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竹林女科证治 · 九月养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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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九月养胎

妊娠九月，始受石精，以成皮毛，六腑百节无不悉备。饮醴、食甘、缓带，是谓养毛发致才力。是月足少阴肾脉养胎，其经不可针灸。肾主续缕，此时儿脉络续缕皆成。毋处湿冷，毋着炙衣。故虽无他证，亦宜顺气和中安胃，使无难产之患，宜顺胎饮。

\x顺胎饮\x当归（二钱） 白术（蜜炙，二钱五分） 黄芩（酒炒） 苏梗 白芍（酒炒） 大腹皮（酒炒，各一钱）

水煎服，八日进一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