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女科精要 · 子死腹中

- 书：[女科精要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0)（ · 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150-女科精要.txt）

> 本文档由 [aibookbar.cn](https://aibookbar.cn) 生成，HTML 版见 [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0/41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50/41)。

## 子死腹中

胞衣未下，急于胎之未生。子死腹中，危于胎之未下。盖胞衣未下，子与母气尚通呼吸，若子死腹中，胞脏气寒，胎血凝 ，气不升降。古方多以行血顺气药及硝石、水银、 砂之类。但其胎已死，则躯形已冷，血凝气聚，复以至寒之药下之，不惟无益，而害母命者多矣，不知古人立方深于用意。盖子死之故，因有二端，用药寒温各存至理，有妊娠胎漏血尽子死者；有坠堕颠仆内伤子死者；有久病胎萎子死者。以附子汤进三服，使胞脏温暖，凝血流动。盖附子能破寒气堕胎，此用温药之意也。有因伤寒热病温疟之类，胎受邪热毒瓦斯，内外交攻，因致胎死留于胞脏。古人深虑胎受毒气必然胀大，故用朴硝、水银、 砂之药，不惟使胎不胀，又能使胎形化烂，再副以行血、顺气之药，死胎即下。此古人立方之至意也。

凡脉三阳俱盛，名曰双躯。若少阴微紧者（谓督脉），血即凝浊，经养不周，胎即偏夭，其一独死，其一独生，不去其死，害母失胎，千金神造散主之。是方 治双胎，一胎生、一胎死者，用蟹爪以去其死，阿胶以安其生，甘草和药性，立方之心意深远矣。

人之胃气壮实，冲任荣和，则胎得其所，如鱼处深涧，自然和畅。若气血虚弱，无以滋养，其胎终不能成宜下之，以免其祸。然胎伤宜下、而下法最宜谨慎。如胎死腹中，心先 舌青、腹冷、口秽的确，方可用下，也必先固妊妇本元，补气养血而后下之。如遇有不安，未能详审，遂用峻厉攻伐，能免不测之祸。此要诀云顺其自然四字，最妙。立斋亦云∶胎果不能安者，方可议下。慎之、慎之，前贤之垂戒深矣。若欲下之，朴硝断不可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