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医心方 · 药斤两升合法第七

- 书：[医心方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054)（日本、丹波康赖 · 北宋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054-医心方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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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药斤两升合法第七

《本草经》云∶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，今则以十黍为一铢，六铢为一分，四分成一两，十又云∶凡方有云分等者，非分两之分，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。

又云∶凡散药有云刀圭、十分、方寸匕∶（必履反，匙也）之一准如梧子大也。方寸匕者，作此为方又云∶钱五匕者，今五铢钱边五字者。（今按∶《葛氏方》云∶五铢钱重五铢也。）

又云∶一撮（粗活反）者，四刀圭也。十撮为一夕（之药反），十夕为一合，（今按∶《千金方为一又云∶药升方作上径一寸，下径六分，深八分。

又云∶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，即胡麻也。又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。如大麻者，即大麻子准三以如梧子十丸为度。如弹丸及鸡子黄者，以十梧子准之。（今按∶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，得十六丸，如弹丸一枚。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，今以弹丸同鸡子黄，此甚不等也。）

又云∶巴豆如干枚者，粒有大小，当先去心皮竟，称之，以一分准十六枚。又云∶附子乌头重又云∶枳实如干枚者，去核竟，以一分准二枚。橘皮一分准三枚。枣有大小，以三枚准一两。干姜一累者以一两为正。（今按∶《千金方》∶干姜一累以半两为正。《录验方》云∶干姜、生姜一累数者，其一支为累，取肥大者。《范汪方》云∶凡无生姜，可用干姜一两当二两。）

又云∶桂一尺者，削去皮竟，重半两为正。（今按∶《范汪方》云∶桂一尺若五寸者，以广六分，浓三分为正。《录验方》∶桂一尺若数寸是，以浓二分、广六分为准。）

又云∶甘草一尺者，重二两为正。（今按∶《范汪方》∶甘草一尺若五寸者大小，以径一寸为正。《录验方》∶甘草一尺若数寸者，以径半寸为准，去赤皮炙之，令不吐。《短剧方》

云∶以径头一寸为准。）

又方∶凡方云半夏一升者，洗竟称五两为正。（今按∶苏敬云∶半夏一升以八两为正。）

又云∶凡椒一升三两为正，吴茱萸一升，五两为正；蛇床子一升，三两半；地肤子一升，四两；菟丝子一升，重有九两； （于炎反） （力鱼反）子一升四两。（今按∶苏敬云∶三又云∶凡方云某草一束者，以重三两为正；云一把者，重二两为正。（今按∶《范汪方》∶麻黄若他草一者，以重三两为正。《录验方》∶麻黄一把一握者，并以重三两为准。）

又云∶蜜一斤者，有七合；猪膏一斤者，一升二合。《范汪方》云∶胶一廷如三指大，长三一KT ，长一尺，径三寸是也。《经心方》云∶胡粉十二棋。（博棋者，大小方寸是也。按∶棋者，牙棋子。）《短剧方》云∶凡黄柏一斤者，以重二两为准。人参一枚者以重二分为准。

又云∶凡浓朴一尺及数寸者，以浓三分、广一寸半为准。又云∶服汤云一杯者，以三合酒杯子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