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圣济总录 · 九针统论

- 书：[圣济总录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060)（由政府组织编写 · 宋·徽宗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060-圣济总录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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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九针统论

论曰凡刺之要，官针最妙，九针之为，各有所宜，长短小大，各有所施，不得其用，病弗能移，疾浅针深，内伤良肉，皮肤为痈，病深针浅，病气不泻，反为大脓，病小针大，泻气太甚，必为后害，病大针小，大气不泻，后亦为败，欲知九针之宜者，一曰 针法天，谓五脏之应天者肺也，肺与皮毛合，为之治针，必大其头而锐其末，令无得深入而阳气泄，故针者，取法于布针，去末半寸猝锐之，长一寸六分，以治热在头身也，经曰∶病在皮肤无常处者，取以 针，二曰员针法地，谓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，为之治针，必筒其身而员其末，令无得伤肉，伤则气竭，故员针者，取法于絮针，筒其身而卵其锋，长一寸六分，治肉分间气。经曰∶病在分肉间，取以员针，三曰 针法人，谓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，为之治针，必大其身而员其末，令可以接脉，勿陷以致其气，令邪气独出，故 针者，取法于黍粟之锐，长三寸半，以接脉取气，令邪出，经曰∶病在脉气小，当补之者，取以 针，四曰锋针法时，谓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中，为痼疾者也，为之治针，必筒其身而锋其末，令可以泻热出血发痼，故锋针者，取法于絮针，筒身锋末，长一寸六分，治痈热出血，经曰∶病在经络为痼痹者，取以锋针，五曰铍针法音，谓冬夏之分，分于子午，阴与阳别，寒与热争，两气相合为痈脓者也，为之治针，必令其末如剑锋，可以取大脓，故铍针者，取法于剑锋，广二分半，长四寸，治大脓两热争者，经曰∶病有大脓者，取以铍针，六曰员利针法律，谓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，虚邪客于经脉而为暴痹者也，故员利针者，取法于厘针，微大其末，反小其身，令可深内，长一寸六分，以取痈痹，经曰∶病痹气暴发者，取以员利针，七曰毫针法星，谓人之七窍邪客于经，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，为之治针，令尖如蚊虻喙，静以徐往，微以久留，正气因之，真邪俱往，出针而养，故毫针者，取法于毫毛，长一寸六分，治寒热痛痹在经络，经曰病痹气痛而不去者，取以毫针，入曰长针法风，谓人之股肱八节也，八正之虚风伤人，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，而为深痹者，故长针者，取法于綦针，长七寸，以取深邪远痹，经曰∶病在中者，取以长针，九曰大针法野，谓人之节解皮肤间淫邪流溢于身，如风水之状，而溜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，为之治针，令尖如梃，其锋微员，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，故大针者，取法于锋针，其锋微员，长四寸，以取大气不出关节者，经曰∶病为水肿不能过关节者，取以大针，诸病在五脏固居者，取以锋针，泻于井荥分输，取以四时，此九针之数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