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本草经集注 · 上虫兽类

- 书：[本草经集注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002)（陶弘景 · 南朝·梁）
- 来源：公有领域古籍数字化文本（002-本草经集注.txt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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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上虫兽类

寻万物之性，皆有离合，虎啸风生，龙吟云起，磁石引针，琥珀拾芥，漆得蟹而散，麻得漆而涌，桂得葱而软，树得桂而枯，戎盐累卵，獭胆分杯。其气爽有相关感，多如此类。

其理不可得而思之。至于诸药，尤能递为利害。先圣既明言其说，何可不详而避之。世人为方，皆多漏略。若旧方已有，此病亦应改除。假令而两种，当就其轻重，择可除而除之。伤寒赤散，吾恒不用藜芦。断下黄连丸，亦去其干姜而施之，殆无不效。何急强以相增，苟令共事乎？相反为害，深于相恶。相恶者，谓彼虽恶我，我无忿心，犹如牛黄恶龙骨，而龙骨得牛黄更良，此有以相制伏故也。相反者，则彼我交仇，必不宜合。今画家用雌黄、胡粉相近，便自黯妒。粉得黄即黑，黄得粉亦变，此盖相反之征。药理既昧，所以人多轻之。今案方处治，恐不必卒能寻究本草，更复抄出其事在此，览略看之，易可知验。而《本经》有直云茱萸、门冬者，无以辨其山、吴、天、麦之异，咸宜各题其条。又有乱误处，譬如海蛤之与鳝甲，畏恶正同。又诸芝使薯蓣，薯蓣复使紫芝。计无应如此，而不知何者是非？亦宜并记，当更广检正之。又《神农本经》相使，止各一种，兼以《药对》参之，乃有两三，于事亦无嫌。其有云相得共治某病者，既非妨避之禁，不复疏出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