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系列 · 七、少陽病欲解時，從寅至辰上。原文2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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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七、少陽病欲解時，從寅至辰上。原文272

鄭論：按六經各有旺時，邪氣衰者，每于旺時自解，正所謂正旺而邪自退也。

【闡釋】本條指出少陽病欲解的時間，其精神與太陽病，陽明病欲解時同一意義。寅至辰上即每日上午三點至九點之間。

八、傷寒六七日，無大熱，其人（煩躁）〔躁煩〕者，此〔為〕陽去入陰故也①。原文269①陽去入陰：就是去表入裏的意思。

鄭論：按身無大熱者，表邪將盡也，其人煩躁者，邪入陽明之驗也，又並無三陰證據，何言陽去入陰，於理法不合，姑錄之，以俟高明。

【闡釋】鄭氏雲：“無三陰證據，何言陽去入陰，於理法不合”。此應解“陽去入陰”為由表證“陽”入裏證“陰”之謂也。陰者指裏而言，非指三陰也。

九、傷寒四五日，身熱惡風，（頭）〔頸〕項強，脅下滿，手足溫而渴者，小柴胡湯主之。原文99鄭論：按項強、身熱惡風者，太陽之表證也。口渴而手足溫者，胃中有熱也。脅下滿者，少陽氣機為寒束也。法宜桂枝湯加粉葛、柴胡、花粉之類，於此病庶為合法，若專主小柴胡湯，似未盡善。

【闡釋】本條有太陽表證，複有陽明裏證，更有少陽證，即脅下滿者，少陽氣機為寒束也。據“傷寒中風，有柴胡證，但見一證便是，不必悉具”之義，則可用小柴胡治之。鄭氏則認為專主小柴胡湯未盡善，而主桂枝湯加粉葛、柴胡、花粉之類，是三陽症狀兼顧，更為全面，理法可從。

十、傷寒陽脈澀，陰脈弦，法當（溫）〔腹〕中急痛（者），先與小建中湯，不差者，（與）小柴胡湯主之。原文100鄭論：按陽脈澀者，陽虛也，陰脈弦者，陰盛也，法宜扶陽祛陰。若腹中急痛，則為陰寒阻滯，小建中湯力弱，恐不能勝其任。余意當以吳萸四逆湯，小柴胡湯更不能也。

【闡釋】腹中急痛，多屬虛寒證，所以金匱有虛勞裏急，腹中痛的記載，都用小建中湯建立中氣。但鄭氏認為小建中湯力弱，主用吳萸四逆湯，一舉祛邪外出。其實本條為少陽病兼裏虛寒證，脾胃之陽氣不能流暢，故腹中急痛，與小建中湯調和氣血，建中止痛，自屬正治。服後腹痛止，而少陽證不差者，再用小柴胡湯以和解少陽。

十一、傷寒五六日，已發汗而複下之，胸（腹）〔脅〕滿微結，小便不利，渴而不嘔，但頭汗出，往來寒熱，心煩者，此為未解也，柴胡桂枝乾薑湯〔主之〕。原文147鄭論：按少陽證，法當和解，汗、下皆在所禁之例，今既汗、下之，而胸（腹）〔脅〕滿微結者，是下之傷中，濁陰得以上僭也。汗之而太陽傷，以致氣化失運，小便所以不利也。又見寒熱往來，少陽證仍在，主小柴胡湯加桂枝、乾薑，三陽並治，實為妥切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汗、下後，則邪當解。今不解而見胸脅滿微結，小便不利，又見寒熱往來等證，是邪陷少陽，複有太陽之表，陽明之裏，此三陽並病。故鄭氏曰：“主小柴胡湯加桂枝、乾薑，三陽並治，實為妥切”。

柴胡桂枝乾薑湯方（校補）

柴胡半斤桂枝三兩（去皮）乾薑二兩黃芩三兩栝蔞根四兩牡蠣二兩（熬）甘草二兩（炙）上七味，以水一鬥二升，煮取六升，去渣，再煎取三升，溫服一升，日三服，初服微煩，複服汗出便愈。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本方柴胡、黃芩、栝蔞根合用，和解少陽，清熱、生津、止渴之效顯著；桂枝、乾薑、甘草合用，當有健心陽、溫脾之作用；牡蠣與栝蔞根配伍，能治水飲內停之口渴。用以治少陽兼水飲病為有效。對治寒多熱少，或但寒不熱之瘧疾，療效亦佳。亦用於較小柴胡湯證為虛、貧血、呈鬱熱挾水飲上沖之證。

十二、服柴胡湯已，渴者屬陽明（也），〔以法治之〕。原文97後段鄭論：按既服柴胡湯，而病已去。但渴者，屬陽明。試問渴飲冷乎？飲熱乎？舌幹乎？舌潤乎？大便利乎？小便利乎？飲冷、舌幹、便塞，方可指為陽明。若飲熱、舌潤、便溏，不可謂之陽明。原文雖指為陽明，學者不可執為定，當各處搜求，庶不誤人。

【闡釋】此節與陽明下篇五條相同，鄭氏更為之進一步詳細注釋，示人應靈活辨證，不可執定陽明也。

十三、凡（服）柴胡湯病證而（反）下之，若柴胡證不罷者，複與柴胡湯，必蒸蒸而振①，卻發熱汗出而解。原文101後段①蒸蒸而振：蒸蒸，內熱貌。氣從內達，邪從外出，則發生振栗之狀，是形容戰汗的現象。

鄭論：按柴胡證既誤下，而少陽證仍在，是邪不從下而解。複以柴胡湯，樞機轉，而蒸蒸發熱汗出，是邪仍由汗而解也。總之，凡病邪有吐、下後而變逆者；有吐、下而本病尚在，無他苦者，用藥不可不知。

【闡釋】柴胡證是邪在半表半裏之間，汗、吐、下都在禁例。若誤下之，邪不從下解，而柴胡證仍在者，可複與柴胡湯，如鄭氏所說：“樞機轉，而蒸蒸發熱汗出，是邪由汗而解也”。

十四、傷寒五六日，嘔而發熱者，柴胡湯證具，而以他藥下之，柴胡證仍在者，複與柴胡湯，此雖已下之，不為逆，必蒸蒸而振，〔卻〕發熱汗出而解。若心下滿而鞕痛者，此為結胸也，（法宜）大陷胸湯主之。但滿而不痛者，此（則）為痞，柴胡不中與之，宜半夏瀉心〔湯〕。原文149鄭論：按此條（以）〔理〕應在少陽篇，不知因何列入太陽中篇，茲不再贅。

【闡釋】柴胡證誤下後的轉歸及治法，應如鄭氏所說理應列在少陽篇，不知因何列入太陽中篇31條，前已言之，鄭氏為保留原書面貌，仍照錄，但不贅論。

十五、〔本〕發汗，而複下之，此為逆也；若先發汗，治不為逆。（未）〔本〕先下之，而反汗之（此）為逆；若先下之，治不為逆。原文90鄭論：按少陽雖雲汗、下當禁，然亦當視其可與汗者汗之，可與下者下之，總在用之得宜，庶不為逆。

【闡釋】此條示人在臨床的時候，必須根據證情的先後緩急來處理，治有先後，先後誤施，病必不愈。亦即鄭氏所說：“總在用之得宜，庶不為逆”。

十六、傷寒五六日，頭汗出，微惡寒，手足冷，心下滿，口不欲食，大便鞕，脈細者，此為陽微結①，必有表複有裏也。脈沉，亦在裏也。汗出為陽微，假令純陰結②，不得複有外證，悉入在裏，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。脈雖沉緊，不得為少（陽）〔陰〕病，所以然者，陰不得有汗，今頭汗出，故知非少陰也，可與小柴胡湯，（若）〔設〕不了了者，得屎而解。原文148①陽微結：熱在裏而大便鞕，叫做陽結。外帶表邪，熱結猶淺，所以叫做陽微結。

②陰結：沒有一定表證。其症狀是身體重，不能食。大便反鞕，脈象多現沉遲。

鄭論：按頭汗出，至脈細微，陽微結等語，滿盤俱是純陰之候，何得雲必有表也？表像從何征之？又曰複有裏，以為脈沉者裏也，汗出為陽微，既稱陽微，不得以柴胡湯加之。又曰：假令純陰結，不得複有外證，此是正論。少陰、少陽，原有區分，脈沉緊而頭汗出，頭屬三陽，故知非少陰也。其為陰結者，是指外之寒邪閉束，而非謂少陰之陰寒閉結也，可與小柴胡湯，是從頭汗而得之，若不了了，得屎而解者，裏氣通，則表氣暢也。

【闡釋】本條主要在辨明少陰與少陽的疑似證。自頭汗出至脈細等症狀，都很象少陰證，但少陰病不應有表證，病人頭汗出，微惡寒，是表證尚在，所以說不是少陰證，而是“陽微結”，這種症候一定有表證也有裏證，邪在半表半裏之間，小柴胡自是對症之方。鄭氏所按，自相矛盾之處甚多，不可從。

十七、凡病若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〔亡血〕①、亡津液②，陰陽自和者③，必自愈。原文58①亡血：指一切原因的失血。

②亡津液：又叫做“傷津液”，如過汗過下都足以損傷津液。

③陰陽自和：猶言氣血自和。

鄭論：按汗、吐、下三法，與亡津液，審其別無他苦，但見陰陽自和者，必能自愈。若現有別證，相機治之，便得也。

【闡釋】夫汗、吐、下都是治病的大法，如用之不當或用之太過，都能傷及正氣，皆可亡血亡津液，血與津液都是屬於陰，亡血實質上與亡津液是一個意思。如其陰陽能處於協調狀態，就可以自然痊癒。正常人的身體機能，全在陰陽平衡，亦即《內經》所說“陰平陽秘，精神乃治”的意義。

十八、婦人中風，發熱惡寒，經水適來④，得之七八日，熱除而脈遲身涼，胸脅（不）〔下〕滿，如結胸狀，譫語者，此為熱入血室也⑤，當刺期門，隨其實而（瀉）〔取〕之。原文143④經水：即月經。

⑤血室：即子宮。張景嶽雲：“子戶，即子宮也，俗名子腸，醫家以沖任之脈盛於此，則月事以時下，故名之曰血室。”鄭論：按發熱至熱除，表已解也，脈遲身涼，如結胸、譫語，是熱不發於外，而伏於內，因其經水適來後，隨氣機收藏而入於內，故曰熱入血室，病已重也，刺期門，實以泄其邪熱也。

【闡釋】合下三節，皆言熱入血室之證也。血室在人身體上究在何處，歷代醫家注釋不一。如成無已謂：“血室者，營血停止之所，經脈留會之處，即沖脈也”。柯韻伯說：“血室者，肝也，肝為藏血之髒，故稱曰血室”。但張景嶽則謂：“血室即子宮”，筆者認為張氏之說為是，詳見注釋⑤。此條乃邪傷厥陰血分之證也。曰婦人中風，發熱惡寒，經水適來者，借婦人以明血室之所在也。

誠如鄭氏所說：“表已解也，熱伏於內，因其經水適來，隨氣機收藏而入於內，故曰熱入於血室”。邪熱入而居之，裏熱已重也，刺期門穴以瀉裏熱，則諸證盡失也。

十九、婦人中風，七八日續得寒熱，發作有時，經水適斷者，此為熱入血室，其血必結，故使如瘧狀，發作有時，小柴胡湯主之。原文144鄭論：按此條血雖結，而表證尚在，但和解之，邪去而結自化為烏有矣，故主小柴胡湯，隨機加減，則得矣。

【闡釋】此節為經水已來，因病而適斷者，則寒熱發於外，雖與經水適來者不同，而此亦為熱入血室。如鄭氏所雲：“血雖結而表證尚在，但和解之”。小柴胡湯達經脈之結，仍借少陽之樞以轉之，俾氣行而血亦不結矣。

二十、婦人傷寒，發熱，經水適來，晝日明瞭，暮則譫語，如見鬼狀者，此為熱入血室，無犯胃氣，及上二焦，必自愈。原文145鄭論：按晝明瞭，夜昏憒，是邪在裏而不在表，故曰熱入血室。但清其血分之熱即可了，故曰無犯胃氣，及上二焦，必自愈，是明教人不可妄用攻下之意也。

【闡釋】此節與上二節之差異處，彼是中風，此是傷寒；彼之譫語，不分晝夜，此則晝日明瞭，暮則譫語，乃邪正交爭也。此證乃經水尚行，血未曾結，為邪幹血分之輕病，原不同蓄血之如狂發狂，不分晝夜之重病也。如鄭氏所說：“但清其血分之熱即可了……不可妄用攻下之意也。”即不得用桃仁承氣、刺期門及小柴胡諸法也。蓋血海既虛，當調和膀胱之氣化，俟其正氣回復，而病自愈也。

二十一、血弱氣盡①，腠裏開，邪氣因入，與正氣相搏，結於脅下。正邪分爭，往來寒熱，休作有時，默默不欲飲食，臟腑相連，其痛必下，邪高痛下，故使嘔也，小柴胡湯主之。原文97前段①血弱氣盡：氣血不足，正氣衰弱的意思。

鄭論：按此條指氣血虛弱而言，正虛則外邪得以乘虛而入，邪正相攻，結於脅下，往來寒熱，默默不欲食者，少陽之屬證也。臟腑相連者，指肝與膽也，肝膽氣機不舒故痛，厥陰氣上逆則嘔，主以小柴胡湯，專舒木氣，木氣一舒，樞機複運，而痛自愈矣。

【闡釋】“血弱氣盡，腠裏開，邪氣因入”，言正氣衰弱時，陽氣不能衛外為固，腠理不密，外邪因入。邪入與正氣相搏，結於脅下，……至默默不欲食等，此小柴胡湯證。又臟腑相連，邪高痛下者，少陽表熱為邪高，厥陰裏寒為痛下，厥氣上逆則作嘔。如此用小柴胡湯主之，似未盡善。既氣血不足，正氣衰弱，其身體素質之虛，可以想見。且能專用小柴胡湯舒少陽之氣以治之，而當加附子、吳萸、炮薑、肉桂以破厥陰之寒而散逆止嘔，於此病庶為合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