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幼科概论 · 指纹晰义

- 书：[幼科概论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62)（ · 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162-幼科概论.txt）

> 本文档由 [aibookbar.cn](https://aibookbar.cn) 生成，HTML 版见 [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62/8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62/8)。

## 指纹晰义

幼科指纹总无正论，且游移不定，莫可稽驳。有谓不必用者，有用而至于怪诞不经，诬民惑世者，是皆未中之理，所以有用有不用之殊议。请以一得之愚，聊发其要。盖此指纹，与寸关尺同一脉也。按《内经》十二经脉，始于手太阴（纹者关旁支也，从手腕后出食指之端，而交通营卫于手阳明太阴之经）即此指纹是也。明如景岳，犹谓此纹为手阳明浮络。不知手太阴经起于中府，而终于大拇之少商；手阴明经起于食指，商阳不相值，若无此旁支交通营卫，不儿令太阴阳明表里断绝乎？况此脉可诊，人所不知，其迟数代促，与太渊一毫无异。但脉体差小，由旁支也。指纹之法，起于宋人钱仲阳，以食指分为三关，寅曰风关，卯曰气关，辰曰命关，其诀谓风轻气重命危。虽未必其言悉验，而其义可取。盖位则自下而上，邪则自浅而深，证则自轻而重，人皆可信。只恨复出诡异之谬说（惊风门类），致后贤多歧亡羊，反成疑案。予意仲阳宋之名人，以孝见称，岂肯为此误世。

大抵后之俗子，假托其名而为之者。惟有识者，知其语言鄙俚，证论荒唐，便能弃置不用，如张景岳、夏禹铸辈，皆谓可不必用。盖非不用，实恶其妄诞不经，而无可用耳，近世医家不知真伪，不辨是非，习而行之，乃致惑世诬民，祸害婴幼。夫医重关生命，乃听无稽之言，流传贻殃，是岂其可。予虽不敏，粗知经脉，每见幼科指纹之说，不胜发竖欲为规正，恨其非人，知而不言。此心未慊，今幸余闲，请言其要。盖此指纹，即太渊脉之旁支也，则纹之变易，即太渊之变易，不必另立异说，眩人心目。但当浮沉，分表里；红紫，辨寒热；淡滞，定虚实，则用之不尽矣。倘舍此不图，妄执谬说以为是，临证不察病源，谬指为人惊畜惊，讹惑愚昧，予恐盲人瞎马终堕重渊，莫之能出矣。周卢中曰∶指纹晰义之精，自仲阳以来，七百余年，无人道及。今读至此，如梦初觉，如醉初醒，足以快人神志，真千古特识也。盖世人乍闻此言，未能深信，姑就其舛谬之传，撮其大要以正之。其略曰∶指现青纹，认是四足惊，虎口脉青色，是猪犬马惊，黑色因水扑，赤色火惊人，紫色多成泻，黄即是雷惊，是指纹之青赤黑皆惊之所致。然则小儿之禀赋浓薄、胎元寒热，以及内伤外感、杂症、麻痘数百之证，悉当以惊风称之，以惊风治之矣。不然除去青黄赤黑之纹，又将何辨非惊风乎？谬误之传，莫此为最。既然云黄即困脾虚矣，是谓指纹黄色脾土受伤不足之证，又曰黄即是雷惊，似谓闻雷致惊有余之候。假令小儿指纹见黄，不知此时应断为脾困乎？即应断为雷惊乎？治之者，不知应治脾乎？

应治其雷乎？或将合一为治乎？抑亦分析其方乎？且脾困为虚，雷惊为实，治虚遗实，治实遗虚，兼治不能，分治不可，予亦莫知何所适从乎？至谓青色，大小曲人惊并四足，夫人与四足灵蠢天渊，清浊冰炭，气化纯杂不侔，断无并列之举。今既曰人惊并四足矣，则是临证时，凡指纹青者，谓人之惊可也，即谓四足惊亦可也，是人与四足意可以通称，而四足与人不几为同类耶？即以纹曲之大小别之，原其意，必谓大曲为人惊，小曲为四足惊，又安知人不为小曲，畜惊不为大曲乎？何所据而确知，人惊之，曲必应大，畜惊之，曲必应小。设使大曲之中，仍有小曲，小曲之旁，兼有大曲，得无曰∶此人惊中之畜惊，畜惊中之人惊耶？无稽之谈，不堪寓目。再究其治疗，更无是处。若谓人惊，畜惊，总是一惊，不必论证，不须异治，则今之分大分小，指人指畜者，得非谵妄乎？若谓人惊畜惊，各为一惊，未可同论，正不知人惊为何病，惊畜为何证，宜以何物治人惊，何物治四足惊。既有以上之惊名，应立以上之证治，何以并无一法，而徒设无稽虚言以诳，在庸妄固不足责，而立言位公之规正，反为编次于书，遗误后世，吾恐有目者，未必不能之 裂也。

再曰青是凉，白是疳。青惊，即以前诸说，不必琐赘。至于白是疳，诚为妄诬。夫疳证，即方脉之虚劳，在幼稚为之疳积，未脾肾两伤之候。久之则五脏俱损，中气败极，则面目肌肤，俱见 白，形如枯骨之象，故曰∶白是疳，此以形色言也。今以指纹当之，谬之甚矣。盖气血两伤，精神久亏之证，其纹必淡，凡虚证皆然，不特疳证已矣。然正可言其色淡，不可谓之色白，盖指上从无白纹。予临证四十余载，未尝一遇。后人勿谓古人之言，一定不易。必俟其指纹白色，始可称之为疳，若然则疳证之儿无幸矣。故知按图索骥，终非解人；神而明之，始称匠手。指纹辨证，详列于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