不可反误治其兼化也，立言若此，虚者何堪？故楼氏指其治法之偏，诚非过也。

如太阴湿化，施于太阳；太阳寒化，施于少阴；少阴热化，施于阳明；阳明燥化，施于厥阴；厥阴风化，施于太阴。

凡淫胜在我者，我之实也，实者真邪也。反胜在彼者，我之虚也，虚者假邪也，此六气之虚实，即所谓有无也。然天地运气虽分五六，而阴阳之用，水火而已。故阳胜则阴病，阴胜则阳病，泻其盛气，责其有也。培其衰气，责其无也。求得所本而直探其颐，则排难解纷如拾芥也。设不明逆顺盈虚之道，立言之意，而凿执不移，所谓面东者不见西墙，面南者不睹北方。察一曲者不可与言化，察一时者不可与言大，未免实实虚虚，遗人害矣！

《十一难》曰∶《经》言脉不满五十动而一止，一藏无气者，何藏也？然人吸者随阴入，呼者因阳出。今吸不能至肾，至肝而还，故知一藏无气者，肾气先尽也。然则五脏和者气脉长，五脏病者气脉短，观此一藏无气，必先乎肾。如下文所谓二藏、三藏、四藏、五脏者，当自远而近，以次而短。则由肾及肝，由肝及脾，由脾及心，由心及肺，故凡病将危者，必气促似喘，仅呼吸于胸中数寸之间。盖其真阴绝于下，孤阳浮于上，此气短之极也，医于此际，而尚欲平之散之，未有不随扑而灭者，良可哀也！夫人之生死由乎气，气之聚散由乎阴，而残喘得以尚延者，赖一线之气未绝耳，此藏气之不可不察也。

浮、沉、迟、数、滑、涩，即此六者之中，而复有大相悬绝之要，则人多不能识也。夫浮为表矣，而凡阴虚者脉必浮而无力，是浮不可以概言表，可升散乎？沉为里矣，而凡表邪初感之甚者，阴寒束于皮毛，阳气不能外达，则脉必先见沉紧，是沉不可以概言里，可攻内乎，迟为寒矣，而伤寒初退，余热未清，脉多迟滑，是迟不可以概言寒，可温中乎？

数为热矣，而凡虚损之候，阴阳俱亏，气血败乱者，脉必急数，愈数者愈虚，愈虚者愈数，是数不可以概言热，可寒凉乎？微细类虚矣，而痛极壅闭者，脉多伏匿，是伏不可以概言虚，可骤补乎，洪弦类实矣，而真阴大亏者，必关格倍常，是弦不可以概言实，可消伐乎？夫如是者，是于纲领之中，而复有大纲领者存焉。设不能以四诊相参，而欲孟浪任意，则未有不复人于反掌间者，此脉道之所以难言，毫厘不可不辨也。

阴阳形气俱不足者，调以甘药。甘之一字，圣人用意深矣，盖药食之入，必先脾胃，而后五脏得禀其气，胃气强则五脏俱盛，胃气弱则五脏俱衰。胃属土而喜甘，故中气不足者，非甘温不可，土强则金王，金王则水充，此所以土为万物之母，而阴阳俱虚者，必调以甘药也。虽至真要等论所列五味，各有补泻，但彼以五行生克之理推衍而言，然用之者，但当微兼五味，而以甘为主，庶足补中。如四气无土气不可，五脏无胃气不可，而春但微弦，夏但微钩之义皆是也。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∶形不足者，温之以气；精不足者，补之以味，故气味之相宜于人者，谓之为补则可。若用苦劣难堪之味，而求其能补，无是理也。气味攻补之学，倘不善于调和，则动手便错，此医家第一着要义。

滑伯仁曰∶察脉须识上下来去至止六字，不明此六字，则阴阳虚实不别也。上者为阳；来者为阳；至者为阳；下者为阴；去者为阴；止者为阴。上者自尺部上于寸口，阳生于阴也；下者自寸口下于尺部，阴生于阳也；来者自骨肉之分，而出于皮肤之际，气之升也；去者自皮肤之际，而还于骨肉之分，气之降也；应曰至；息曰止也。

人迎候阳，故一盛在少阳，胆与三焦也。二盛在太阳，膀胱、小肠也。三盛在阳明，胃与大肠也，四盛以上者，以阳脉盛极，而阴无以通，故曰格阳。寸口候阴，故一盛在厥阴，肝与心络也。二盛在少阴，心与肾也。三盛在太阴，脾与肺也。四盛以上者，以阴脉盛极，而阳无以交，故曰关阴。

二阳之病发心脾，二阳阳明也，胃与大肠之脉也。肠胃有病，心脾受之，发心脾，犹言延及于心脾也，虽然脾胃为合，胃病而及脾，理固宜矣。大肠与心本非合也，今大肠而及心何哉？盖胃为受纳之府，大肠为传化之府，食入于胃，浊气归心，饮入于胃，输精于脾者，以胃之能纳，大肠之能化耳。肠胃既病，则不能受不能化，心肝何所资乎？心脾既无所资，则无以运化而生精血矣。故肠胃有病，心脾受之，则男为少精，女为不月矣。心脾当总言男女，不当分别，至隐曲不月，不可分说耳。（王安道）

咳嗽外感六淫，郁而成火，必六淫相合内伤；五脏相胜，必五邪相并，有此不同，而中间又有敛散二法。敛者谓收敛肺气也，散者谓解散寒邪也，宜散而敛，则肺寒邪一时敛住，为害非轻。宜敛而散，则肺气弱，一时发散，而走泄正气，害亦非小。且如感风咳嗽，已经散之后，其表虚复感寒邪，虚邪相乘，又为喘嗽，若欲散风，则愈重而虚其肺。若收敛，则愈又滞其邪。当先轻解，渐次敛之，肺不致虚，邪不致滞，喘嗽自止矣。（徐叔拱）

《内经》曰∶一阴一阳结，谓之喉痹。王太仆注云∶一阴者手少阴君火，心主之脉气也。一阳者手少阳相火，三焦之脉气也，二火皆主脉，并络于喉。气热则内结，气甚则肿胀，肿胀甚则痹，痹甚而不通则死矣，盖手少阴少阳，君相二火独盛，则热结正络，故病且速也。十二经中言嗌干、嗌痛、咽肿、颔肿、舌本强，皆君火为之也。惟喉痹急速，相火之所为也。夫君火者犹人火也，相火者犹龙火也，人火焚木其势缓，龙火焚木其势速。《内经》之言喉痹，则咽与舌在其间耳，以其病同是火，故不分也。治喉痹之火与救火同，不容少待。《内经》火郁发之，发谓发汗，然咽喉中岂能发汗？

故出血者，乃发汗之一端也。

酸者肝木之味，由火盛制金，不能平木，则肝木自盛，故为酸也。如饮热则酸矣，或言吐酸为寒者误也。是以肝热则口酸，心热则口苦，脾热则口甘，肺热则口辛，肾热则口咸。或口淡者胃热也，胃属土，土为物之母，故胃为一身之本，淡为五味之本，然则吐酸岂为寒者欤？凡中酸法宜温药散之者，亦犹解表之义，以使肠胃结滞开通，怫郁散而和也。

若久酸不已，则不宜温之，宜以寒药下之，后以凉药调之，结散热去，则气和也。（刘河间论吐酸）

仲景论少阴病热极，曰∶溲便遗失，狂言目反视者，肾先绝也。《灵枢经》曰∶肾主二阴，然本衰虚，而怫热客其部分，二阴郁结，则痿痹而神无所用，故溲便遗失而不能止，然则热证明矣。（刘河间论淋）

冲、任、督三脉，以带脉束之。因余经上下往来，遗热于带脉之间，血积不流，火从金化而为白液，少腹冤热，白物满溢，随溲而下，绵绵不绝，多不痛也。或有痛者则壅碍，因壅而成痛也。《内经》曰∶少腹冤热，溲出白液。冤者屈滞也，病非本经，为他经冤郁而成此疾也。治泻利与治带下，皆不可骤用峻热之药燥之，燥之则内水涸，内水涸则必烦渴，烦渴则小溲不利，小溲不利则足肿面浮，渐至不治。赤白痢者，是邪热传于大肠，下广肠出赤白也。带下者，传于小肠，入脬经下赤白也。据此二证，皆可同治湿法治之，以导水禹功丸泻讫。次以淡剂降心火，益肾水，下小溲，分水道，则自愈矣。（子和论带下）

木郁达之，达者通畅之也。如肝性急，怒气逆， 胁或胀，火时上炎，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，则用升发之药，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。又如久风入中为飧泄，及不因外风之入而清气在下为飧泄。则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，凡此之类，皆达之之法也。虽然木郁固有吐之之理，今以吐字总该达字，则是凡木郁皆当用吐矣，其可乎哉？东垣谓食塞肺分，为金与土旺于上而克木，吐去其物以伸木气，正高者因而越之之义，恐不劳引木郁之说以治之也。火郁发之，发者汗之也，升举之也。如腠理外闭，邪恶怫郁，则解表取汗以散之。又如龙火郁甚于内，非苦寒降沉之剂可治，则用升浮之药，佐以甘温，顺其性而从治之，使势穷则止，如东垣升阳散火汤是也。土郁夺之，夺者攻下也，劫而衰之也。如邪热入胃，用咸寒之剂以攻去之。又如中满腹胀，湿热内甚，其人壮气实者则攻下之，其或势甚而不能顿除者，则劫夺其势而使之衰。又如湿热为痢，有非力轻之剂可治者，则或攻或夺以致其平，凡此之类，皆夺之之法也。金郁泄之，泄者渗泄而利小便也，疏通其壅也。如肺金为肾水上源，金受火烁，其令不行， 郁而渗道闭矣，宜整肃金化，滋以利之。又如肺气满，胸中仰息，非利肺气之剂，不足以疏通之。凡此之类，皆泄之之法也，王注解表二字，于理未当。水郁折之，折者御也，伐而挫之也，渐杀其势也。如肿胀之病，水气淫溢，而渗道以塞，夫水之所不胜者土也，今土气衰弱，不能制之，故反受其侮。治当实其脾土，资其运化，俾可以制水而不敢犯，则渗道达而后愈。或病势既旺，非上法所能遽制，则用泄水之药，以伐而挫之，或去菀陈 ，开鬼门，洁净府，三治备举，迭用以渐平之。王氏所谓抑之制其冲逆，正欲折挫其 滥之势也。夫实土者守也，泄水者攻也，兼三治者广略而决胜也。虽俱为治水之法，然不审病者之虚实久近浅深，杂焉而妄施治之，其不倾跌者寡矣。邪气久客，正气必损，今邪气虽去，苟不平调正气，使各安其位，复其常，犹未足以尽其妙，故又曰平调其气。苟调之而其气犹或过而未服，则当益其所不胜以制之。如木过者当益金，金能制木，则木斯服矣。所不胜者所畏者也，故曰过者折之，以其畏也。夫制物者物之所欲也，制于物者物之所不欲也，顺其欲则喜，逆其欲则恶，今逆之以所恶，故曰所谓泻之。王氏以咸泻肾酸泻肝之类为说，未尽厥旨。（王安道论五郁）

三焦取火能腐物之义，火之性自下而上。三焦者，始于原气，出于中脘，散于膻中，皆相火之自下而上也。其曰上焦主纳而不出，下焦主出而不纳，其纳其出，皆系乎中焦之腐熟，焦之为义可见矣。

厥阴太阳，少气多血；太阴少阴，少血多气；阳明气血俱多；少阳气多血少，男子妇人均有此气血也。男子多用气，故常气不足。女人多用血，故常血不足。所以男子病多在气分，妇人病多在血分。世俗乃谓男子多气，女子多血，岂不谬哉？

邪气盛则实，精气夺则虚。二句为病治之大纲，其辞似显，其义甚微，最当详辨。而辨之有最难者何也？盖实言邪气，实宜泻也。虚言正气，虚宜补也。凡邪正相搏而为病，则邪实正虚，皆可言也。故主泻者，则曰邪盛则实，当泻也。

主补者，则曰精夺则虚，当补也。各执一句，茫无确见，借口文饰，孰得言非。是以至精之训，反酿莫大之害，不知理之所在，有必不可移易者，奈时医不能察耳。余请析此为四∶曰孰缓孰急，其有其无也。所谓缓急者，察虚实之缓急也，无虚者，急在邪气，去之不速，留则生变也。多虚者，急在正气，培之不早，临期无济也。微虚微实者，亦治其实，可一扫而除也。甚虚甚实者，所畏在虚，但固守根本，以先为己之不可胜，则邪无不退也。二虚一实者兼其实，开其一面也。二实一虚者兼其虚，防生不测也。总之实而误补，固必增邪，犹可解救，其祸小。虚而误攻，真气忽去，莫可挽回，其祸大。此虚实之缓急，不可不察也。所谓有无者，察邪气之有无也，凡风寒暑湿火燥，皆能增邪，邪之在表在里，在府在藏，必有所居，求得其本则直取之，此所谓有，有则邪之实也。若无六气之邪，而病出三阴，则皆情欲以伤内，劳倦以伤外，非邪似邪，非实似实，此所谓无，无则病在元气也。不明虚实有无之义，必至以逆为从，以标作本，绝人长命，损德多矣，可不惧且慎哉？

损分五脏，而五脏所藏，则无非精与气耳。夫精为阴人之水也，气为阳人之火也。水火得其正，则为精为气；水火失其和，则为热为寒。此因偏损，所以致有偏胜，故水中不可无火，无火则阴胜而寒病生。火中不可无水，无水则阳胜而热病起，但当详辨阴阳，则虚损之治无余义矣。如水亏者阴虚也，只宜大补真阴，切不可再伐阳气。火虚者阳虚也，只宜大补元阳，切不可再伤阴气，盖阳气不足，而复伐其阴，阴亦损矣。阴已不足，而再伤其阳，阳亦亡矣。夫治虚治实，本自不同，实者阴阳因有余，但去所余，则得其平。虚者阴阳有不足，再去所有，则两者俱败，其能生乎？故治虚之要，凡阴虚多热者，最嫌辛燥，恐助阳邪也；尤忌苦寒，恐伐生气也；惟喜纯甘壮水之剂，补阴以配阳，则刚为柔制，虚火自降，而阳归乎阴矣。阳虚多寒者，最嫌凉润，恐助阴邪也；尤忌辛散，恐伤阴气也；只宜甘温益火之品，补阳以配阴，则柔得其主，沉寒自敛，而阴从乎阳矣。是以气虚者宜补其上，精虚者宜补其下，阳虚者宜补而兼暖，阴虚者宜补而兼清，此固阴阳之治辨也。其有气因精而虚者，自当补精以化气；精因气而虚者，自当补气以生精；又如阳失阴而离者，非补阴何以收散亡之气？水失火而败者，非补火何以苏随绝之阴？此又阴阳相济之妙用也。故善补阳者，必于阴中求阳，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。善补阴者，必于阳中求阴，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。故以精气分阴阳，则阴阳不可离。

以寒热分阴阳，则阴阳不可混，此又阴阳邪正之离合也。知阴阳邪正之治，则阴阳和而生道得矣。

《本神篇》曰∶心怵惕思虑则伤神，伤神则恐惧自失。《邪气脏腑病形篇》曰∶忧愁恐惧则伤心。《口问篇》曰∶悲哀忧愁则心动，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。可见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，而总统魂魄，兼该志意，故忧动于心则肺应，思动于心则脾应，怒动于心则肝应，恐动于心则肾应，此所以五志惟心所使也。设能善养此心，而居处安静，无为惧惧，无为欣欣，婉然从物而不争，与时变化而无我，则志意和，精神定，悔怒不起，魂魄不散，五脏俱宁，邪亦安从奈我何哉？

人知阴虚唯一，而不知阴虚有二。如阴中之水虚，则病在精血，阴中之火虚，则病在神气。盖阳衰则气去，故神志为之昏乱，非火虚乎。阴亏则形坏，故肢体为之废弛，非水虚乎。今以神离形坏之证，乃不求水火之源，而犹以风治，鲜不危矣！试以天道言之，其象亦然。凡旱则多燥，燥则多风，是风木之化从乎燥，燥则阴虚之候也。故凡治类风者，专宜培补真阴以救根本，使阴气复，则风燥自除矣。然外感者，非曰绝无虚证，气虚则虚也。内伤者，非曰必无实证，有滞则实也。治虚者当察其在阴在阳而直补之，治实者但察其因痰因气而暂开之，此于内伤外感及虚实攻补之间，最当察其有无微甚，而酌其治也。甚至有元气素亏，猝然仆倒，上无痰，下失禁，瞑目昏沉，此厥竭之证，尤与风邪无涉。

使非大剂参附，或七年之艾，破格挽回，又安望其复真气于将绝之顷哉？倘不能察其表里，又不能辨其虚实，但以风之为名，多用风药，不知风药皆燥，燥复伤阴；风药皆散，散复伤气；以内伤作外感，以不足为有余，是促人之死也。

五脏失治，皆为心痛，刺治分经，理甚明悉。至若舍针用药，尤宜察此详义。盖肾心痛者，多由阴邪上冲，故善 ，如从后触其心。胃心痛者，多由停滞，故胸腹胀满。脾心痛者，多由寒逆中焦，故其病甚。肝心痛者，多由木火之郁，病在血分，故色苍苍如死状。肺心痛者，多由上焦不清，病在气分，故动作则病益甚。若知其在气则顺之；在血则行之；

郁则开之；滞则逐之；火多实，则或散或清之；寒多虚，则或温或补之。必真心痛者，乃不可治，否则但得其本，则必随手而应，其易如探囊也。

天之六气，惟火有二。君者上也，相者下也，阳在上者，即君火也；阳在下者，即相火也。上者应离，阳在外也，故君火以明。下者应坎，阳在内也，故相火以位。火一也，而上下幽显，其象不同，此其所以有辨也。然以凡火观之，则其气质上下，亦自有君相明位之辨。盖明者光也，火之气也。位者形也，火之质也。如一寸之灯，光被满室，此气之为然也。盈炉之炭，有热无焰，此质之为然也。夫焰之与炭皆火也，然焰明而质暗，焰虚而质实，焰动而质静，焰上而质下，以此证之，则其气之与质，固自有上下之分，亦岂非君相之辨乎？是以君火居上，为日之明，以昭天道，故于人也属心，而神明出焉。相火居下，为原泉之温，以生养万物，故于人也属肾，而元阳蓄焉。所以六气之序，君火在前，相火在后，前者肇物之生，后者成物之实。而三百六十日中，前后二火所主者，止四五六七月，共一百二十日，以成一岁化育之功，此君相二火之为用也。

六气之分，属阴者三∶湿燥寒是也。属阳者二∶风热而已。使火无君相之化，则阴胜于阳，而杀甚于生矣，此二火之所以必不可无也。若因惟火有二，便谓阳常有余，而专意仰之，则伐天之和，伐生之本，莫此为甚。此等大义，学人最当详察。

三阳所在，其脉无不应者，气之盈也。三阴所在，其脉有不应者，以阳气有不及，气之虚也。然三阴之列，又惟少阴独居乎中，此又阴中之阴也，所以少阴所在为不应，盖亦应天地之虚耳，岂君不主事之谓乎？

五行胜复之理，不期然而然。天地万物，固无往而非五行，而亢害承制，又安往而不然哉？故求之于人，则五脏更相平也，五志更相胜也，五气更相移也，五病更相变也。故火极则寒生，寒极则湿生，湿极则风生，风极则燥生，燥极则热生，皆其化也。第承制之在天地者，出乎气化之自然，而在人亦为有之，则在挽回运用之得失耳。使能知其微，得其道，则把握在我，何害之有？设承制之盛衰不明，似是之真假不辨，则败乱可立而待也。

故用以太阳之人，而遇流衍之纪；以太阴之人，而逢赫曦之纪；强者有制，弱者遇扶，气得其平，何病之有？或以强阳遇火，则炎烈生矣，阴寒遇水，则冰霜及矣。天有天符，岁有岁会，人得无人和乎？

王荆公解痛利二字，曰∶治法云诸痛为实，痛随利减，世俗以利为下也。假令痛在表者实也，痛在里者实也，痛在气血者亦实也。故在表者汗之则愈，在里者下之则愈，在血气者散之行之则愈，岂可以利为下乎？宜作通字训则可，此说甚善，已得治实之法矣。然痛证亦有虚实，治法亦有补泻，其辨之之法，不可不详。凡痛而胀闭者多实；不胀不闭者多虚；痛而拒按者为实；可按者为虚；喜寒者多实；爱热者多虚；饱而甚者多实；饥而甚者多虚。脉实气粗者多实；脉虚气虚者多虚。新病壮年者多实；愈攻愈剧者多虚。痛在经者脉多弦大；痛在藏者脉多沉微，必兼脉证而察之，则虚实自有明辨，实者可利，虚者亦可利乎。不当利而利之，则为害不浅。故凡治表虚而痛者，阳不足也，非温经不可。里虚而痛者，阴不足也，非养营不可。上虚而痛者，心脾受伤也，非补中不可。下虚而痛者，脱泄亡阴也，非速救脾胃，温补命门不可。夫以温补而治痛者，古人非不多也，惟近代薛立斋、汪石山辈尤得之。奈何明似丹溪，而亦曰诸痛不可补气，局人意见，岂良法哉？

崆峒子云∶脾土上应乎天，亦属湿化，所以水谷津液不行，即停聚而为痰饮也。夫人之病痰火者十之八九，老人不宜速降其火，虚人不宜尽去其痰，攻之太甚，则病转剧而致危殆，须以固元气为本。凡病推类而行之，亦思过半矣。昌按药以胜病，乃致脾胃不能胜药，犹不加察，元气一坏，变症多端。如脾虚而气短不能以续，变而似喘促，尚用降气定喘之药；如脾虚卫气不行，变而为浮肿，尚用耗气利水之药；如脾虚郁滞，变而作寒热，尚谓外感，用发散之药；虚而益虚，直令气尽身亡，全不悔祸。复以此法施之他人，展转戕生，可胜诛哉！

国小有虚实分治之法，谓疾病之生也，皆因外感内伤，生火生湿，湿热生痰，四者而已。审其少壮新病，是湿则燥之，是火则泻之。湿而生热，则燥湿而兼清热；火而生痰，则泻火而兼豁痰，无余蕴矣。审其衰老久病，又当攻补兼施。

如气虚而有湿热痰火，则以四君子汤补气，而兼燥湿、清热、豁痰、泻火；如血虚而有痰火湿热，则以四物汤补血，而兼泻火豁痰、清热、燥湿，如此则攻补合宜，庶乎可也。故曰少壮新病，攻邪可审；老衰久病，补益为先。若夫阴虚火动，脾胃衰弱，真阴者水也，脾胃者土也，土虽喜燥，然太燥则草木枯槁；水虽喜润，然太润则草木湿烂；是以补脾滋肾之剂，务在燥湿得宜，随证加减焉耳。

国小有火湿分治之法，谓肥人气虚生寒，寒生湿，湿生痰。瘦人血虚生热，热生火，火生燥。故肥人多寒湿，瘦人多热燥也。

治病分国中末三法∶初治之道。法当猛峻。缘病得之新暴。当以疾利猛峻之药急去之。不使病邪久居身中为害也。

中治之道，法当宽猛相济。为病得之非新非久，当以缓疾得中，养正去邪，相济而兼治之。末治之道，治当宽缓，广服平善无毒，用其安中养血气，俾邪自去。

治病有和、取、从、折、属五法∶一治曰和，假令小热之气，当以凉药和之。二治曰取，为热势稍大，当以寒药取之。三治曰从，为热势既甚，当以温药从之，或寒因热用，或寒以温用，或以汗发之。四治曰折，谓病热极甚，当以逆制之，或以下夺之，五治曰属，为求其属以衰之。缘热深陷在骨髓，无法可出，针药所不能及，故求其属以衰之。昌按求属之法，《内经》明谓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，热之而寒者取之阳，所谓求其属也。又谓大寒而甚，热之不热，是无火也，当助其心；大热而甚，寒之不寒，是无水也，当助其肾。又谓取心者不必齐以热，取肾者不必齐以寒，但益心之阳，寒亦通行。强肾之阴，热之犹可，妙义精切若此。本文插入不通无着之语，火衰于戌，金衰于辰，盲瞽后人，今特正之。

治病有八要，八要不审，病不能去，非病不去，医无可去之术也。故须辨审八要，庶不有误。其一曰虚，五虚是也，脉细、皮寒、气少、泄泻前后、饮食不进，此为五虚。二曰实，五实是也，脉盛、皮热、腹胀、前后不通、闷瞀，此五实也。三曰冷，脏腑受其积冷是也。四曰热，脏腑受其积热是也。五曰邪，非脏腑正病也。六曰正，非外邪所中也。七曰内，病不在外也。八曰外，病不在内也。审此八要，参以脉候病机，乃不至于有误。

学士商辂云∶医者意也，如对敌之将，操舟之工。贵乎临机应变，方固难于尽用，然非方则古人之心弗传，茫如望洋如捕风，必有率意而失之者矣。方果可以不用乎？虽然方固良矣，然必熟之《素问》，以求其本；熟之本草，以究其用；

熟之诊视；以察其证；熟之治疗，以通其变，始于用方而终至于无俟于方，夫然后医之道成矣。此论学医用方，最为精切。

《柏斋三书》云∶药之治病，各有所主。主治者君也；辅治者臣也；与君相反而相助者佐也；引经及引治病之药至于病所者使也。如治寒病用热药，则热药君也，凡温热之药，皆辅君者也，臣也。然或热药之过甚而有害也，须少用寒凉药以监制之，使热药不至为害，此则所谓佐也。至于五脏六腑及病之所在，各须有引导之药，使药与病相遇，此则所谓使也。余病推此，按柏斋此论，乃用药之权，最为精切。旧谓一君、二臣、三佐、四使为定法，此未可泥。药性论又以众药之和浓者定为君，其次为臣为佐，有毒者多为使，此说殊谬。设若削坚破积，大黄、巴豆辈，岂得不为君耶？

晋时才人，欲刊正《周易》及诸药方，先与祖讷共论，讷曰辨释经典，纵有异同，不足以伤风教。至于汤药小小不达，便致寿夭所由，则后人受弊不少，何可轻以裁断。祖讷之言，可谓仁矣，今天下才士励志医学，正可入理深谭，乃效齐人惟知管晏，以《陶氏六书》窜入仲景成法，后人受弊，更当何如？

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。非聪明达理，不可任也，非廉洁淳良，不可信也。是以古之用医，必选明良，其德能仁恕博爱，其智能宣畅曲解，能知天地神祗之次，能明性命吉凶之数，处虚实之分，定顺逆之节，原疾病之轻重，而量药剂之多少，贯微洞幽，不失细少，如此乃谓良医。岂区区俗学能之哉？（《初学记》）

医以活人为务，与吾儒道最切近。自《唐书》列之技艺，而吾儒不屑为之。世之习医者，不过诵一家之成说，守一定之方，以幸病之偶中，不复深为探索，上求圣贤之意，以明夫阴阳造化之会归，又不能博极群书，采择众议，以资论治之权变。甚者至于尽弃古方，附会臆见，展转以相迷，而其为患不少矣！是岂圣贤慈惠生民之盛意哉？昌按春秋时，左氏谭医理甚悉，汉儒已不习医，太史公作仓公等列传，鲜所发明，况其他乎？其后如《华元化传》，寝涉妖妄，医脉之断，实儒者先断之也。有唐列之方技，无足怪矣。《九灵山房文集》所论医者，当博极群书，求圣贤之意旨，明造化之会归，其属望顾不大欤？（戴叔明）

医之为道，非精不能明其理，非博不能至其约。是故前人立教，必使之先读儒书，明《易理》、《素》、《难》、《本草》、《脉经》而不少略者何？盖非四书无以通义理之精微，非《易》无以知阴阳之消长；非《素问》无以识病；非《本草》

无以识药；非《脉经》无从诊候而知寒热虚实之证。圣贤示人，略举其端而已。后学必须会群书之长，参所见而施治之，然后为可。（《医学集成》）

正五音者，必法师旷之律吕。成方员者，必法公输之规矩。五音方员，特末技耳，尚取精于其事者，况医为人之司命，不精则杀人。今之患者不达此理，委命于时医，与自暴自弃，甘于沟渎何异？故病有六失∶失于不审、失于不信、失于过时、失于不择医、失于不知病、失于不知药。又《史记》云∶骄恣不伦于理一不治。轻身重财二不治、衣食不能适三不治、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、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、信巫不信医六不治，今时病家此其通弊矣。（本集）

世间多有病患亲友故旧交游来问疾，其人曾不经事，未读方书，自骋了了，诈作明能，谭说异端。或言是虚，或道是实；或云是风，或云是气；纷纷谬说，种种不同；破坏病患心意，不知孰是；迁延未就，时不待人； 然至祸，此段情态，今时尤甚。（孙思邈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