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本草新编 · 十剂论

- 书：[本草新编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017)（陈士铎 · 清·公元1644-1911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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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十剂论

有方则必有剂，剂因方而制也。剂不同，有宣剂、有通剂、补剂、泻剂、轻剂、重剂、滑剂、涩剂、燥剂、湿剂，剂各有义，知其义可以用药。倘不知十剂之义而妄用药，是犹弃绳墨而取曲直，越规矩而为方圆也。虽上智之士，每能变通于规矩绳墨之外，然亦必先经而后权，先常而后变。苟昧常求变，必诡异而不可为法，离经用权，必错乱而不可为型。深知十剂之义，则经权常变，折衷至当，又何有难治之病哉。此十剂之必宜论也。

一论宣剂。岐伯夫子曰∶宣可去壅。又曰∶木郁达之，火郁发之，土郁夺之，金郁泄之，水郁折之，皆宣之之谓也。夫气郁则不能上通于咽喉头目口舌之间，血郁则不能上通于胸腹脾胃经络之内，故上而或哕、或咳、或嗽、或呕之症生，中而或痞、或满、或塞、或痛、或饱、或胀之症起，下而或肿、或泻、或利、或结、或畜、或黄之症出，设非宣剂以扬其气，则气壅塞而不舒。设非宣剂以散其血，则血凝滞而不走。必宣之而木郁可条达矣，必宣之而火郁可启发矣，必宣之而金郁可疏泄矣，必宣之而水郁可曲折矣，必宣之而土郁可杀夺矣。

或问吾子发明宣剂，几无剩义，医理无尽，不识更可发明乎？曰∶郁症不止五也，而宣郁之法亦不止二。有郁之于内者，有郁之于外者，有郁之于不内不外者。郁于内者，七情之伤也；郁于外者，六淫之伤也；郁于不内不外者，跌扑坠堕之伤也。治七情之伤者，开其结；治六淫之伤者，散其邪；治跌扑坠堕之伤者，活其瘀，皆所以佐宣之之义也。（〔批〕宣扬气血之外，又举三法以尽宣变。）

或疑宣剂止开郁解郁，遂足尽宣之之义乎。夫宣不止开郁解郁也。邪在上者，可宣而出之；

邪在中者，可宣而和之；邪在下者，可宣而泄之；邪在内者，可宣而散之。邪在外者，可宣而表之也。宣之义大矣哉。

或疑宣剂止散邪而已乎，抑不止散邪而已乎。夫宣之义，原无尽也。可宣而宣之，不必问其邪；宜宣而宣之，不必问其郁。总不可先执宣邪之意，以试吾宣之之汤，并不可先执宣郁之心，以试吾宣之之药也。

二论通剂。岐伯夫子曰∶通可去滞。盖留而不行，必通而行之。是通剂者，因不通而通之也。通不同，或通皮肤，或通经络，或通表里，或通上下，或通前后，或通脏腑，或通气血。

既知通之异，而后可以用通之法。通营卫之气，即所以通皮肤也；通筋骨之气，即所以通经络也；通内外之气，即所以通表里也；通肺肾之气，即所以通上下也；通膀胱之气，即所以通前后也；通脾胃之气，即所以通脏腑也；通阴阳之气，即所以通气血也。虽因不通而通之，亦因其可通而通之耳。（〔批〕通之义如许，明其义，何患闭症之不通哉。）

或问子论通剂，畅哉言之矣。然而通之意则出，通之药未明也。曰∶通之药又何不可示也。

通营卫，则用麻黄、桂枝；通筋骨，则用木瓜、仙灵脾；通内外，则用柴胡、薄荷；通肺肾，则用苏叶、防己；通膀胱，则用肉桂、茯苓；通脾胃，则用通草、大黄；通阴阳，则用附子、葱、姜。虽所通之药不止于此，然亦可因此而悟之矣。

或疑通剂药甚多，子何仅举数种以了义，将使人执此数味以概通之剂乎。不知通不同，而通剂之药，又何可尽同乎。虽然通药不可尽用通也。用通于补之中，用通于塞之内，而后不通者可通，将通者即通，已通者悉通也。然则用通之剂，全在善用通也。善用通，而吾所举之药已用之而有余，又何不可概通之剂哉。

或疑通剂之妙，用之如神，但我何以用通剂之妙，使之有如神之功乎。嗟呼！通之法可以言，而通之窍不可言也。不可言而言之，亦惟有辨虚实耳。虚之中用通剂，不妨少而轻；实之中用通剂，不妨多而重。虽不能建奇功，亦庶几可无过矣。（〔批〕辨虚实以用通，通人之论。）

三论补剂。岐伯夫子曰∶补可去弱，然而补之法亦不一也。补其气以生阳焉，补其血以生阴焉，补其味以生精焉，补其食以生形焉。阳虚补气，则气旺而阳亦旺；阴虚补血，则血盛而阴亦盛；精虚补味，则味足而精亦足；形虚补食，则食肥而形亦肥。虽人身之虚，不尽于四者，而四者要足以尽之也。（〔批〕补法不尽于四者，我增一法，行吐纳以生神焉。）

或问补法尽于气血味食乎？曰∶补法尽于四者，而四者之中实有变化也。补气也，有朝夕之异，有脏腑之异，有前后之异；补血也，有老少之异，有胎产之异，有衰旺之异，有寒热之异；补味也，有软滑之异，有消导之异，有温冷之异，有新久之异，有甘苦之异，有燔熬烹炙之异。补食也，有南北之异，有禽兽之异，有果木之异，有米谷菜豆之异，有鱼鳖虾蟹之异。补各不同，而变化以为法，又何能一言尽哉，总在人临症而善用之也。

或疑虚用补剂，是虚病宜于补也。然往往有愈补愈虚者，岂补剂之未可全恃乎。吁！虚不用补，何以起弱哉。愈补愈虚者，乃虚不受补，非虚不可补也。故补之法亦宜变。补中而少增消导之品，补内而用制伏之法，不必全补而补之，不必纯补而补之，更佳也。（〔批〕补中有消，补中有制，才非徒补。）

或疑补剂无多也，吾子虽多举其补法，而终不举其至要之剂，毕竟补剂以何方为胜？曰∶补不同，乌可举一方以概众方乎。知用补之法，则无方不可补也。况原是补剂，又何必问何方之孰胜哉。

四论泻剂。岐伯夫子曰∶泄可去闭。然而泻之法，亦不一也。有淡以泻之，有苦以泻之，有滑以泻之，有攻以泻之，有寒以泻之，有热以泻之。利小便者，淡以泻之也；利肺气者，苦以泻之也；利大肠者，滑以泻之也；逐痛祛滞者，攻以泻之也；陷胸降火者，寒以泻之也；

消肿化血者，热以泻之也。虽各病之宜泻者甚多，或于泻之中而寓补，或于补之中而寓泻，总不外泻之义也。

或问泻之义，古人止曰葶苈、大黄，而吾子言泻之法有六，岂尽可用葶苈、大黄乎？曰∶执葶苈、大黄以通治闭症，此误之甚者也。吾言泻之法有六，而泻之药实不止葶苈、大黄二味。所谓淡以泻之者，用茯苓、猪苓；苦以泻之者，用黄芩、葶苈；滑以泻之者，用当归、滑石；攻以泻之者，用芒硝、大黄；寒以泻之者，用栝蒌、浓朴；热以泻之者，用甘遂、巴豆也。夫泻之药不止此，广而用之，全恃乎人之神明。（〔批〕泻药原不必多。）

或疑泻剂，所以治闭乎？抑治开乎？开闭俱可用也。不宜闭而闭之，必用泻以启其门，不宜开而开之，必用泻以截其路。然而治开即所以治闭，而治闭即所以治开，正不可分之为二治也。

或疑泻剂用之多误，易致杀人，似未可轻言泻也。曰∶治病不可轻用泻剂，而论剂又乌可不言泻法乎。知泻剂而后可以治病，知泻法而后可以用剂也。

五论轻剂。岐伯夫子曰∶轻可去实。夫实者，邪气实而非正气实也。似乎邪气之实，宜用重剂以祛实矣。谁知邪实者，用祛邪之药，药愈重而邪反易变，药愈轻而邪反难留。人见邪实而多用桂枝，反有无汗之忧。人见邪实而多用麻黄，又有亡阳之失。不若少用二味，正气无亏而邪又尽解，此轻剂之妙也。

或问轻剂所以散邪也，邪轻者药可用轻，岂邪重者亦可用轻乎。曰∶治邪之法，止问药之当与否也。用之当则邪自出，原不在药之轻重也。安在药重者始能荡邪哉。（〔批〕祛邪不必重用祛邪之药，极得。）

或疑邪气既重，何故轻剂反易去邪？盖邪初入之身，其势必泛而浮，乘人之虚而后深入之，故治邪宜轻不宜重也。倘治邪骤用重剂，往往变轻为重，变浅为深，不可遽愈。何若先用轻剂，以浮泛之药少少发散，乘其不敢深入之时，易于祛除之为得乎。

或疑用轻剂以散邪，虽邪重者亦散，似乎散邪在药味之轻，而不在药剂之轻也。曰∶药味之轻者，药剂亦不必重。盖味愈轻而邪尤易散，剂愈重而邪转难解也。

六论重剂。岐伯夫子曰∶重可去怯。夫怯者，正气怯而非邪气怯也。正气强则邪气自弱，正气损则邪气自旺。似乎扶弱者必须锄强，补损者必须抑旺矣，然而正气既怯，不敢与邪相斗，攻邪而邪愈盛矣，故必先使正气之安固，无畏乎邪之相凌相夺，而后神无震惊之恐，志有宁静之休，此重剂所以妙也。

或问正气既怯，扶怯可也，何必又用重剂，吾恐虚怯者反不能遽受也。曰∶气怯者心惊，血怯者心动。心惊必用止惊之品，心动必用安动之味。不用重药，又何以镇静之乎。惟是重药不可单用，或佐之以补气，则镇之而易于止惊；或佐之以补血，则静之而易于制动也。

或疑重剂止怯，似乎安胆气也。曰∶怯之意虽出于胆，而怯之势实成于心，以重剂镇心，正所以助胆也。（〔批〕此论出奇。）

或疑重剂去怯，怯恐不止心与胆也。天下惟肾虚之极者，必至伤肺，肺伤则不能生精，成痨怯矣。恐用重剂者，重治肾与肺也。不知怯不同，五脏七腑皆能成怯。治怯舍重剂，何以治之哉。又在人之善于变通耳。

七论滑剂。岐伯夫子曰∶滑可去着。邪留于肠胃之间，不得骤化，非滑剂又何以利达乎。

然而徒滑之正无益也。有润其气以滑之者，有润其血以滑之者，有润其气血而滑之者。物碍于上焦，欲上而不得上，吾润其气而咽喉自滑矣；食存于下焦，欲下而不得下，吾润其血而肛门自滑矣；滞秽积于中焦，欲上而不得，欲下而不得，欲留中而又不得，吾润其气血而胸腹自滑矣。滑剂之用，又胡可少乎。（〔批〕泻剂亦总不能外气血。）

或问滑剂分上、中、下治法为得宜矣。然而用三法以治涩，而涩仍不解者，岂别有治法乎。

夫滑之法虽尽于三，而滑之变不止于三也。有补其水以滑之，有补其火以滑之。补水者，补肾中真水也；补火者，补肾中真火也。真水足而大肠自润，真火足而膀胱自通，又何涩之不滑哉。此滑之变法也。（〔批〕又开一法门。）

或疑补水以润大肠，是剂之滑也，补火以通膀胱，恐非剂之滑矣。不知膀胱得火而不通者，乃膀胱之邪火也。膀胱有火则水涩，膀胱无火，水亦涩也。盖膀胱之水，必得命门之火相通，而膀胱始有流通之乐，然则补火正所以滑水，谓非滑之之剂乎。（〔批〕补火以滑水，实阐轩岐之秘。）

或疑滑剂治涩，然亦有病非涩而亦滑之者，何也？盖滑剂原非止治涩也。滑非可尽治夫涩，又何可见涩而即用滑剂乎。不宜滑而滑之，此滑剂之无功也。宜滑而滑之，虽非涩之病，偏收滑之功。

八论涩剂。岐伯夫子曰∶涩可去脱。遗精而不能止，下血而不能断，泻水而不能留，不急用药以涩之，命不遽亡乎。然而涩之正不易也。有开其窍以涩之者，有遏其流以涩之者，有因其势以涩之者。精遗者，尿窍闭也，吾通尿窍以闭精，则精可涩；水泻者，脾土崩也，吾培土气以疏水，则水泻可涩。血下者，大肠热也，吾滋金液以杀血，则血下可涩矣。涩剂之用，又胡可少乎。

或疑涩剂，古人皆以涩为事，吾子反用滑于涩之中，岂亦有道乎。曰∶徒涩何能涩也。

涩之甚，斯滑之甚矣。求涩于涩之内，则涩止见功于一旦，而不能收功于久长；用滑于涩之中，则涩难收效于一时，而实可奏效于永远，谁云涩之必舍滑以涩之耶。

或疑滑以治涩，终是滑剂而非涩剂。曰∶滑以济涩之穷，涩以济滑之变，能用滑以治涩，则滑即涩剂也。况涩又不全涩乎，欲谓之不涩不可也。

或疑涩剂治脱，而脱症不止三病也，不识可广其法乎。曰∶涩剂实不止三法也，举一可以知乎。

九论燥剂。岐伯夫子曰∶燥可去湿。夫燥与湿相反，用燥所以治湿也。然湿有在上在中在下之分，湿有在经、在皮、在里之异，未可一概用也。在上之湿，苦以燥之；在中之湿，淡以燥之；在下之湿，热以燥之；在经之湿，风以燥之；在皮之湿，薰以燥之；在里之湿，攻以燥之。燥不同，审虚实而燥之，则无不宜也。

或问湿症甚不一，吾子治湿之燥，亦可谓善变矣。然而湿症最难治，何以辨其虚实而善治之乎？夫辨症何难，亦辨其水湿之真伪而已。真湿之症，其症实；伪湿之症，其症虚。知水湿之真伪，何难用燥剂哉。

或疑燥剂治湿，而湿症不可全用燥也，吾恐燥剂之难执也。曰∶湿症原不可全用燥，然舍燥又何以治湿哉。燥不为燥，则湿不为湿矣。

或疑湿症必尚燥剂，而吾子又谓不可全用燥，似乎燥剂无关轻重也。然而湿症有不可无燥剂之时，而燥剂有不可治湿症之日，此燥剂必宜讲明，实有关轻重，而非可有可无之剂也。

十论湿剂。岐伯夫子曰∶湿可去枯。夫湿与燥相宜，用湿以润燥也。然燥有在气、在血、在脏、在腑之殊，有在内、在外、在久、在近之别，未可一概用也。气燥，辛以湿之；血燥，甘以湿之；脏燥，咸以湿之；腑燥，凉以湿之。内燥，寒以湿之；外燥，苦以湿之；久燥，温以湿之；近燥，酸以湿之。燥不同，审虚实而湿之，则无不宜也。

或问燥症之不讲也久矣，幸吾子畅发燥症之门，以补六气之一。又阐扬湿剂以通治燥症，岂气血脏腑内外久近之湿，遂足以包治燥之法乎。嗟乎。论燥之症，虽百方而不足以治其常；

论湿之方，若八法而已足以尽其变。正不可见吾燥门之方多，即疑吾湿剂之法少也。

或疑湿剂治燥，而燥症实多，执湿剂以治燥，而无变通之法，吾恐前之燥未解，而后之燥更至矣。曰∶变通在心，岂言辞之可尽哉；吾阐发湿剂之义，大约八法尽之，而变通何能尽乎，亦在人临症而善悟之耳。

或疑湿剂之少也，人能变通，则少可化多，然而能悟者绝少，子何不多举湿剂以示世乎。

嗟乎。燥症前代明医多不发明，故后世无闻焉。铎受岐天师与张仲景之传，《内经》已补注燥之旨，《六气》门已畅论燥之文，似不必《本草》重载燥症。然而湿剂得吾之八法，治燥有余，又何必多举湿剂之法哉。（〔批〕须参看《内经》、《六气》之书，则治燥有余矣。）

以上十剂，明悉乎胸中，自然直捷于指下，然后细阅新注之《本草》，通经达权，以获其神，守常知变，以造于圣，亦何死者不可重生，危者不可重安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