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系列 · 代抵當湯桃仁歸尾生地肉桂大黃芒硝穿山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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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代抵當湯桃仁歸尾生地肉桂大黃芒硝穿山甲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本方為行瘀逐血的峻劑，藥力猛於桃核承氣湯，方中除大黃桃仁外，更有水蛭、虻蟲，水蛭即螞蝗，虻蟲是牛馬身上之蠅也。二味食血去瘀之力，可以直入血絡。惟水蛭、虻蟲二藥，人所罕用，王肯堂《證治準繩》中，訂代抵當湯（丸）：桃仁、生地、歸尾，潤以通之；肉桂熱以動之；大黃、芒硝以推蕩之；穿山甲引之以達瘀所也。代抵當湯常用於熱與瘀血結于下焦有症瘕積聚者，以及婦人經水閉滯者，對肝脾腫大等有一定療效。

四十、太陽病身黃，脈沉結，少腹鞕，小便不利者，為無血也。小便自利，其人如狂者，血證諦也①，抵當湯主之。原文125①諦（dì帝）：審也，證據確實的意思。

鄭論：按此條只以小便之利與不利，判血之有無也。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者，是蓄尿而非蓄血也；若少腹滿而小便利，其人如狂者，蓄血之驗也。苟其人不狂，小便利而腹滿，別無所苦，則又當以寒結熱結下焦處之，分別施治，庶可言活人也。

【闡釋】本條承上條辨蓄血與蓄水證。若其人少腹滿而小便不利，是太陽腑證中之蓄尿證，治以五苓倍桂。若少腹滿而小便利，其人如狂，此非膀胱蓄水，是蓄血也，所以仍用抵當湯破瘀逐血。鄭氏曰：“苟其人不狂，小便利而腹滿，別無所苦，則下焦又有寒結熱結之分。”筆者認為寒結治以苓桂朮甘湯加附片、白蔻、砂仁；熱結可用黃連解毒湯加滑石、木通。

四十一、太陽病，小便利者，以飲水多，必心下悸②；小便少者，必苦裏急也③。原文127②心下悸：指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。

③苦裏急：小便欲下不能，小腹部有急迫的感覺。

鄭論：按飲水多而小便亦多，此理之常。但既稱小便多，水以下行，又何致上逆淩心而為悸乎？必是小便少而水道不暢，上逆以淩心而為悸，與理方恰。小便不暢，裏必苦急，勢所必然。原文以飲水多，致心下悸，理亦不差，仍不若小便之多少處求之，更為恰切。或曰：太陽行身之背，水氣何得淩心？余以為淩心者，誠以太陽之氣，由下而至胸腹也。

【闡釋】本條從小便之利與不利，以辨別水停的部位。飲水多，小便利者，心下胃脘部築築而動，此水停中焦所致，可用茯苓甘草湯治療。飲水多，小便不利者，少腹急急迫，是水停下焦之故，可用豬苓湯治之。

四十二、大下之後，複發汗，小便不利〔者〕，亡津液故也，勿治之；〔得〕小便利，必自愈。凡病若④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血⑤、亡津液，陰陽自和者，必自愈。原文59、58④若：應作“或”字解。

⑤亡：應作“喪失”解。

鄭論：據所言汗、吐、下，以致亡血，亡津液，只要其人無甚大苦，可以勿藥，俟正氣來複，必自愈。明明教人不可妄用藥，誤用藥，恐生他變也。

【闡釋】此條在《傷寒論》中為兩條。“大下之後，……必自愈。”按此節乃下後複汗，俟其自愈之證也。“勿治之”三字，諸家皆謂不可用利藥。惟大下之“大”字，均未注明，所謂大下者，即用大承氣法是也。蓋大承氣直瀉君相二火，既傷津液中之陽，複發汗又傷津液中之陰，此小便所以不利也，亦必待其陰陽自和，斯小便得利，而自愈矣，“凡病若發汗，……必自愈”。按此節乃諸治後自愈之總綱也。陰陽自和者，即不能再用汗、吐、下之法，但當調其陰陽，則未盡之邪，從外解者，必自汗而解；從上解者，必自吐而解；從下解者，必自利而解。此即陰陽和，必自愈之真諦也。誠如鄭氏所言；“教人不可妄用藥、誤用藥、恐生他變也。”四十三、太陽病，〔先〕下之而不愈，因複發汗，〔以此〕表裏俱虛，其〔人〕因致冒，冒家汗出自愈①，所以然者，汗出表和故也，（待）裏未和，然後〔複〕下之。原文93①冒家：指頭昏目眩的病人。

鄭論：據下後複發汗，以致表裏俱虛，其傷正也太甚，虛則易於感冒，此理之常，此刻應於補正藥中，加解表之品，必自愈。推其故，汗出表和，待裏未和，然後下之，待字不可忽略，實有斟酌可否之意，學者宜細求之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本不應下，先行誤下，裏氣先虛；又複發汗，表氣再虛。

則病者發生頭目昏冒，若正氣旺，必大汗出，汗出表和則自愈。否則應如鄭氏所說，於補正藥中加解表之品，如理中湯加蘇葉、防風等，則自愈。若裏未和，可酌用調胃承氣湯以下之，方為正治。

四十四、太陽病未解，脈陰陽俱停②，必先振栗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③，先汗出而解；但陰脈微者④，下之而解。（而解）若欲下之，宜調胃承氣湯。原文94②脈陰陽俱停。陰陽作尺寸解，停是停止，脈陰陽俱停是尺寸的脈搏均隱伏而診之得。

③陽脈微：是指寸部脈，微見搏動。

④陰脈微：是指尺部脈，微見搏動。

鄭論：按太陽病，當未解之先，而有此陰陽俱停之脈，便見振栗汗出者，是邪由戰汗而解也。條中提出陽脈微者，汗之而解，陰脈微者，下之而解。余謂陽脈微者，表分之陽不足也，法宜輔正以祛之；陰脈微者，裏分之陰不足也，只當溫裏以祛之。何得雲汗之而解？下之而解？如果宜汗宜下，務要有汗下實據方可，若只憑一脈而定為可汗可下，況脈已雲微，亦非可汗可下之例，學者亦〔不〕必執原文為不可易之法也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未解，其脈一定呈現浮緩或浮緊，此則謂脈陰陽俱停為不通，停應是微字之誤，觀下文陽脈微、陰脈微可知。應是營衛之氣，被邪遏阻，正邪互爭戰汗前的暫時現象，與正氣將絕的停脈，應該作出嚴格的區別。鄭氏雲：“陽脈微者，表分之陽不足也，法宜輔正以祛之；陰脈微者，裏分之陰不足也，只當溫裏以祛之”。是有見地的。況此病在太陽，不在陽明，總不宜下，其理甚明，何得雲陰脈微者下之而愈。則原文所雲若欲下之，宜調胃承氣湯為不可通。故鄭氏又雲；“學者亦不必執原文為不可易之法也”。調胃承氣湯方解，見後陽明上篇。

四十五、太陽中風，下利嘔逆，表解者，乃可攻之。其人漐漐汗出，發作有時，頭痛，心下痞鞕滿，引脅下痛，幹嘔短氣，汗出不惡寒者，此表〔解〕裏未和也，十棗湯主之。原文152鄭論：按中風而見下利嘔逆，（夫下利嘔逆）其病似不在太陽，而在太陰也。太陰受傷，轉輸失職，不能分運水濕之氣，以致水氣泛溢，上行於皮膚，故見漐漐汗出，水停心下，故見痞鞕，水流於脅，故見脅痛，至於頭痛、幹嘔、短氣，種種病形，皆是一水氣之所致也，主以十棗湯，取大棗以培土去濕，濕去而諸症自釋。原文直指太陽，蓋太陽為一身之綱領，主皮膚，統營衛、臟腑，百脈、經絡，主寒水，司冬令，行水氣，外從皮膚毛竅而出，內自小便而出，氣化不乖，水行無滯，往來灌溉，何病之有？今為風邪所中，阻滯氣機，氣化不宣，水逆於上而為嘔，水逆於下而為利，水流于左而脅痛生，水逆於心而鞕痞作，水發於上而現頭痛，水阻於中，上下往來之氣不暢，而短氣立至，此刻水氣彌漫，表裏焉得自和，主以十棗湯，直決其水，恐水去而正不支，故取棗之甘以補正，庶不致害。前所論主在太陰者，以吐利乃太陰之提綱說法也；後所論為太陽者，本篇之大旨也。所論雖未盡當，亦可開後學之心思也，高明正之。

【闡釋】發熱、惡風、有汗、脈浮緩者為中風，今見下利、嘔逆證狀，則為並病證可知矣。並病而挾水飲，似宜以逐水之劑攻之，然必待表解而後可攻。飲為有形之邪，停結於胸脅之間，所以心下痞，鞕滿，牽引脅部疼痛，飲邪上迫於肺，氣機受阻，所以呼吸短促，飲邪外走皮膚，所以微微出汗，由於正與邪爭，所以發作有時，水邪犯胃則幹嘔，上攻則頭痛，下趨則下利。這些都是水飲內結，水氣攻竄而上下充斥，內外泛溢所致。它是屬於水飲內結的實證，故用十棗湯峻逐其水邪。原文中指出表解者乃可攻之，如表未解而攻之，則表邪內陷更增他變。

鄭氏謂：“論在太陰者，以吐利乃太陰之提綱說法也；論在太陽者，本篇之大旨也。”所論雖未盡當，亦可開後學之心思也。”此示人辨證應從各個方面來診斷，不可以偏概全。

十棗湯方（校補）

蕪花（熬）甘遂大戟上三味，等分，各別搗為散，以水一升半，先煮大棗肥者十枚，取八合，去滓，內藥末，強人服一錢匕，贏人服半錢，溫服之，平旦服。若下少，病不除者，明日更服，加半錢，得快下利後，糜粥自養。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關於十棗湯，乃決堤行水之第一方也。大戟、甘遂、芫花，性味辛苦而寒，三味都是峻瀉水飲的猛藥，用之適當，其效極捷。但峻瀉之後，影響脾胃正氣，所以選用大棗為君，一以顧其脾胃，一以緩其峻毒，得快利後，糜粥自養，一以使穀氣內充，一以使邪不復作，此仲景用毒攻病之法，盡美又盡善也。《金匱·痰飲篇》飲後水流脅下，咳唾引痛的懸飲證，雖然與本條不盡相同，但病的性質是一致的，二者皆是水飲結聚於脅下，都採用攻逐水飲的十棗湯治療。筆者曾治一馮姓農民病人，腹大如鼓，能聽見水響，用峻劑十棗湯一服而解大、小便半桶，腹鼓脹頓失，繼服參附湯善其後。現今推廣用之以治水腫病、單腹脹之腹滿腸鳴、肝硬化腹水等都有療效。

四十六、太陽病二三日，不能臥，但欲起，心下必結，脈微弱者，此本有寒分也①，反下之，若利止，必作結胸，未止者，四日複下之，此作協（勢）〔熱〕利也②。原文139①寒分：指痰飲也。以痰飲本寒，故曰寒分。

②協熱利：指表熱而下利。

鄭論：按二三日，係陽明少陽主氣之候，或經或腑，總有一定病情，此並未有二陽經腑證形足征，但雲不能臥，但欲起者，是陰陽不交，而神不安也。心下必結者，胸中之陽不宣也。所稱脈微弱，而曰本有寒分，明是正氣之不足，無熱邪之內擾，亦可概見。醫反下之，大失其旨，若利止必結胸，是由下傷中宮之陽，不能鎮下焦濁陰之氣，以致上僭而為逆，未止者複下之，是果何所見而必當下耶？又未見有裏熱足征，而斷為協熱利耶？總之，原文所論，可見醫家之咎。

【闡釋】鄭氏之按，與歷代注家不同，其諸種證狀，總由陰陽不交，胸中之陽不宣，正氣之不足，下傷中宮之陽，是有見地的。法當溫中逐飲，而不應攻下。但醫者診斷不明，見到心下痞結，以為裏有結實，妄用攻下，勢必引起下利，如正氣尚盛，則利當自止。但表熱因下而內陷，與痰水互結，則為結胸；如正氣較虛，誤下後挾表熱而下利水止，則為協熱下利。故鄭氏歸結為“原文所論，可見醫家之咎。”此證雖未出方治，但當溫中逐飲，兼解表邪，小青龍湯為對症之方，則可免結胸與協熱利之患矣。

四十七、病發于陽，而反下之，熱入（必）〔因〕作結胸；病發于陰，而反下之，因作痞〔也〕①。所以（然者）〔成結胸者〕，〔以〕下之太早故也。原文131前段鄭論：按病發于陽，指太陽表分受病也。病發于陰，指少陰裏分受病也。二者皆非可下之證，結胸與痞，皆由誤下之過，亦非下早之過。總之，醫之過也。

①痞：證候名，主要症狀是心下痞塞，按之柔軟不痛，亦有痞鞕者，但並無痛感。

【闡釋】歷代注家對“病發于陽”、“病發于陰”的見解不一。鄭氏指出“病發于陽”是指太陽表分受病；“病發于陰”是指少陰裏分受病。無論太陽、少陰都不可下，結胸證是有形而邪實，故心下滿而痛；而痞證是無形而邪虛，所以但覺痞悶而不痛。結胸與痞，皆由誤下之過，並非早下之過。總由醫者診斷不明之過也。

四十八、太陽病，脈浮而動數，浮則為風，數則為熱，動則為痛，（散）〔數〕則為虛，頭痛發熱，微盜汗出，而反惡寒者，表未解也。醫反下之，動數變遲，（胸）〔膈〕內拒痛，胃中空虛，客氣②動膈，（氣短燥）〔短氣躁〕煩，心中懊憹③，陽氣內陷，心下因鞕，則為結胸，大陷胸湯主之。若不結胸，但頭汗出，餘〔處〕無汗，劑頸而還①，小便不利，身必發黃。原文134②客氣：就是邪氣，因從外來，故叫客氣。

③憹：音náo（撓）。陽氣：這裏指表邪而言，不是指正氣。

①劑頸而還：劑同齊，謂汗出到頸部而止。

鄭論：按太陽既稱脈浮數動，以及惡寒表未解句，明言風熱之邪尚在，其病究竟未當下時，而醫即下之，動數浮大之脈，忽變為遲，是陽邪（便）〔變〕為陰邪也明甚。陰邪盤據中宮，故見膈內拒痛，胃中既因下而空虛，故短氣懊憹，心煩、鞕滿之症作。此刻滿腔全是純陰用事，陰氣閉塞，理應溫中化氣，則所理諸證自能潛消，茲以大陷胸湯主之。夫陷胸湯，乃硝、黃、甘遂苦寒已極之品，是為熱結於心下者宜之，若浮數變遲，中虛之候用之，實為大不恰切。又曰若不結胸，但頭汗出劑頸而還，小便不利，身必發黃。夫發黃之候，原是陽明熱邪遏鬱所致，此但以小便不利，頭汗出，而斷為必發黃，亦未必盡如斯言，學者當以病形、脈息、聲音、有神無神各處求之，便得其要也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表邪未解，誤用下法，有兩種轉歸，一為結胸，一為發黃。鄭氏所釋，有特別見解：“此結胸非熱結，乃陰邪盤據中宮，滿腔全是純陰用事，陰邪閉塞，則大陷胸湯治之為不當”。而曰：“應溫中化氣，則所現諸證自能潛消。”筆者認為可選用附子理中湯加砂仁、半夏、安桂，溫中補氣，祛陰散結。若誤下未成結胸，……身必發黃，未必儘是如此，應如鄭氏所說：“當以病形、脈息、聲音、有神無神各處求之，便得其要也”。

大陷胸湯方（校補）

大黃六兩（去皮）芒硝一升甘遂一錢匕上三味，以水六升，先煮大黃，取二升，內芒硝，煮一兩沸，內甘遂末，溫服一升，得快利，止後服。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本方以甘遂為君，味苦寒，既能泄熱，又能逐水破結；芒硝鹹寒軟堅，鹹味下泄為陰，熱勝者以寒消之；大黃味苦寒，蕩滌邪熱，推陳致新。本方與大承氣湯同用硝、黃，所不同者，一用甘遂，一用枳、樸，大承氣專主腸中燥糞，大陷胸並主心下水濕。燥屎在腸，必借推逐之力，故須枳、樸；水濕在胃，必兼破飲之長，故用甘遂。本方較大承氣為猛峻，非脈證俱實者不可輕用。現今推廣應用於腸梗阻亦有效。

四十九、太陽病，重發汗而複下之，不大便五六日，舌上燥而渴，日晡（時）所小有潮熱①，從心（上）〔下〕至少腹鞕滿而痛，不可近者，大陷胸湯主之。原文137①日晡所：晡，午後三時至五時。所：不定之詞，表約數。

鄭論：按重發汗，亦是表而再表之義，再表而邪不去，故複下之，又不大便五六日，邪既不由表解，又不由裏解，固結於中，竟有負隅之勢，所現一派病情，非陷胸湯決不能拔，原文主之，深得其旨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誤汗誤下後，如內無水飲，僅是燥糞內結，此為陽明腑證，可用大承氣湯下之；如內有水飲，熱與水結，則為結胸，從心下至少腹鞕滿而痛，則非大陷胸湯不能治之。徐靈胎說：“大承氣所下者燥糞，大陷胸所下者蓄水，小陷胸所下者黃涎。”乃其經驗之言。故鄭氏說：“原文主之，深得其旨”。

五十、結胸者，項亦強，如柔痙狀②，下之則和，宜大陷胸丸。原文131後段②柔痙：痙一作痓，是項背強直，角弓反張的證候名稱，有汗的叫“柔痙”，無汗的叫作“剛痙”。

鄭論：按（胸結）〔結胸〕而項亦強，有如柔痙狀者，此是邪結於胸，阻其任脈流行之氣機而言也。下之以大陷胸丸者，逐其胸中積聚，積聚亦去，任脈通而氣機複暢，故有自和之說也。但痙症則周身手足俱牽強，此獨項強，故稱為如柔痙狀，學者須知。

【闡釋】結胸的主證，本是心下鞕滿而痛，此證項強如柔痙狀，是病邪偏結於上，胸部鞕滿而不能俯，所以如同柔痙。這種項強是受胸部水熱結聚的影響，和筋脈失養的項強不同，水熱結聚一散，胸部脹滿自消，項強也就可以自愈，所以說下之則和。用大陷胸丸緩攻上部之邪，確為對證。鄭氏嫚與諸家不同：“此是邪結於胸，阻其任脈流行之氣機而言”。治之以大陷胸丸者，使藥力緩緩而行，驅邪而正不傷，乃峻藥緩攻之法也。胸中積聚去，任脈通而氣機複暢，故自和也。

大陷胸丸方（校補）

大黃半斤葶藶子半斤（熬）芒硝半升杏仁半升（去皮尖、熬黑）上四味，搗篩二味，內杏仁芒硝，合研如脂，和散，取如彈丸一枚，別搗甘遂末一錢匕，白蜜二合，水二升，煮取一升，溫頓服之，一宿乃下，如不下，更服，取下為效，禁如藥法。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本方的藥物組成，為大陷胸湯更加入葶藶子杏仁白蜜而成。因其邪結在胸，胸為肺位，故加杏仁色白入肺，以利肺氣，用葶藶子佐甘遂破飲而瀉下，恐硝黃等藥下行甚速，故緩以白蜜之甘，使藥力緩行，留於胸中，熱結之水，得芒硝而解，葶藶甘遂逐水飲，隨大黃以下行，又為丸煮服，使藥力緩緩而行，驅邪而正不傷，乃峻藥緩攻之法。《醫宗金鑒》用以治水腫腸澼初起，形氣俱實者。

五十一、結胸證，其脈浮大者，不可下，下之則死。原文132鄭論：按結胸而稱脈浮大者，明是陽邪結胸，理應清涼以解之、開之，方為合法，若攻下之，則引邪深入，結胸愈結而不解者，焉得不死。

【闡釋】此節乃結胸之虛證也。邪結於裏，脈當寸浮關沉，今脈通見浮大，是邪雖內結而未實，氣機仍有外達之象，若誤下之，則犯本論，脈浮大，而醫反下之，此為大逆之戒。亦即鄭氏所雲：“若攻下之，則引邪深入，結胸愈結而不解者，焉得不死”之謂也。

五十二、結胸證〔悉〕具，煩（燥）〔躁〕者〔亦〕死。原文133鄭論：按證具結胸，阻其上下交通之機，故煩（燥）〔躁〕作。

蓋煩出於心，（燥）〔躁〕出於腎，病機正在坎離交會之處，不交則煩（燥）〔躁〕立作，故決之必死也。

【闡釋】結胸證悉具，邪結已深也，若更見煩躁，是正不勝邪，真氣散亂，病者必死。鄭氏以坎離立論謂：“煩出於心，躁出於腎，病機正在坎離交會之處，不交則煩躁立作，故決之必死也”。誠屬不刊之論。

五十三、太陽病，醫發汗，遂發熱惡寒，因複下之，心下痞，表裏俱虛，陰陽〔氣〕並竭①，無陽則陰獨②，複加燒針，因胸煩，面色青黃，膚瞤者，難治；今色微黃，手足溫者易愈。原文153①陰陽氣並竭：就是表裏俱虛。發汗使表虛而陽氣竭，攻下使裏虛而陰氣竭。

②無陽則陰獨：謂表邪內陷成痞，表證罷而裏證獨具。

鄭論：按太陽證總要外邪未解，方可發汗，豈有無發熱惡寒，而反即汗之理？此言因發汗，遂見發熱惡寒，焉知非誤汗而逼陽外越乎？此症總緣汗下失宜，以致表裏俱虛，陰陽並竭，無陽則陰獨，此刻係純陰用事，痞塞之症所由生，後加燒針，因而胸煩，面色青黃，則土木相刑之機，全神畢露，故曰難治。若色微黃，而無青色，手足尚溫，是後天之根猶存，故純可治。

【闡釋】鄭氏所按：“豈有無發熱惡寒，而反即汗之理？此言因發汗，遂見發熱惡寒，焉知非誤汗而逼陽外越乎？”值得深思。總由汗下失宜，所以成痞，雖曰陰陽氣並竭，實由心下無陽，故陰獨痞塞也。複加燒針，以逼劫其陰陽，乃成此危候，自當扶陽散逆，溫中祛邪之法，可用附子理中加砂、半、吳茱萸等藥治之為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