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妇人规 · 用药法（药食二）

- 书：[妇人规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74)（攻介宾 · 明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174-妇人规.txt）

> 本文档由 [aibookbar.cn](https://aibookbar.cn) 生成，HTML 版见 [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74/87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74/87)。

## 用药法（药食二）

凡男女胎孕所由，总在血气。若血气和平壮盛者，无不孕育，育亦无不长。其有不能孕者，无非气血薄弱；育而不长者，无非根本不固。即如诸病相加，无非伤损血气，如果邪逆未除，但当以煎剂略为拨正，拨正之后，则必以调服气血为主，斯为万全之策。所以凡种子丸散，切不可杂以散风、消导及败血、苦寒、峻利等药。盖凡宜久服而加以此类，则久而增气，未有不反伤气血，而难于孕者也。

再若香附一物，自王好古曰“乃妇人之仙药，多服亦能走气”，而后世不言走气，但相传曰“香附为妇人之要药”，由是但治妇人，则不论虚实，无弗用之。不知香附气香、味辛、性燥，惟开郁、散气、行血、导滞乃其所长，若气虚用之，大能泄气；血虚用之，大能耗血。如古方之女金丹及四制香附丸之类，惟气实血滞者用之为宜。凡今妇人，十有九虚，顾可以“要药”二字而一概用之乎？用之不当，则渐耗渐弱，而胎元之气，必反将杳然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