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妇人大全良方 · 食忌论第十

- 书：[妇人大全良方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128)（陈自明 · 南宋·嘉熙元年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128-妇人大全良方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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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食忌论第十

一受孕之后，不可食之物，切宜忌食。非唯有感动胎气之戒，然于物理，亦有厌忌者。

设或不能戒忌，非特延月难产，亦能令儿破形母殒，可不戒哉！

食鸡肉、糯米（合食），令子生寸白虫。食羊肝，令子生多厄。食鲤鱼 及鸡子，令儿成疳多疮。食犬肉，令子无声音。食兔肉，令子缺唇。（盖兔乃不雄而孕，生子则口中吐出，是以忌焉。）鸭子与桑椹同食之，令人倒生心寒。食鳖，令子项短及损胎。雀肉合豆酱食之，令子面生 黑子。食豆酱，合藿食之，堕胎。食冰浆绝产。食雀肉，令子不耻多淫。食山羊肉，令子多病。食子姜，令子多指生疮。食螃蟹，令子横生。食虾蟆、鳝鱼，令儿喑哑。

食驴、骡、马肉，延月难产。如此之类，无不验者。则知圣人胎教之法，岂非虑有自其然乎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