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沈氏女科辑要 · 第二十七节·养胎

- 书：[沈氏女科辑要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29)（沈又彭 · 清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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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第二十七节·养胎

徐蔼辉曰∶《金匮》云∶怀身七月，太阴当养。以此见十月养胎之说，其来久矣。

徐之才曰∶妊娠一月名胎胚，足厥阴肝脉养之；二月名始膏，足少阳胆脉养之；三月名始胞，手少阴心主胞络脉养之；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，手少阳三焦脉养之；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气，足太阴脾脉养之；

六月始受金精之气以成筋，足阳明胃脉养之；七月始受木精之气以成骨，手太阴肺脉养之；八月始受土精之气以成肤革，手阳明大肠脉养之；九月始受石精之气以成毛发，足少阴肾脉养之；十月五脏六腑皆具，俟时而生。

徐蔼辉曰∶《人镜经》惟手太阳小肠与手少阴心二经不养者，以其上为乳汁，下主月水也。

王孟英按∶此亦道其常耳！有每妊不足月而产者；有必逾期而产者；有先后不等者∶亦不为病也。惟产不足月，而形有未备，或产虽足月，而儿极萎小者，皆母气不足为病。再有身时，须预为调补，自然充备。余邻家畜一母鸡，连下数卵，壳皆软。邻以为不祥，欲杀之。余谓此下卵过多，母气虚也。令以糯米、蛇床子饲之，数日后下卵如常。推之于人，理无二致。

巢元方曰∶妊娠受胎，七日一变。堕胎在三、五、七月者多；在二、四、六月者少。三月属心，五月属脾，七月属肺，皆属脏，脏为阴，阴常不足，故多堕耳！如在三月堕者，后孕至三月仍堕，以心脉受伤也，先须调心。五月、七月堕者亦然。唯一月堕者，人不知也。一月属肝，怒则多堕；洗下体，窍开亦堕。一次即堕，肝脉受伤，下次仍堕。今之无子者，大半是一月堕者，非尽不受胎也。故凡初交后，最宜将息，勿复交接以扰子宫，勿令劳怒、勿举重、勿洗浴，又多服养肝平气药，则胎固矣。

丹溪曰∶阳施阴化，胎孕以成。血气虚损，不足荣养其胎，则自堕。譬如枝枯则果落，藤萎则花堕。或劳怒伤情，内火便动，亦能动胎。正如风撼其树，人折其枝也。火能消物，造化自然，《病源》乃谓风冷伤子脏而堕，未得病情者也。有孕妇至三四月必堕，其脉左手大而无力，重取则涩，知血少也。止补中气，使血自荣。以白术浓煎，下黄芩末，数十剂而安。因思胎堕于内，热而虚者为多。曰热、曰虚，当分轻重。盖孕至三月，上属相火，所以易堕。不然，黄芩、熟艾、阿胶，何谓安胎妙药耶？

方约之曰∶妇人有娠则碍脾，运化迟而生湿、湿生热。丹溪用黄芩、白术为安胎圣药。盖白术健脾燥湿，黄芩清热故也。但妊娠赖血养胎，方内四物去川芎，佐之为尤备耳！

张飞畴曰∶古人用条芩安胎，惟形瘦血热，营行过疾，胎常上逼者相宜。若形盛气衰，胎常下坠者，非人参举之不安；形实气盛，胎常不运者，非香、砂耗之不安；血虚火旺，腹常急痛者，非归、芍养之不安；体肥痰盛，呕逆眩晕者，非二陈豁之不安。此皆治母气之偏胜也。若有外邪，仍宜表散；伏邪时气，尤宜急下，惟忌芒硝，切不可犯。

王孟英按∶条芩但宜于血热之体。若血虚有火者，余以竹茹、桑叶、丝瓜络为君，随证辅以他药，极有效。盖三物皆养血清热而熄内风。物之坚，莫如竹皮。《礼》云∶如竹箭之有筠是也。皮肉紧贴，亦莫如竹，故竹虽苁而皮肉不相离，实为诸血证之要药。观塞舟不漏可知矣。桑叶，蚕食之以成丝；丝瓜络筋膜联系，质韧子坚，具包罗维系之形。且皆色青入肝，肝虚而胎系不牢者，胜于四物、阿胶多矣。惜未有发明之者！

王海藏曰∶安胎之法有二∶如母病以致动胎者，但疗母则胎自安；若胎有触动以致母病者，安胎则母自愈。

丹溪云∶有妇经住，或成形未具，其胎必堕。察其性急多怒，色黑气实，此相火太盛，不能生气化胎，反食气伤精故也。

丹溪又曰∶有妇经住三月后，尺脉或涩或微弱，其妇却无病，知是子宫真气不全，故阳不施，阴不化，精血虽凝，终不成形，或产血块，或产血泡也。惟脉洪盛者不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