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本草经集注 · 序录上

- 书：[本草经集注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ook-002)（陶弘景 · 南朝·梁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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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序录上

隐居先生，在乎茅山岩岭之上，以吐纳余暇，颇游意方技，览本草药性，以为尽圣人之心，故撰而论之。

旧说皆称《神农本草经》，余以为信然。昔神农氏之王天下也，画易卦以通鬼神之情；

造耕种，以省煞害之弊；宣药疗疾，以拯夭伤之命。此三道者，历群圣而滋彰。文王、孔子，彖象繇辞，幽赞人天。后稷、伊芳尹，播厥百谷，惠被生民。岐、皇、彭、扁，振扬辅导，恩流含气。并岁逾三千，民到于今赖之。

但轩辕以前，文本未传，如六爻指垂，画象稼穑，即事成迹。至于药性所主，当以识识相因，不尔何由得闻。至乎桐、雷，乃着在篇简。此书应与《素问》同类，但后人多更修饰之耳。秦皇所焚，医方、卜术不预，故犹得全录。而遭汉献迁徙，晋怀奔迸，文籍焚靡，千不遗一。

今之所存，有此四卷，是其本经。所出郡县，乃后汉时制，疑仲景、元化等所记。又有《桐君采药录》，说其华叶形色。《药对》四卷，论其佐使相须。魏、晋以来，吴普、李当之等，更复损益。或五百九十五，或四百卅一，或三百一十九。或三品混糅。冷热舛错，草石不分，虫兽无辨，且所主治，互有多少。医家不能备见，则识智有浅深。今辄苞综诸经，研括烦省。以《神农本经》三品，合三百六十五为主，又进名医副品，亦三百六十五，合七百卅种。精粗皆取，无复遗落，分别科条，区KT 物类，兼注名世用，土地所出，及仙经道术所须，并此序录，合为三卷。虽未足追踵前良，盖亦一家撰制。吾去世之后，可贻诸知音尔。

《本草经》卷上序药性之本源，诠病名之形诊，题记品录，详览施用之。

《本草经》卷中玉石、草、木三品，合三百五十六种。

《本草经》卷下虫兽、果、菜、米食三品，合一百九十五种，有名无实三条，合一百七十九种。合三百七十四种上三卷，其中、下二卷，药合七百卅种，各别有目录，并朱、墨杂书并子注。大书分为七上药一百廿种为君，主养命以应天，无毒，多服久服不伤人。欲轻身益气，不老延年者，本上经。

中药一百廿种为臣，主养性以应人，无毒、有毒，斟酌其宜。欲遏病补虚羸者，本中经。

下药一百廿五种为佐、使，主治病以应地，多毒，不可久服。欲除寒热邪气，破积聚愈疾者，本下经。

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，法三百六十五度，一度应一日，以成一岁。倍其数，合七百卅名。

本说如此。今案上品药性，亦皆能遣疾，但其势力和浓，不为仓卒之效，然而岁月将服，必获大益，病既愈矣，命亦兼申。天道仁育，故云应天。独用百廿种者，当谓寅、卯、辰、巳之月，法万物生荣时也。中品药性，治病之辞渐深，轻身之说稍薄，于服之者，祛患当速，而延龄为缓，人怀性情，故云应人。百廿种者，当谓午、未、申、酉之月，法万物熟成。下品药性，专主攻击，毒烈之气，倾损中和，不可恒服，疾愈则止，地体收煞，故云应地。独用一百廿五种者，当谓戌、亥、子、丑之月，兼以闰之，盈数加之，法万物枯藏时也。

今合和之体，不必偏用，自随人患苦，参而共行。但君臣配隶，应依后所说，若单服之者，所不论耳。

药有君臣佐使，以相宣摄。合和者，宜用一君、二臣、五佐，又可一君、三臣、九佐也。

本说如此。案今用药犹如立人之制，若多君少臣，多臣少佐，则势力不周故也。而检世道诸方，亦不必皆尔。养命之药则多君；养性之药则多臣；治病之药则多佐。犹依本性所主，而兼复斟酌。详用此者，益当为善。又恐上品君中，复各有贵贱。譬如列国诸侯，虽并得称君制，而犹归宗周。臣佐之中，亦当如此。所以门冬、远志，别有君臣。甘草国老、大黄将军，明其优劣，不皆同秩。自非农岐之徒，孰敢诠正，正应领略轻重，为分剂也。

药有阴阳配合，子母兄弟，根叶华实，草石骨肉。有单行者，有相须者，有相使者，有相畏者，有相恶者，有相反者，有相杀者。凡此七情，合和当视之。相须、相使者良，勿用相恶、相反者。若有毒宜制，可用相畏、相杀，不尔，勿合用也。

本说如此。案其主治虽同，而性理不和，更以成患。今检旧方用药，并亦有相恶、相反者，服之不乃为忤。或能复有制持之者，犹如寇、贾辅汉，程、周佐吴，大体既正，不得以私情为害。虽尔，恐不如不用。今仙方甘草丸，有防己、细辛；世方五石散，有栝楼、干姜，略举大者如此，其余复有数十余条，别注在后。半夏有毒，用之必须生姜，此是取其所畏，以相制耳。其相须、相使，不必同类，犹如和羹，调食鱼肉，葱、豉各有所宜，共相宣发也。

药有酸、咸、甘、苦、辛五味，又有寒、热、温、凉四气，及有毒、无毒，阴干、曝干，采治时月生熟，土地所出，真伪陈新，并各有法。

本说如此。又有分剂秤两，轻重多少，皆须甄别。若用得其宜，与病相会，入口必愈，身安寿延。若冷热乖衷，真假非类，分两违舛，汤丸失度，当瘥反剧，以至殆命。医者意也，喻如宰夫，以 鳖为 羹，食之更足成病，岂充饥之可望乎？故仲景每云∶如此死者，医杀之也。

药有宜丸者，宜散者，宜水煮者，宜酒渍者，宜膏煎者，亦有一物兼宜者，亦有不可入汤酒者，并随药性，不得违越。

本说如此。又疾有宜服丸者，宜服散者，宜服汤者，宜服酒者，宜服膏煎者，亦兼参用，察病之源，以为其制耳。

凡欲治病，先察其源，先候病机。五脏未虚，六腑未竭，血脉未乱，精神未散，食药必活本说如此。案今自非明医，听声察色，至乎诊脉，孰能知未病之病乎？且未病之人，亦无肯自治。故桓侯怠于皮肤之微，以致骨髓之痼。非但识悟之为难，亦信受之弗易。仓公有言∶“病不肯服药，一死也；信巫不信医，二死也；轻身薄命，不能将慎，三死也。”夫病之所由来虽多，而皆关于邪。邪者不正之因，谓非人身之常理，风、寒、暑、湿，饥、饱、劳、佚，皆各是邪，非独鬼气疾厉者矣。人生气中，如鱼之在水，水浊则鱼瘦，气昏则人疾。邪气之伤人，最为深重。经络既受此气，传以入脏腑，脏腑随其虚实冷热，结以成病，病又相生，故流变遂广。精神者，本宅身为用。身既受邪，精神亦乱。神既乱矣，则鬼灵斯入，鬼力渐强，神守稍弱，岂得不至于死乎？古人譬之植杨，斯理当矣。但病亦别有先从鬼神来者，则宜以祈祷祛之，虽曰可祛，犹因药疗致益，李子豫赤丸之例是也。其药疗无益者，是则不可祛，晋景公膏肓之例是也。大都神鬼之害人多端，疾病之源唯一种，盖有轻重者尔。《真诰》言∶“常不能慎事上者，自致百 ，而怨咎于神灵；当风卧湿，反责他于失福，皆是痴人也。”云慎事上者，谓举动之事，必皆慎思；饮食、男女，最为百 之本。致使虚损内起，风湿外侵，以共成其害，如此岂得关于神明乎？唯当勤药治为理耳。

若毒药治病，先起如黍粟，病去即止，不去倍之，不去什之，取去为度。

本说如此。案盖谓单行一两种毒物，如巴豆、甘遂辈，不可便令至剂耳，依如经言。一物一毒，服一丸如细麻；二物一毒，服二丸如大麻；三物一毒，服三丸如小豆；四物一毒，服以数为丸。而毒中又有轻重，如野狼毒、钩吻，岂同附子、芫花辈耶？凡此之类，皆须量宜。

治寒以热药，治热以寒药，饮食不消以吐下药，鬼注蛊毒以毒药，痈、肿、疮、瘤以疮药本说如此。案今药性，一物兼主十余病者，取其偏长为本，复应观人之虚实补泻，男女老少，苦乐荣悴，乡壤风俗，并各不同。褚澄治寡妇、尼僧，异乎妻外家，此是达其性怀之所致也。

病在胸膈以上者，先食后服药。病在心腹以下者，先服药后食。病在四肢血脉者，宜空腹而在旦；病在骨髓者，宜饱满而在夜。

本说如此。案其非但药性之多方，节适早晚，复须修理。今方家所云∶先食、后食，盖此义也。先后二字，当作苏殿、胡豆之音，不得云苏田、胡苟音也。此正大反，多致疑或。

又有须酒服、饮服、温服、冷服、暖服。汤有疏、有数，煮汤有生、有熟，皆各有法，用者并应详宜之。

夫大病之主，有中风，伤寒，寒热，温疟，中恶，霍乱，大腹水肿，腹 ，下利，大小便不通，贲豚上气，咳逆，呕吐，黄胆，消渴，留饮，癖食，坚积，症瘕，惊邪，癫痫，鬼注，喉痹，齿痛，耳聋，目盲，金创， 折，痈肿，恶疮，痔 ，瘿瘤；男子五劳七伤，虚乏羸瘦；女子带下，崩中，血闭，阴蚀；虫蛇蛊毒所伤。此皆大略宗兆，其间变动枝叶，各依端绪以取之。

本说如此。案今药之所主，各只说病之一名。假今中风，中风乃数十种，伤寒证候，亦廿余条。更复就中求其例类，大体归其始终。以本性为根宗，然后配合诸证，以命药耳。病生之变，不可一概言之。所以医方千卷，犹未理尽。

春秋以前及和、缓之书蔑闻，道经略载扁鹊数法，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。至汉淳于意及华佗等方，今之所存者，亦皆修药性。张仲景一部，最为众方之祖宗，又悉依本草。但其善诊脉，明气候，以意消息之耳。至于刳肠剖臆，刮骨续筋之法，乃别术所得，非神农家事。

自晋世以来，有张苗、宫泰、刘德、史脱、靳邵、赵泉、李子豫等，一代良医。其贵胜阮德如、张茂先、裴逸民、皇甫士安，及江左葛稚川、蔡谟、殷渊源诸名人等，并亦研精药术。

宋有凡此诸人，各有所撰用方，观其指趣，莫非本草者。或时用别药，亦修其性度，非相逾越。

《范汪方》百余卷，及葛洪《肘后》，其中有细碎单行经用者，所谓出于阿卷是。或田舍试验之法，殊域异识之术。如藕皮散血，起自庖人。牵牛逐水，近出野老。饼店蒜齑，乃下蛇之药。路边地松，为金疮所秘。此盖天地间物，莫不为天地间用，触遇则会，非其主对矣。

颜光禄亦云∶诠三品药性，以本草为主。

道经、仙方、服食、断谷、延年、却老，乃至飞丹转石之奇，云腾羽化之妙，莫不以药导为先。用药之理，又一同本草，但制御之途，小异世法。犹如粱、肉，主于济命，华夷禽兽，皆共仰资。其为生理则同，其为性灵则异耳。大略所用不多，远至廿余物，或单行数种，便致大益，是其深练岁积。即本草所云久服之效，不如世人微觉便止。故能臻其所极，以致遐龄，岂但充体愈疾而已哉！今庸医处治，皆耻看本草，或倚约旧方，或闻人传说，或遇其所忆，便揽笔疏之，俄然戴面，以此表奇。其畏恶相反，故自寡昧，而药类违僻，分两参差，亦不以为疑脱。偶而值瘥，则自信方验；若旬月未瘳，则言病源深结，了不反求诸已，详思得失，虚构声称，多纳金帛，非唯在显宜责，固将居幽贻谴矣。其五经四部，军国礼服，若详用乖越者，正于事迹非宜耳。至于汤药，一物有谬，便性命及之。千乘之君，百金之长，何可不深思戒慎耶？许世子侍药不尝，招弑贼之辱；季孙馈药，仲尼未达，知药之不可轻信也。

晋时有一才情人，欲刊正《周易》及诸药方，先与祖纳共论，祖云∶“辩释经典，纵有异同，不足以伤风教，方药小小不达，便寿夭所由，则后人受弊不少，何可轻以裁断。”祖公此言，可谓仁识，足为水镜。《论语》云∶“人而无恒，不可以作巫、医。”明此二法，不得复患今承藉者，多恃炫名价，亦不能精心研解，虚传声美，闻风竞往，自有新学该明，而名称未播，贵胜以为始习，多不信用，委命虚名，谅可惜也。京邑诸人，皆尚声誉，不取实录。余祖世以来，务敦方药，本有《范汪方》一部，斟酌详用，多获其效。内护家门，旁及亲族。其有虚心告请者，不限贵贱，皆摩踵救之。凡所救活，数百千人。自余投缨宅岭，犹不忘此。日夜玩味，恒觉欣欣。今撰此三卷，并《效验方》五卷，又《补阙葛氏肘后》三卷。

盖欲永嗣善业，令诸子侄，弗敢失坠，可以辅身济物者，孰复是先。

今诸药采治之法，既并用见成，非能自掘，不复具论其事，唯合药须解节度，列之如下。

案诸药所生，皆的有境界。秦、汉以前，当言列国。今郡县之名，后人所改耳。自江东以来，小小杂药，多出近道，气势理，不及本邦。假令荆、益不通，则令用历阳当归，钱唐三建，岂得相似。所以治病不及往人者，亦当缘此故也。蜀药及北药，虽有去来，亦复非精者，又市人不解药性，唯尚形饰。上党人参，殆不复售；华阴细辛，弃之如芥。且各随世相竞，顺方切须，不能多备诸族，故往往遗漏。今之所存，二百许种耳。众医睹不识药，唯听市人，市人又不辨究，皆委采送之家。采送之家，传习治拙，真伪好恶莫测，所以有钟乳酢煮令白，细辛水渍使直，黄 蜜蒸为甜，当归酒洒取润，螵蛸胶着桑枝，蜈蚣朱足令赤。诸有此等，皆非事实，世用既久，转以成法，非复可改，末如之何，又依方分药，不量剥治。

如远志、牡丹，裁不收半；地黄、门冬，三分耗一。凡去皮除心之属，分两皆不复相应，病家唯依此用，不知更称。又王公贵胜，合药之日，悉付群下。其中好药贵石，无不窃遣。乃言紫石、丹砂吞出洗取，一片经数十过卖。诸有此等例，巧伪百端，皆非事实。虽复鉴检，初不能觉。以此治病，理难即效，斯并药家之盈虚，不得咎医人之浅拙也。

本草采药时月，皆在建寅岁首，则从汉太初后所记也。其根物多以二月、八月采者，谓春初津润始萌，未冲枝叶，势力淳浓故也。至秋则枝叶就枯，又归流于下。今即事验之，春宁宜早，秋宁宜晚，其花、实、茎、叶，乃各随其成熟耳。岁月亦有早晏，不必都依本文矣。

《经》说阴干者，谓就六甲阴中干之。依遁甲法，甲子旬阴中在癸酉，以药着酉地也。余谓不必然，正是不露日曝，于阴影处干之耳。所以亦有云曝干故也。若幸可两用，益当为善。

古秤唯有铢两，而无分名。今则以十黍为一铢，六铢为一分，四分成一两，十六两为一斤。

虽有子谷 黍之制，从来均之已久，正尔依此用之。但古秤皆复，今南秤是也。晋秤始后汉末以来，分一斤为二斤耳，一两为二两耳。金银丝绵，并与药同，无轻重矣。古方唯有仲景，而已涉今秤，若用古秤作汤，则水为殊少，故知非复秤，悉用今者尔。方有云分等者，非分两之分也，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。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，乃以意裁之。凡此之类，皆是丸散，丸散竟便依节度用之。汤酒中，无分等也。

凡散药有云刀圭者，十分方寸匕之一，准如梧子大也。方寸匕者，作匕正方一寸，抄散取不落为度。钱五匕者，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，亦令不落为度。一撮者，四刀圭也。十撮为一勺，十勺为一合。以药升分之者，谓药有虚实轻重，不得用斤两，则以升平之。药升合方寸作，上径一寸，下径六分，深八分。内散勿案抑，正尔微动令平调耳。而今人分药，多不复用此。

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，即今胡麻也，不必扁扁，但令较略大小相称耳。如黍粟亦然，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；如大麻者，即大麻子准三细麻也；如胡豆者，今青斑豆也，以二大麻子准之。如小豆者，今赤小豆也，粒有大小，以三大麻子准之。如大豆者，二小豆准之。如梧子者，以二大豆准之。一方寸匕散，蜜和得如梧子，准十丸为度。如弹丸及鸡子黄者，以十梧子准之。

凡汤酒膏药，旧方皆云 （敷汝反）咀（暴汝反）者，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，又使吹去细末，此于事殊不允；药有易碎、难碎，多末、少末，秤两则不复均，今皆细切之，较略令如咀者，差得无末，而粒片调和，于药力同出，无生熟也。

凡丸、散药，亦先细切曝燥乃捣之。又有各捣者，有合捣者，随方所言。其润湿药，如门冬、干地黄辈，皆先切曝，独捣令扁碎，更出细擘曝干。值阴雨，亦以微火烘之，既燥，小停冷仍捣之。

凡润湿药，燥皆大耗，当先增分两，须得屑乃秤为正。其汤酒中不须如此。

凡筛丸药，用重密绢令细，于蜜丸易成熟。若筛散草药，用轻疏绢，于酒服则不泥。其石药亦用细绢筛如丸者。凡筛丸、散药竟，皆更合于臼中，以杵研之数百过，视色理和同为佳。

凡汤酒膏中用诸石，皆细捣之如粟米，亦可以葛布筛令调，并以新绵别裹内中。其雄黄、朱凡煮汤，欲微火令小沸，其水数依方多少，大略廿两药，用水一斗，煮取四升，以此为率。然则利汤欲生，少水而多取；补汤欲熟，多水而少取。好详视之，所得宁令多少。用新布，两人以尺木绞之，澄去泥浊，纸覆令密。温汤勿令铛器中有水气，于热汤上煮令暖亦好。

服汤家小热易下，冷则呕涌。云分再服、三服者，要令力热势足相及。并视人之强羸，病之轻重，以为进退增减之，不必悉依方说。

凡渍药酒，皆须细切，生绢袋盛之，乃入酒密封，随寒暑日数，视其浓烈，便可沥出，不必待至酒尽也。滓可曝燥，微捣，更渍饮之；亦可作散服。

凡建中、肾沥诸补汤，滓合两剂，加水煮，竭饮之，亦敌一剂新药，贫人当依此，皆应先曝令燥。

凡合膏，初以苦酒渍取，令淹，溲浃后，不用多汁，密覆勿泄。云 时者，周时也，从今旦至明旦。亦有止一宿者。煮膏，当三上三下，以泄其焦势，令药味得出。上之使迎迎沸仍下之，下之取沸静乃上，宁欲小生。其中有薤白者，以两头微焦黄为候。有白芷、附子者，亦令小黄色也。猪肪勿令经水，腊月弥佳。绞膏亦以新布绞之。若是可服之膏，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。可摩之膏，膏滓即宜以薄病上，此盖贫野人欲兼尽其力。

凡膏中有雄黄、朱砂辈，皆别捣细研如面，须绞膏竟乃投中，以物疾搅，至于凝强，勿使沉聚在下不调也。有水银者，于凝膏中，研令消散。有胡粉亦尔。凡汤酒中用大黄，不须细锉。作汤者，先水渍，令淹浃，密覆一宿。明旦煮汤，临熟乃以纳中，又煮两三沸，便绞出，则力势猛，易得快利。丸散中用大黄，旧皆蒸，今不须尔。

凡汤中用麻黄，皆先别煮两三沸，掠去其沫，更益水如本数，乃纳余药，不尔令人烦。

麻黄皆折去节，令理通，寸锉之；有小草、瞿麦五分锉之；细辛、白前三分锉之；丸散膏中，则凡汤中用完物，皆擘破，干枣、枝子、括蒌子之类是也。用细核物亦打碎，山茱萸、五味、蕤核，决明之类是也。细华子物，正尔完用之，旋复花、菊花、地肤子、葵子之类是也。

米、麦、豆辈，亦完用之。诸虫先微炙，亦完煮之。唯螵蛸当中破之。生姜、夜干皆薄切。

芒硝、饴糖、阿胶皆须绞汤竟，纳汁中，更上火两三沸，烊尽乃服之。

凡用麦门冬，皆微润抽去心。杏仁、桃仁汤柔挞去皮。巴豆打破，剥皮，刮去心，不尔令人闷；石苇、辛夷刮去毛；鬼箭削取羽及皮；藜芦剔取根，微炙；枳实去其核，只用皮，亦炙之；椒去实，于铛器中微熬，令汗出，则有势力；矾石于瓦上若铁物中熬，令沸，汁尽即止，二 石皆黄土泥包，使燥，烧之半日，令势热而解散。犀角、羚羊角皆刮截作屑。诸齿骨并炙捣碎之。皂荚去皮子炙之。

凡汤、丸、散，用天雄、附子、乌头、乌喙、侧子，皆 灰火炮炙，令微坼，削去黑皮乃秤之。唯姜附子汤及膏酒中生用，亦削去皮乃秤，直理破作七八片，随其大小，但削除外黑尖处令尽。

凡汤、酒、膏、丸散，用半夏皆且完。以热汤洗去上滑，手 之，皮释随剥去，更复易汤洗之，令滑尽。不尔，戟人咽。旧方廿许过，今六七过便足。亦可直煮之，沸易水，如此三过，仍 洗毕便讫，随其大小破为细片，乃秤以入汤。若膏、酒、丸、散，皆须曝燥乃秤之也凡丸、散用胶，皆先炙，使通体沸起，燥乃可捣。有不沸处更炙之。丸方中用蜡皆烊，投少蜜中，搅调以和药。若用熟艾，先细擘，合诸药捣，令散；不可筛者，别捣内散中和之。

凡用蜜，皆先火上煎，料去其沫，令色微黄，则丸经久不坏。克之多少，随蜜精粗。凡丸、散用巴豆、杏仁、桃仁、葶苈、胡麻诸有膏脂药，皆先熬黄黑，别捣令如膏。指 视泯泯尔，乃以向成散，稍稍下臼中，合研捣，令消散，乃复都以轻疏绢筛度之，须尽，又纳臼中，依法治数百杵也。汤膏中用，亦有熬之者，虽生并捣破。

凡用桂、浓朴、杜仲、秦皮、木兰辈，皆削去上虚软甲错，取里有味者秤之。茯苓、猪苓削除去黑皮。牡丹、巴戟天、远志、野葛等，皆捶破去心。紫菀洗去土皆毕，乃秤之。薤白、葱白除青令尽。莽草、石南草、茵芋、泽兰剔取叶及嫩茎，去大枝。鬼臼、黄连皆除根毛。蜀椒去闭口者及目熬之。

凡野狼毒、枳实、橘皮、半夏、麻黄、吴茱萸，皆欲得陈久者。其余唯须新精。

凡方云巴豆如千枚者，粒有大小，当先去心皮竟，秤之。以一分准十六枚。附子、乌头如干枚者，去皮竟，以半两准一枚。枳实如干枚者，去核竟。以一分准二枚。橘皮一分准三枚。枣有大小，以三枚准一两。云干姜一累者，以重一两为正。

凡方云半夏一升者，洗竟，秤五两为正。云某子一升者，其子各有虚实轻重。不可通以秤准。皆取平升为正。椒一升，三两为正；吴茱萸一升，五两为正；菟丝子一升，九两为正；

凡方云用桂一尺者，削去皮竟，重半两为正。甘草一尺者，重二两为正。凡方云某草一束者，以重三两为正。云一把者，重二两为正。凡方云蜜一斤者，有七合。猪膏一斤者，有一升二合。

上合药分剂料治法。

又案诸药，一种虽主数病，而性理亦有偏着。立方之日，或致疑混，复恐单行径用，赴急抄撮，不必皆得研究。今宜指抄病源所主药名，仍可于此处治，若欲的寻，亦兼易解。其甘苦之味可略，有毒无毒易知，唯冷热须明。今以朱点为热，墨点为冷，无点者是平，以省于烦注也。其有不入汤酒者，亦条于后也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