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本草新编 · 七方论

- 书：[本草新编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017)（陈士铎 · 清·公元1644-1911年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017-本草新编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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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七方论

注《本草》而不论方法犹不注也。《本草》中，草木昆虫介属之气味寒热，必备悉于胸中，然后可以随材任用。使胸次无出奇制胜方略，则如无制之师，虽野战亦取胜于一时，未必不致败于末路。与其焦头烂额，斩杀无遗，何如使敌人望风而靡之为快哉。此七方之必宜论也。七方者，大小缓急奇偶复也。吾先言其大方。岐伯夫子曰∶君一臣三佐九，制之大也。

凡病有重大，不可以小方治之者，必用大方以治之。大方之中，如用君药至一两者，臣则半之，佐又半之。不可君药少于臣药，臣药少于佐使。设以表里分大小，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，然而治表之方，未尝不可大。设以奇偶分大小，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，然而用偶之方，未尝不可大。设以远近分大小，是远宜大而近宜小也，然而治近之方，又未尝不可大。故用大方者乃宜大而大，非不可大而故大也。

或问大方是重大之剂，非轻小之药也，重大必用药宜多而不可少矣。何以君一而臣三佐用九耶？是一方之中计止十三味，似乎名为大而非大也。不知大方者，非论多寡，论强大耳。方中味重者为大，味浓者为大，味补者为大，味攻者为大，岂用药之多为大乎。虽大方之中，亦有用多者，而终不可谓多者即是大方也。

或疑大方不多用药，终难称为大方，不知大方之义在用意之大，不尽在用药之多也。譬如补也，大意在用参之多以为君，而不在用白术、茯苓之多以为臣使也；如用攻也，大意在用大黄之多以为君，而不在用浓朴、枳实之多以为臣使也。推之寒热表散之药，何独不然，安在众多之为大哉。（〔批〕更说得圆通。）

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，岂君药亦可小用之乎。夫君药原不可少用也，但亦有不可多用之时，不妨少用之。然终不可因少用而谓非君药，并疑少用而谓非大方也。

小方若何？岐伯夫子曰∶君一臣三佐五，制之中也。君一臣二，制之小也。中即小之义。

凡病有轻小不可以大方投者，必用小方以治之。小方之中，如用君药至二钱者，臣则半之，佐又半之，亦不可以君药少于臣，臣药少于佐也。夫小方所以治轻病也，轻病多在上，上病而用大方，则过于沉重，必降于下而不升于上矣。小方所以治小病也，小病多在阳，阳病而用大方，则过于发散，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。故用小方者，亦宜小而小，非不可小而故小也。

（〔批〕小贵得宜，不使胆怯而不敢用大者借口。）

或问小方是轻小之剂，所以治小病也。然君一臣三佐五，方未为小也。若君一臣二而无佐使，无乃太小乎。不知小方者，非论轻重，论升降耳，论浮沉耳。方中浮者为小，升者为小也。岂用药之少者为小乎。虽小方多用，而要不可谓少用药之方即是小方也。

或疑小方不少用药，终不可名为小方。不知小方之义，全不在用药之少也。病小宜散，何尝不可多用柴胡；病小宜清，何尝不可多用麦冬；病小宜提，何尝不可多用桔梗。病小宜降，何尝不可多用浓朴。要在变通于小之内，而不可执滞于方之中也。（〔批〕论得大妙。）

或疑小方变通用之，是小可大用矣。小方而大用，仍是大方而非小方也。曰小方大用，非大方之可比，药虽多用，方仍小也。

缓方若何？岐伯夫子曰∶补上治上，制以缓。缓者，迟之之谓也。上虚补上，非制之以缓，则药趋于下而不可补矣。上病治上，非制之以缓，则药流于下而不可治矣。然而缓之法不同。有甘以缓之之法，凡味之甘，其行必迟也；有升以缓之之法，提其气而不下陷也；有丸以缓之之法，作丸而不作汤，使留于上焦也；有作膏以缓之之法，使胶粘于胸膈间也；有用无毒药以缓之之法，药性平和，功用亦不骤也。有缓治之方，庶几补上不补下，治上不治下矣。（〔批〕又增前人之所未备。）

或问缓方以治急也，然急症颇有不可用缓之法，岂一概可用缓乎？曰∶宜缓而缓，未可概用缓也。若概用缓，必有不宜缓而亦缓者矣。

或疑缓方故缓，恐于急症不相宜。不知急症缓治，古今通议，然而缓方非治急也，大约治缓症者为多。如痿症也，必宜缓；如脱症也，不宜急。安在缓方之皆治急哉。

或问缓方君论至备，不识更有缓之之法乎？曰∶缓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。执缓之法以治宜缓之病，则法实有穷；变缓之方以疗至缓之病，则法何有尽。亦贵人之善变耳，何必更寻缓方之治哉。

急方若何？岐伯夫子曰∶补下治下，制以急。夫病之急也，岂可以缓治哉。大约治本之病宜于缓，治标之病宜于急。然而标本各不同也。有本宜缓而急者，急治其本。有标不宜急而急者，急治其标。而急之方实有法焉。有危笃急攻之法，此邪气壅阻于胸腹肠胃也。有危笃急救之法，此正气消亡于阴阳心肾也。有急用浓煎大饮汤剂之法，使之救火济水，援绝于旦夕也。有急用大寒大热毒药之法，使之上涌下泄，取快于一时也。有急治之方，庶几救本而不遗于救标，救标而正所以救本矣。

或问急方治急，不识亦可以治缓症乎？曰∶缓方不可以治急，而急方实所以治缓。遇急之时，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将绝，迨病势少衰而后救之，始用缓治之法不已晚乎。然则急方治急，非即所以治缓乎。（〔批〕急方治急，正治缓也。真探本之论。）

或疑急方救急，似乎相宜。急方救缓，恐不相合。不知缓急同治者，用药始神耳。

或疑缓急相济，固为治病妙法，然毕竟非治急之急方也。曰∶以急救急，因病之急而急之也；以急救缓，亦因病虽缓而实急，故急之也。然则缓急相济，仍治急而非治缓也。

或疑急症始用急方，则急方不可用缓也明矣。然古人急病缓治，往往有之，似乎急方非救急也。曰∶急方不救急，又将何救乎？急病缓治者，非方用缓也。于急方之中，少用缓药，以缓其太急之势，非于急方之中，纯用缓药，以缓其太急之机也。

奇方若何？岐伯夫子曰∶君一臣二，君二臣三，奇之制也；所谓奇之制者，言数之奇也。

盖奇方者，单方也。用一味以出奇，而不必多味以取胜。药味多，未免牵制，反不能单刀直入。凡脏腑之中，止有一经专病者，独取一味而多其分两，用之直达于所病之处，自能攻坚而奏功如神也。

或问奇方止取一味出奇，但不知所用何药。夫奇方以一味取胜，《本草》中正未可悉数也。

吾举其至要者言之。用白术一味以利腰脐之湿也，用当归一味以治血虚头晕也，用川芎一味以治头风也，用人参一味以救脱救绝也，用茯苓一味以止泻也，用菟丝子一味以止梦遗也，用杜仲一味以除腰疼也，用山栀子一味以定胁痛也，用甘草一味以解毒也，用大黄一味以攻坚也，用黄连一味以止呕也，用山茱萸一味以益精止肾泄也，用生地一味以止血也，用甘菊花一味以降胃火也，用薏仁一味以治香港脚也，用山药一味以益精也，用肉苁蓉一味以通大便也，用补骨脂一味以温命门也，用车前子一味以止水泻也；用蒺藜子一味以明目也，用忍冬藤一味以治痈也，用巴戟天一味以强阳也，用荆芥一味以止血晕也，用蛇床子一味以壮阳也，用元参一味以降浮游之火也，用青蒿一味以消暑也，用附子一味以治阴虚之喉痛也，用艾叶一味以温脾也，用地榆一味以止便血也，用蒲公英一味以治乳疮也，用旱莲草一味以乌须也，用皂荚一味以开关也，用使君子一味以杀虫也，用赤小豆一味以治湿也，用花蕊石一味以化血也。以上皆以一味取胜，扩而充之，又在人意见耳。

或疑奇方止用一味则奇，虽奏功甚神，窃恐有偏胜之弊也。顾药性未有不偏者也，人阴阳气血亦因偏胜而始病，用偏胜之药以制偏胜之病，则阴阳气血两得其平，而病乃愈。然则奇方妙在药之偏胜，不偏胜不能去病矣。

或疑方用一味，功虽专而力必薄，不若多用数味则力浓而功专。不知偏胜之病，非偏胜之药断不能成功。功成之易，正因其力浓也，谁谓一味之方力薄哉。

偶方若何？岐伯夫子曰∶君二臣四，君二臣六，偶之制也。又曰∶远者偶之，下者不以偶。

盖偶亦论数耳。是偶方者，重味也，乃二味相合而名之也。如邪盛，用单味以攻邪而邪不能去，不可仍用一味攻邪，必更取一味以同攻其邪也；如正衰，用单味补正而正不能复，不可仍用一味补正，必另取一味以同补其正也。非两方相合之为偶，亦非汗药三味为奇，下药四味为偶也。

或问奇方止取一味以出奇，而偶方共用两味以取胜，吾疑二味合方，正不可多得也。夫二味合而成方者甚多，吾不能悉数，示以成方，不若商以新方也。人参与当归并用，可以治气血之虚。黄 与白术同施，可以治脾胃之弱，人参与肉桂同投，可以治心肾之寒。人参与黄连合剂，可以治心胃。人参与川芎并下，则头痛顿除。人参与菟丝并煎，则遗精顿止。黄 与川芎齐服，则气旺而血骤生。黄 与茯苓相兼，则利水而不走气。黄 与防风相制，则去风而不助胀。是皆新创之方，实可作偶之证。至于旧方，若参附之偶也，姜附之偶也，桂附之偶，术苓之偶， 归之偶，归芎之偶，甘芍之偶，何莫非二味之合乎。临症裁用，存乎其人。（〔批〕又开许多法门矣，快哉。）

或疑偶方合两味以制胜，似乎有相合益彰之庆，但不知有君臣之分、佐使之异否乎。夫方无君臣佐使者，止奇方也。有偶则君臣自分，而佐使自异矣。天无二日，药中无二君也。偶方之中，自有君臣之义、佐使之道，乌可不分轻重多寡而概用之耶。（〔批〕方无君臣不成方矣，又何论偶不偶乎。）

复方若何？岐伯夫子曰∶奇之不去则偶之。偶之是谓重方。重方者，复方之谓也。或用攻于补之中，复用补于攻之内，或攻多而补少，或攻少而补多，调停于补攻之间，斟酌于多寡之际，可合数方以成功，可加他药以取效，或分两轻重之无差，或品味均齐之不一，神而明之，复之中而不见其复，斯可谓善用复方者乎。

或问复方乃合众方以相成，不必拘拘于绳墨乎？曰∶用药不可杂也，岂用方而可杂乎。

用方而杂，是杂方而非复方矣。古人用二方合之，不见有二方之异，而反觉有二方之同，此复方之所以神也。否则，何方不可加减，而必取于二方之相合乎。（〔批〕说得精细明爽。）

或疑复方合数方以成一方，未免太杂。有前六方之妙，何病不可治，而增入复方，使不善用药者，妄合方以取败乎。曰∶复方可删，则前人先我而删矣，实有不可删者在也。虽然，知药性之深者，始可合用复方，否则不可妄用，恐相反相恶，反致相害。（〔批〕神而明之，存乎其人，然好用聪明，则不可也。）

或疑复方不可轻用，宁用一方以加减之，即不能奏效，亦不致取败。曰∶此吾子慎疾之意也。然而复方实有不可废者，人苟精研于《本草》之微，深造于《内经》之奥，何病不可治，亦何法不可复乎，而犹谨于复方之不可轻用也，未免徒读书之讥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