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中醫經典古籍電子叢書系列 · 九、凡服桂枝湯吐者，其後必吐膿血也。原文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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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九、凡服桂枝湯吐者，其後必吐膿血也。原文19

鄭論：按桂枝湯本調和陰陽之祖方，何得雲服桂枝湯吐者，其後必吐膿血也。當其時，胸中或有火逆，或有痰逆，或有鬱熱，得桂枝辛溫助之，上湧而吐，理或有之。然亦有吐仍屬佳兆者，理應細辨。設無火、痰、鬱熱諸逆，以後服之，未定吐膿血，學者切勿執此，當以認證為要。

【闡釋】桂枝湯辛溫助陽，是太陽中風的主方。設病非風寒，或陰虛而內熱素盛，皆不能服。如誤服桂枝湯，勢將引起火熱益甚，熱盛則湧吐，甚則以後有吐膿血的可能。柯韻伯說：“桂枝湯不特酒客當禁，凡熱淫於內者，用甘溫辛熱以助其陽，不能解肌，反能湧越，熱勢所過，致傷陽絡，則吐膿血必也”。至於條文中的“吐”字和“必吐膿血”句，均當活看，主要應看誤治的程度輕重來決定。若既吐膿血，則可按《金匱·嘔吐篇》所說：“不可治嘔，膿儘自愈”。

亦可用桔梗甘草湯排膿解毒，《千金》葦莖湯去瘀生新，並可隨證加入銀花、連翹、敗醬、魚腥草等清熱解毒之品。

十、〔若〕酒客病①，不可（以）〔與〕桂枝湯，得之則（吐）〔嘔〕，以酒客不喜（甜）〔甘〕故也。原文17①酒客：指平素喜歡飲酒之人。

鄭論：按酒客有喜甜食者，有不喜甜食者，不得執一而論。若酒客病桂枝湯證，而此方遂不可用乎？此是專為得湯則嘔者說法也。

【闡釋】嗜酒之人，平素濕熱必重，雖患了脈緩汗出的中風證，不可用桂枝湯治療。因桂枝辛溫，能助其熱，甘草、大棗味甘，能助其濕，濕盛則中滿而嘔。如鄭氏所言：“酒客有喜甜食者，有不喜甜食者，不得執一而論”。事實上酒客亦有濕熱不甚，服用桂枝湯而不嘔吐。如濕熱素盛之人，雖不是酒客，亦要慎用。若酒客病桂枝湯證，可于桂枝湯方中加厚樸、杏仁治之。蓋厚朴苦溫以祛濕，杏仁之苦泄以清熱，濕熱去則不嘔也。

十一、發汗後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，若更發汗，必吐下不止。原文76前段鄭論：病至水藥不得入口，必有寒逆、火逆、水逆之別。此則因發汗後，明係發汗過多，以致亡陽，不能鎮納濁陰，以致陰邪僭居高位，隔拒胸中，宣佈失職，氣機不得下降，故有此候，若更汗之，則中氣愈虛，而吐下更甚也，法宜扶陽、宣中、降逆為主。

【闡釋】此條原文係《傷寒論》76條之一段。此證胃陽素虛，夙有寒飲，發汗則傷其上焦之陽氣，故水藥不得入口，此為逆也。若更發汗，又傷其中、下焦之陽氣，中焦傷而吐不止，下焦傷而利不止。如鄭氏所言：“明係發汗過多，以致亡陽……若更汗之，則中氣愈虛，而吐下更甚也。法宜扶陽、宣中、降逆為主。”筆者在臨證中，常用附子理中湯加半夏、吳茱萸治之。

十二、太陽病，頭痛、發熱、汗出、惡風，桂枝湯主之。原文13鄭論：此即太陽風傷衛證之候，桂枝〔湯〕的方，茲不贅。

【闡釋】太陽經脈之循行，起於目內眥，上額、交巔，從巔入絡腦，循項背而下。此節首提出頭痛二字，知外邪客太陽最高之處，故太陽頭痛，每在正中與頭後部，與陽明、少陽頭痛之部位不同。次言發熱、汗出、惡風等證，乃太陽中風的候，此經病由上而下，故先言頭痛，而次及項背也。其脈當為浮弱，舌苔當為薄白，桂枝湯乃適當之方也，十三、太陽病，外證未解①，脈浮弱者，當以汗解，宜桂枝湯。原文42①外證：指表證而言，表證所指者狹，外證所指者廣，實際並沒有大的區別。

鄭論：此條既外證未解，可以再汗，但脈浮弱，其正必虛，故不能助藥力以祛邪外出，余意當于桂枝湯內，或加飴糖，或加附子，方為妥當。

【闡釋】此條乃脈象浮弱，外證未解之治法也。若脈浮緊是為傷寒外證未解，又當用麻黃湯也。鄭氏指出其正必虛，于桂枝湯內，或加飴糖，或加附子，以助藥力祛邪外出，為其經驗之總結。筆者對於體虛之人，或產婦漏汗不止，外感風寒之邪，皆用桂枝湯加附子以助藥力，祛邪外出而愈。

十四、太陽病，發熱汗出者，此為營弱衛強，故使汗出，欲救邪風者②，宜桂枝湯（主之）。原文95②救：驅散的意思。邪風：內經所謂：虛邪賊風。這裏指作風邪解。

鄭論：此條明是太陽為風邪所傷，衛分邪實，營分正虛耳。

【闡釋】營衛在正常時，是相互協調的。太陽為風邪所傷，衛分邪實，故有汗；營分正虛，故無汗。弱言正氣虛，強謂邪氣實，即肌理不開，皮毛獨疏之謂。惟其營弱，故里汗閉而不出，惟其衛強，故表汗獨出也。故宜用桂枝湯救邪風之所傷，邪風去則衛氣和，汗出止則營自複。

十五、病人髒無他病①，時發熱自汗出②，而不愈者，此（為）衛氣不和也。先其時發汗則愈，宜桂枝湯。原文54①髒無他病：指病不在裏之義。

鄭論：此條定是失于解表，不然，何得雲先其時發汗則愈，宜桂枝湯耶？

【闡釋】時發熱，自汗出，頗似陽明，故曰髒無他病，以明其為表證也。《外台》雲：“裏和表病，汗之則愈”。本條先其時發汗則愈，係迎其氣機而導之之意也。

十六、病常自汗出者，此為榮氣和③，榮氣和者，外不諧④，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（所）〔爾〕⑤；以榮行脈中，衛行脈外，復發其汗，榮衛和則愈，宜桂枝湯（則愈）。原文53②時發熱自汗出：指間歇性發熱，自汗出。

③榮氣和：榮不病也。

④外不諧：外是“衛”的代稱，即衛失調。

⑤諧和故爾：指衛氣與榮氣不協調。

鄭論：按病常自汗，似不專主太陽榮衛不和，如果屬太陽榮衛不和，亦必有惡風、畏寒足征。茲雲自汗出，其中有素稟陽虛，或多言，或過用心，或稍勞動，而即自汗出者，皆在不足之例，尚敢輕用桂枝湯乎？此條大抵專主榮衛不和說法也，學者宜細求之。

【闡釋】本條榮衛不和，不是由於外受風寒所致，而是由於榮衛本身不能互相協調的自汗出，不論是衛強榮弱或衛弱榮強，仍宜桂枝湯治療。但鄭氏深一層指出有素稟陽虛，或多言，或過用心，或稍勞動，而即自汗出者，皆在不足之例，不能用桂枝湯治療，值得我們臨證時審慎。然則如何治之，筆者認為鄭氏所訂之補坎益離丹為合拍之方。

十七、太陽病，初服桂枝湯，反煩不解者，先刺風池風府⑥，卻與桂枝湯〔則〕愈。原文24⑥風池：穴名，在腦後（腦空穴外）發際中，在枕骨斜方凹陷中，足少陽膽經穴。風府：穴名，在項後入發際一寸，在枕骨與第一頸惟之間，是督脈經的穴位。

鄭論：此條明言解表未透，邪未遽出，故見煩，刺風池風府穴者，泄其邪熱，仍以桂枝湯，俾邪盡出無遺，故自愈也。

【闡釋】太陽中風證，治以桂枝湯，病不解而反煩者，此藥力未達，煩者，為正邪相爭之現象。經雲：大風頸項痛，刺風池。又曰：風從外入，令人振寒，汗出頭痛，身重惡寒，刺在風府。此刺法之所本也。刺法所以泄其邪勢，然後再服桂枝湯，俾邪盡出無遺而愈也。

十八、風家表解①，而不了了者②，十二日愈，原文10①風家：凡“家”字俱皆指宿病而言，此處應作太陽中風傷寒看。

②不了了：就是不清楚、不爽快之意。

鄭論：既稱表解，邪已去矣，應當清爽如常，此則不了了者，是邪去而正未複也。延至十二日者，侯正氣漸漸複還也。

【闡釋】表解還有不爽快的感覺，一是餘邪還未全清，一是正氣尚未全複，而預計十二日愈者，經盡之時，餘邪盡，自然愈矣。亦有教人不必服藥，當心靜養就可漸漸痊癒的意思。本論中的日數，多是約略之詞，必須靈活的領會其精神實質。

十九、中風發熱，六七日不解而煩，有表裏證③，渴欲飲水，水入則吐者，名曰水逆④，五苓散主之（多服暖水，汗出愈）。原文74③有表裏證：表證指發熱、惡風、汗出、脈浮等；裏證指煩渴欲飲水，小便不利、水入即吐等。

④水逆：胃有停水，水氣不化，渴欲飲水，水入即吐的意思。

鄭論：此條既稱六七日不解而煩，有表裏證，應有表裏證形足征，方為確論。況病形所見，全是太陽腑證，觀於用五苓散方，是獨重在太陽腑分一面，並未道及表證一面，原文何得稱有表裏證也。裏證即太陽腑證也，即言外邪入腑，何等直切。況此刻病現飲水入口即吐，是因太陽之氣化不宣，中宮之轉輸失職，氣機升多降少，以致上逆而吐，用五苓散多服㈠，俾太陽之氣化行，水道通，氣機下降，自然逆者不逆，而吐者不吐也。學者宜細繹之。

㈠多服二字，定教人不可見其吐而遂不與之服也。

【闡釋】本條中風發熱，六七日經盡不解，此即表證；渴欲飲水，邪傳裏也，此即裏證。鄭注何得謂病形所見，全是太陽腑證？至鄭氏所言太陽之氣化不宣，中宮之轉輸失職，氣機升多降少，以致上逆而吐，五苓散和表裏，散停飲，故治之而愈，這是正確的。又原文五苓散主之後有“多服暖水，汗出愈。”舒本亦有此七字。但《傷寒論》原文無此七字，此係五苓散方後所載，舒、鄭二氏竟移于原文之後，不識何故？

二十、太陽病，發汗後，大汗出，胃中幹，煩（燥）〔躁〕不得眠，欲得飲水者，（少與之）〔少少與飲之〕，〔令〕胃氣和則愈。若脈浮，小便不利，微熱消渴者①，五苓散主之。原文71①消渴：形容渴飲不止的意思。《金匱》上的消渴是飲多少，小便多少，屬於一種病名。本條之消渴是形容口渴甚，是一種症狀，二者不可混同。

鄭論：按太陽既發汗後，複見大汗出，汗為血液，血液過傷，胃中失養，故胃幹，津液不能上下交通，故煩（燥）〔躁〕不得眠，欲得水飲者，少與之，令胃和則愈。蓋水亦陰也，土燥得水以潤之，自然燥者不燥，而病自見其愈也。若見小便不利，微渴者，是血液亡於外，而氣化失於內也，主以五苓化太陽之氣，氣化一宣，則水道通，裏氣暢，升降不乖，病焉有不愈者乎？

【闡釋】此節乃發汗傷津，胃與膀胱之救治不同也。鄭氏謂：“汗為血液，血液過傷，胃中失養，故胃幹。”此處稱汗為血液，不能是一般所指之血液，而為一種不能養榮之津液。胃中津液受損不足者，以致煩躁作渴，只須飲水以和胃氣則愈，非五苓散證也。若脈浮，小便不利，微熱消渴者，此膀胱氣化不行也。

膀胱為太陽之腑，脈浮微熱，太陽之表邪未盡，故用五苓散兩解表裏，小便利則水去渴止。用散而不用湯者，取藥性直達於下也。

五苓散方（校補）

豬苓十八株（去皮）澤瀉一兩六銖白朮十八銖茯苓十八銖桂枝半兩（去皮）上五味，搗為散②以白飲和服方寸匕③，日三服，多飲暖水，汗出愈，如法將息。

②散：將藥製成粉末，叫做散。

③白飲：即米湯。方寸匕：是古代食具之一，曲柄淺鬥，狀如今之羹匙。《名醫別錄》雲：“方寸匕者，作匕正方一寸，抄散不落為度。”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本方功專利水，乃化氣行水之劑。《傷寒論》太陽腑分之主方也。茯苓甘溫，助陽益脾，淡滲利竅，除濕，色白入肺，瀉熱而下通膀胱。豬苓甘淡，入肺而通膀胱，利便行水與茯苓同。澤瀉甘淡微鹹，入膀胱，利小便，功專祛濕行水。三者皆有導水下行，通行小便之功。益土所以制水，故以白朮健脾去濕。最妙在桂枝一味，化膀胱氣機，使膀胱津液得以通調，外則輸津於皮毛，內則通行于上下，自然小便利，口渴除。觀方後雲：“多飲暖水，汗出愈”，則本方不但有利水之功，且有發汗作用；要知如五苓散者，也可為太陽經腑兩解之方也。本方現多改作湯劑。至於本方之應用，《傷寒論》列為太陽腑證之主方，治療口渴、小便不利、膀胱蓄水、表裏上下同病。鄭氏在《醫法圓通》中更用以：（l）治大便瀉水，而小便全無者；（2）治頭暈、咳嗽、嘔吐、腹脹、小便短；（3）治霍亂吐瀉，思飲冷水者。以上三症，本非此方所治之病，因其有無小便及小便短的證狀，故能治之而愈，可謂善於運用成方。筆者曾用此方治腹水脹滿。患者腹部脹滿，食欲不振，食後脹滿更甚，雖口幹而不思飲水，小便短少，人困無神，舌苔白膩，脈沉數而滑。此脾失健運，氣化不行，水濕阻滯，用五苓倍桂、朮，再加上桂以化膀胱之氣，氣行水即行，加椒目專行水道以消水脹，而腹脹之症即愈。又傷濕咳嗽之症，肌肉隱黃，頭眩，痰涎及泡沫痰特多，脘中不暢，有時嘔吐清水，身體倦怠，小便不利，口中津液多，雖渴不欲飲水，舌苔白膩，脈沉細而滑。係因膀胱氣機不利，濕邪反上幹清道而咳，則須以滲利為主，五苓散加味治之。痰飲咳嗽其根本由於水飲所致，祛其水飲則咳嗽自愈，如中腹脹滿，上氣喘逆，二便不利，或四肢俱腫者，此為痰水壅滯，五苓散能上下分消其痰水，治之而愈。近人加減推廣應用本方，凡屬津液運行失調的病症，均可以用此加減施治而獲效。

二十一、太陽病發汗，汗出不解，〔其〕人仍發熱，心下悸①，頭眩身瞤〔動〕②，振振欲擗地者③，真武湯主之。原文82①心下悸：即心下築築跳動。

②身瞤（shùn順）動：即全身筋肉跳動之意。

③振振欲擗（pǐ匹）地：就是站立不穩，搖搖欲墜的樣子。

鄭論：按發汗原是解表，表解自然熱退，乃不易之理，今汗出而熱仍然，所現種種病形，非表邪未透之征，卻是亡陽之候，必是因發汗過度，傷及腎陽。太陽底面，即是少陰，此際發熱者，陽越於外也，心下悸，頭眩身瞤者，陽氣外亡而群陰僭上也。振振欲擗地者，陽欲藏而不得也。夫先天之真陽，喜藏而不喜露，藏則命根永固，露則危亡立生，主以真武湯，是重藏陽之意也。

【闡釋】鄭氏所按，大有卓見，與成無己、張隱菴、陳修圓等之注“仍發熱”為邪氣未解也，太陽之病不解也等不同。鄭氏說：“所現種種病形，非表邪未透之征，卻是亡陽之候，必是因發汗過度，傷及腎陽。太陽底面，即是少陰，此際發熱者，陽越於外也，心下悸、頭眩、身瞤者，陽氣外亡，而群陰僭上也；振振欲擗地者，陽欲藏而不得也。”實即發汗過度，損及腎陽，主以真武湯，是溫經複陽之意，使陰氣不上逆為病也。（真武湯方，載少陰篇）

二十二、太陽病，〔發汗〕，遂漏不止①，其人惡風，小便難②，四肢微急③，難以屈伸者，桂枝加附子湯〔主〕之。原文20①漏：滲泄不止的意思，在這裏形容汗多。

②難：不通暢的意思。

③急：拘急，即屈伸運動不自如。

鄭論：按發汗而至漏不止，其傷及腎陽也明甚。太陽底面，即是少陰，其人惡風者，外體疏也，小便難者，汗為水液，氣化行於外，而不行於內也。四肢微急，難以屈伸者，血液外亡，而筋脈失養也。

此際理應以扶陽為是，原文取桂枝加附子湯，意在用附子，取內以固其根蒂，得桂枝，外以祛其未盡之邪，內外兼備，斯無大害，庶不失立方之妙也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的治法，雖然以發汗為主，但以漐漐汁出為佳。今發汗太過，遂漏不止，乃傷及腎陽，腎與膀胱為表裏，腎陽衰則膀胱寒結，故小便難。四肢為諸陽之本，不得陽氣以養之，故微急，且至難以屈伸者。鄭氏謂：“用附子內以固其根蒂，得桂枝外以祛其未盡之邪，內外兼備。”此乃發汗太過，導致陽虛液脫救逆之法也。

桂枝加附子湯方（校補）

桂枝三兩（去皮）芍藥三兩甘草三兩（炙）生薑三兩（切）大棗十二枚（擘）附子一枚（炮、去皮、破八片）上六味，以水七升，煮取三升，去滓，溫服一升。本雲桂枝湯，今加附子，將息如前法。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桂枝湯乃仲景群方之冠，乃滋陰和陽，調和營衛之方也，加附子複陽固表，適用於汗出過多，陽氣受耗，津液暫虧的證候。蓋表陽密，則漏汗自止，惡風自罷矣；汗止津回，則小便自調，四肢自柔矣。筆者常用此方治產婦體虛，其脈浮細，舌質淡，苔薄白，漏汗不止，獲得良好效果。又治陽虛體弱之人患傷風感冒，大都面容蒼白，頭痛，倦怠乏力，惡風寒，舌質淡白，白膩苔，脈浮而細，亦取得滿意療效。近人推廣應用以治陽虛之鼻衄（nǜ女去聲）、便血、尿血或婦人帶下經漏者；陽虛而筋脈失養之證，如腰背拘急酸痛、中風半身強直、手足瘺弱者。

二十三、太陽〔病〕中風，以火劫發汗，邪風被火熱，血（液）〔氣〕〔流溢〕，失其常度，兩陽相熏灼①，其身發黃。陽盛則欲衄②，陰虛小便難③，陰陽俱虛竭④，身體則枯燥，但頭汗〔出〕，劑頸而還，腹滿（而）〔微〕喘，口乾咽爛，或不大便，（人）〔久〕則譫語，甚者至噦，手足（燥）〔躁〕擾，撚衣摸床⑤，小便利者，其人可（至）〔治〕。原文111①兩陽：風為陽邪，火亦屬陽，中風用火劫，故稱兩陽。

②陽盛：指邪熱熾盛。

③陰虛：指陰津不足。

④陰陽俱虛竭：指氣血虧乏而言。

⑤撚衣摸床：神志昏迷時，手不自覺的摸弄衣床。

鄭論：據此條所見種種病形，都緣誤用火劫發汗，遂至亢陽為災，邪火燎原，竟有不可撲滅之勢，但視其人小便尚利，一線之元陰猶存，故曰可治。若小便全無，則元陰已盡，危亡即在轉瞬之間。

【闡釋】本條乃太陽病中風，被火誤治後的各種變證，風火相煽，真陰有欲亡之候。揭出小便利一語，從而可知津液尚未盡竭，為此證之生機。如鄭氏所說：“但視其人小便尚利，一線之元陰猶存，故曰可治。”邪盛正虛之候，以小便的有無來決定預後良否，是可靠的經驗總結。筆者認為其治法應清裏熱、滋陰液、利小便，可用白虎加人參湯或豬苓湯治療。

二十四、太陽病二日，反（煩）〔躁〕，（反）〔凡〕熨其背⑥，而大汗出，（火）〔大〕熱入胃，胃中水竭，（煩燥）〔躁煩〕，必發譫語，十餘日振栗自下利者，此為欲解也。故其汗，從腰以下不得汗，欲小便不得，反嘔欲失溲，足下惡風，大便鞕，小便當數，而反不數及〔不〕多，大便已，頭卓然而痛⑦，其人足心必熱，穀氣下流故也⑧。原文110⑥熨：火熱療法之一。千金方有熨背散，民間有以磚燒熱，外以布包放置體外以取暖發汗的。

⑦卓然而痛：即突然頭痛得很厲害的意思。

⑧穀氣：指人飲食以後所產生的熱氣。

鄭論：按太陽二日，係陽明主氣之候，邪已入胃，應當察其邪從陽化為病，從陰化為病，隨其所化而治之，方為合法。粗工不知，反熨其背而大汗出，火熱入胃，勢必奪其胃中津液，津液被奪，則邪熱熾，熱乘於心，神無所主而譫語生，邪延十餘日，忽振栗自下者，是裏熱下行，病有從下解之意，其汗從腰以下不得，欲小便不得者，太陽氣化不宣，津液被熱奪也。反嘔者，氣機上逆也。欲失溲，而足下惡風，下元之氣不足也。迨至大便多，則裏氣暢，頭卓然而痛，是邪仍欲從三陽表分而出，足下必發熱者，陽氣複回之征，皆佳兆也。

【闡釋】本節論述誤用火治（即熨背）後的變證，陽氣上盛，陰液受損，及自愈的機轉。鄭氏注文甚詳，說理亦明透，當今用熨法治病者甚少，故從略。

二十五、太陽病，以火熏之，不得汗，其人必（燥）〔躁〕，（過）〔到〕經不解，（為）〔必〕圊血①，名為火邪。原文114①圊（qīng青）血：即便血也。

鄭論：太陽為病，本應外解，今以火熏不汗而反（燥）〔躁〕，是邪不從外出，而從內趨也。火動於中，逼血下行，而成圊血之候，亦時勢之使然也。

【闡釋】此邪不從外出，而從內趨也。火動於中，逼血下行，而成圊血之候。此證由火誤引起，便血時但治其火，不必止血，火清邪去，其病自愈。仲景未出方治，至於救誤的方法，自不外清解血熱，大黃黃連瀉心湯加黃芩，可以採用。

二十六、微數之脈，慎不可（炙）〔灸〕，因火為邪，則為煩逆，追虛逐實②，血散脈中③，火氣雖微，內攻有力，焦骨傷筋④，血難複也。原文116上段②追虛逐實：血本虛而更加火法，劫傷陰分，是為追虛；熱本實，而更用火法，增加裏熱，是為逐實。

③血散脈中：火毒內攻，血液流溢，失其常度。

④焦骨傷筋，形容火毒危害之烈，由於血為火灼，筋骨失去濡養，故曰焦骨傷筋。

鄭論：據脈微數，數主有熱，故不可（炙）〔灸〕，若妄（炙）〔灸〕之，則為害不淺，故見種種病形，此是為有餘之候言之，而非為不足者言之。病人苟現面白唇青，舌潤不渴，小便清利，脈現洪大、洪數、弦勁，此係元陽外越之候，回陽又慮不及，尚得以不可（炙）〔灸〕言之乎？余思原文加一慎字，此中隱已包括虛實兩法在於中也。

【闡釋】灸有隔薑而灸，隔蒜而灸之別。必其人寒濕內阻，陽氣不達，關節酸疼者，乃可灸之。微數之脈，陰虛多熱也。若用灸法，則火熱亢灼，造成諸多變證。但鄭氏舉出：“病人苟現面白唇青，舌潤不渴，小便清利，脈現洪大、洪數、弦勁，此係元陽外越之候，回陽又慮不及，尚得以不可灸言之乎？”故應脈證合參，不能單憑脈以辨證。原文加一“慎”字，不可輕易讀過。

二十七、燒針令其汗①，針處被寒，核起而赤者，必發奔豚②。氣從少腹上沖〔心〕者，灸其核上各一壯③，與桂枝加桂湯，更加桂〔二兩〕也。原文117①燒針：就是用粗針外裹棉花，蘸油燒之，俟針紅即去棉油而刺入，是古人取汗的一種治法。

②奔豚（tún如屯）：在此處是形容悸氣自小腹上沖心胸之勢，與腎積為奔豚之義不同。

③灸其核上各一壯：在針刺部位的腫塊上，各用艾火灼燒一次（一壯就是灸一個艾丸至燼）。

鄭論：燒針者，溫經禦寒法也。針處被寒，核起而赤者，寒邪聚於皮膚，有欲從外出之勢也，何得雲必發奔豚？奔豚乃少陰之證，此刻邪在太陽，未犯少陰，即以桂枝加桂湯更加桂，其邪在太陽也明甚，果屬奔豚上沖，又非桂枝加桂倍桂所長也，學者宜細繹之。

【闡釋】按燒針取汗，亦是汗法之一，但針處宜當避寒，若不慎而被寒襲，則針處核起而赤者，必發奔豚。鄭氏注謂：“此寒邪聚於皮膚，有欲從外出之勢，何得雲必發奔豚？”此刻邪在太陽，未入少陰，即不得為奔豚之證。灸其核上各一壯，以散外寒，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，是即先刺風池、風府，卻與桂枝湯之成例，蓋必疏泄高表之氣，然後可以一汗而奏功。

桂枝加桂湯方（校補）

桂枝五兩（去皮）芍藥三兩生薑三兩（切）甘草二兩（炙）大棗十二枚（擘）上五味，以水七升，煮取三升，去滓，溫服一升。本雲桂枝湯，今加桂滿五兩，所以加桂者，以能泄奔豚之氣也。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本方由桂枝湯加重桂枝用量而成，為散寒降沖，和榮止痛之劑。桂枝湯調和榮衛，加重桂枝用量增加通陽降沖之力（但亦有用肉桂者）。蓋本證為心陽虛，感寒，不能制水，水寒之氣上逆，故自覺氣上沖心胸。此處奔豚氣病與《金匱》奔豚病之義不同。故凡自覺寒氣自小腹上沖之症，皆可用之。

二十八、太陽病，當惡寒發熱，今自汗出，〔反〕不惡寒發熱，關上脈細數者，以醫吐之過也。一〔二〕日吐之者，腹中饑，口不能食；三四日吐之者，不喜糜粥，欲食冷〔食〕，朝食暮吐，〔以醫吐之〕所致〔也〕，此為小逆④。原文12④小逆：是屬誤治而引起的病變，但尚不十分嚴重的意思。

鄭論：此條既無發熱惡寒，則無外邪可知，咎在醫家誤吐之過，屢吐不止，漸至朝食暮吐，其胃陽之衰敗已極，原文稱為小逆，學者不得遽謂之小逆也。

【闡釋】此條為太陽病誤用吐法而引起胃中虛寒，關於一二日、三四日者，說明發病時間的長短，對胃的影響有輕重不同，嚴重的朝食暮吐，原文稱此為小逆。鄭注謂：“學者不得遽謂之小逆也。”有深意焉。筆者對治此證，輕者用理中湯，重者用附子理中湯，皆加半夏、吳茱萸治之，獲得滿意效果。

二十九、太陽病吐之，但太陽病當惡寒，今反不惡寒，不欲近衣，此為吐〔之〕內煩也①。原文121①內煩：即心中煩悶之意。

鄭論：按吐治法，亦寓發散之意，但無惡寒，則不得為太陽證，不欲近衣，內定有熱，而曰吐內煩，是此病形，全是吐之過，何也？吐則氣機發外，有不可禁止之勢，故現此內煩，俟氣定神安，而能近衣，則病自愈。若氣定而仍不欲近衣，則又不得以吐內煩稱之也，學者宜細辨之。

【闡釋】本條與上條同為太陽病誤吐所致的病變，可是出現的證狀，卻不完全一樣。本條的內煩不欲近衣是胃液受傷，胃熱化燥，誤吐雖同而病變各異，其治療方法也就隨之不同。據《醫宗金鑒》：“惟宜用竹葉石膏湯，於益氣生津中清熱甯神”，于理於法皆合，可以採用。

三十、太陽病，外證未解（者）②，不可下也，下之為逆。欲解外者，宜桂枝湯。原文44②外證：此處指表證。

鄭論：按病當外解者，原不可下，下之則引邪深入，為害不小。

病機果有向表之勢，隨機而導之，則得矣。

【闡釋】表證當解外，裏證當攻下，此一定不易之法。鄭氏雲：“病當外解者，原不可下，下之則引邪深入，為害不小。”非但外邪未解可用桂枝湯，即雖經誤下，而邪欲還表者，仍可用桂枝湯隨機而導之則愈。

三十一、太陽病，先發汗不解，而複下之，脈浮〔者〕不愈。浮為在（表）〔外〕，而反下之，故令不愈。今脈浮，故（知）在外，當須（發汗）〔解外〕則愈，宜桂枝湯。原文45鄭論：按隨機調理，乃醫之道，如當外解而反下之，當下而反表之固之，皆醫之咎。此條既下而脈尚浮，是邪不從下趨，而仍欲從外出，故仍用桂枝湯以導之，此真用藥法竅，學者宜留心記之。

【闡釋】脈浮是邪在表的主要依據，不論汗後、下後，只要脈浮（應結合頭痛、發熱、汗出、惡風）等表證依然存在的，那就應當再汗、三汗。本條論發汗後表未解，疑其邪已入裏，而複下之，下之而不愈，脈浮等表證依然存在的，則仍當以桂枝湯解外。

三十二、太陽病，下之〔後〕，其氣上沖者①，可與桂枝湯，方用前法。若不上沖者，不（可）〔得〕與（也）〔之〕。原文15①其氣上沖：是病人自覺胸中有逆氣上幹。

鄭論：按應外解之病，而誤下之，脈浮，邪仍在表者，俱可以桂枝湯。若因下而病現上沖，此間須宜詳察。蓋以為上沖者，病邪欲外，故仍以桂枝湯，不沖者，邪不外出，故不可與。謂上沖而脈浮，可與桂枝湯，上沖而脈不浮，不可與。然上沖之候，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，不能鎮納下焦濁陰之氣，以致上沖者極多，法宜收納溫固，又非桂枝所能也。學者務于病情、脈息、聲音、動靜、有神、無神處求之，則得其要矣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，頭項強痛而惡寒、脈浮，本應從表解，如誤用下法，病若不因下而變證，其脈浮、頭痛等之病證依然，病者自覺氣上沖者，知正氣未衰，邪猶在表，可與桂枝湯，用前之啜粥微汗法治之。若下後氣不上沖，是邪已內陷，正氣虛，桂枝湯已不適用。而鄭氏更深一層注“上沖之候”，其謂“上沖之候，多因誤下傷及胸中之陽，以致上沖者極多，法宜收納溫固，又非桂枝之所能也。”此與過去諸名家之注不同，值得我們細心體會。

三十三、太陽病，外證未除，而數下之②，遂協〔熱〕而利③，利下不止，心下痞鞕，表裏不解者，桂枝人參湯主之。原文163②數下：指屢用攻下的意思。

③協熱而利：就是在裏之虛寒，挾在表之熱而下利。

鄭論：按下利本非正病，因數下而致之也，痞鞕亦非本有之病，因過下傷中，陰邪得以僭居高位也。原文以桂枝人參湯治之，方中藥品，乃理中湯全方，加桂枝一味耳。不名理中，而名桂枝加人參湯者，重太陽之意，全是溫中化氣，補中祛邪之法也。

【闡釋】太陽病外證未解，仍然存在發熱惡寒、頭疼身痛等表證，本應從表解，但一再誤下，脾胃受損，遂導致外有表熱，而內則虛寒下利不止的證候，因過下傷中，故胸院之間痞塞堅硬。原文主以桂枝人參湯，故以理中湯治痞鞕與下利，僅用桂枝一味以和表，而桂枝合理中同用，亦能增強溫裏之力，故鄭氏曰：“不名理中，而名桂枝人參湯者，重太陽之意，全是溫中化氣，補中祛邪之法也”。

桂枝人參湯方（校補）

桂枝四兩（別切）甘草四兩（炙）白朮三兩人參三兩乾薑三兩上五味，以水九升，先煎四味，取五升，內桂，煮取三升，去渣，溫服一升，日再，夜一服。
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本方由理中湯加桂枝，不曰理中，而曰桂枝人參湯者，言桂枝與理中表裏分頭建功也。本方治下後成利，腸胃虛寒，故以人參、乾薑、白朮、甘草助陽於內以止利；表證未除，故以桂枝行陽于外以解表。桂枝應遲入藥。本方適用于理中湯證兼有表證者，以裏證為主。凡腸胃虛寒，頭痛、發熱惡寒皆宜。

三十四、太陽病，桂枝證，醫反下之，利遂不止。脈促者①，表未解也；喘而汗出者，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。原文34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