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幼幼新书 · 胎中滋养第四

- 书：[幼幼新书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6)（刘昉 · 宋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156-幼幼新书.txt）

> 本文档由 [aibookbar.cn](https://aibookbar.cn) 生成，HTML 版见 [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6/21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6/21)。

## 胎中滋养第四

《圣济经》原化篇·和调滋育章曰∶食气于母，所以养其形；食味于母，所以养其精。形精滋育，气味为本，岂无时数之宜哉！原四时之化，始于木也；十二经之养，始于肝也。肝之经，足厥阴之脉也。自厥阴次之至于太阳，自一月积乏至于十月，五行相生之气，天地相合之数，举在于是。然手少阴太阳之经，无所专养者，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已，是皆母之真气，子之所赖以养形者也。若夫胚膏之始，食必甘美，欲扶其柔脆，味必忌辛惧散。其凝聚既胎之后，食粳、稻、鱼、雁于四月，以通水精之成血；食稻、麦、牛、羊于五月，以助火精之成气，食猛鸷于六月，以强精之成筋；食秫、稻于七月，以坚木精之成骨；八月九月受土石之精，以成肤革皮毛，则形已备矣。饮醴、食甘辅其中和而已，是皆天地动植之产子之所赖以养精者也。气味之养，和理钟萃，深根固蒂，其道出焉。虽或气有不调，药石以攻而子不受弊者，养之有素故也。或者以妊娠母治，有伤胎破血之论。夫岂知邪气暴戾，正气衰微，苟执方无权，纵而勿药，则母将羸弱，子安能保？上古圣人谓重身毒之，有故无殒，衰其大半而止。盖药之性味本以药疾，诚能处以中庸，以疾适当，且知半而止之，亦何疑于攻治哉！又况胞胎所系，本于生气之原，而食饮与药入于口而聚于胃，胃分气味散于五脏，苟非太毒快剂，岂能递达于胞胎耶？以谓母治则过之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