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幼幼新书 · 叙用药第七

- 书：[幼幼新书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6)（刘昉 · 宋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156-幼幼新书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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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叙用药第七

《万全方》论小儿用药法∶经言∶六岁以下为小儿。然小儿与大人异疗者，以有撮口，急、慢惊忤，疳、痫等候，当须别为方论。余病与大人不殊。诸方散在卷中，亦可兼取，详而用之。（如吐泻、伤风、伤寒之类，受病一同大人，并取同用之。）然小儿纯阳，病则热多冷少，其药宜少冷于大人为得。其有用温药处，当以意减损之；（如水泻、白痢、胃冷之类，亦用温药也。）若丸散用之，亦在医者裁酌。一月以内可与百日同，周岁可与二岁同，三岁可与四岁同，五岁可与六岁同。同者谓同其多少为一服，虽然大约如此，更详其疾之轻重而增减之。孙思邈言龙胆、调中二汤云∶儿生一日至七日，取一合分三服。生八日至十五日，取一合半分三服。生十六日至二十日，取二合分三服。生二十日至三十日，取三合分三服。生三十日至四十日，以五合分三服。恐五合未得，自斟酌。上此二方，准一日以上，四十日以来儿方法具此，后欲处方者，宜一准此为率，乃至五、六岁，皆节次加减之，不烦重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