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女科经纶 · 妊娠恶阻有绝之之法

- 书：[女科经纶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49)（萧埙 · 清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149-女科经纶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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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妊娠恶阻有绝之之法

《金匮要略》曰∶妇人得平脉，阴脉小弱，其人渴，不能食，无寒热，名妊娠。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。设有医者治逆，却一月，加吐下者，则绝之。

娄全善曰∶恶阻者，谓呕吐恶心，头眩恶食，择食是也。绝之者，谓绝止医治，候其自安也。予尝治一二妊妇恶阻，病呕吐，愈治愈逆。因思仲景绝之之旨，遂停药月余，自安。真大哉，圣人之言也。

徐忠可曰∶期有未满六十日，则胎未成，又加吐利。因医误治，则脾胃实有受伤处，但当断绝病根为主，不得泥安胎之说，而狐疑致误也，故曰绝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