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备急千金要方 · 论合和第七

- 书：[备急千金要方](https://aibookbar.cn/classics/bei-ji-qian-jin-yao-fang)（孙思邈 · 唐·永微三年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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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论合和第七

问曰∶凡合和汤药，治诸草石虫兽，用水升数消杀之法则云何？答曰∶凡草有根、茎、枝、叶、皮、骨、花、实，诸虫有毛、翅、皮、甲、头、足、尾、骨之属，有须烧炼炮炙，生熟有定，一如后法。顺方者福，逆之者殃。或须皮去肉，或去皮须肉，或须根茎，或须花实。根据方炼治，极令净洁，然后升合称两，勿令参差，药有相生相杀，气力有强有弱，君臣相理，佐使相持，若不广通诸经，则不知有好有恶。或医自以意加减，不根据方分，使诸草石强弱相欺，入人腹中不能治病，更加斗争，草石相反，使人迷乱，力甚刀剑。若调和得所，虽未能治病，犹得安利五脏，于病无所增剧。例曰∶诸经方用药，所有熬炼节度，皆脚注之。

今方则不然，于此篇具条之，更不烦方下别注也。

凡药治择熬炮讫，然后称之以充用，不得生称。

凡用石药及玉，皆碎如米粒，绵裹纳汤酒中。

凡钟乳等诸石，以玉槌水研，三日三夜，漂炼务令极细。

凡银屑，以水银和成泥。

凡 石、赤泥团之，入火半日，乃熟可用，仍不得过之。不炼，生入药，使人破心肝。

凡朴硝、矾石，烧令汁尽，乃入丸散。芒硝、朴硝，皆绞汤讫，纳汁中，更上火两三沸，烊尽凡汤中用丹砂、雄黄者，熟末如粉，临服纳汤中，搅令调和服之。

凡汤中用完物，皆擘破，干枣、栀子之类是也。用细核物，亦打碎，山茱萸、五味子、蕤核、决明子之类是也。细花子物，正尔完用之，旋复花、菊花、地肤子、葵子之类是也。

米麦豆辈，亦完用之。

凡橘皮、吴茱萸、菽等，入汤不 咀。

凡诸果实仁，皆去尖及双仁者，汤揉挞去皮，仍切之。用栀子者去皮，用蒲黄者汤成下。

凡麦门冬、生姜入汤，皆切。三捣三绞，取汁，汤成去滓下之，煮五六沸，根据如升数，不可共药煮之。一法薄切用。

凡麦门冬，皆微润，抽去心。

凡麻黄，去节，先别煮两三沸，掠去沫，更益水如本数，乃纳余药，不尔令人烦。寸斩之，小草、瞿麦五分斩之，细辛、白前三分斩之，膏中细锉也。

凡牛膝、石斛等，入汤酒拍碎用之。石斛入丸散者，先以砧槌极打令碎，乃入臼，不尔捣不熟，入酒亦然。

凡桂、浓朴、杜仲、秦皮、木兰辈，皆削去上虚软甲错，取里有味者称之。茯苓、猪苓削去黑皮，牡丹、巴戟天、远志、野葛等皆捶破去心，紫菀洗去土，曝干乃称之。薤白、葱白，除青令尽。莽草、石南、茵芋、泽兰剔取叶及嫩茎，去大枝。鬼臼、黄连皆除根毛。石苇拭去毛。辛夷去毛及心。蜀椒去闭口者及目。用大枣、乌梅皆去核。用鬼凡茯苓、芍药，补药须白者，泻药须赤者。

凡菟丝子，暖汤淘汰去沙土，干漉，暖酒渍，经一宿，漉出，曝微白捣之。不尽者更以酒渍，经三五日乃出，更晒，微干捣之，须臾悉尽，极易碎。

凡用甘草、浓朴、枳实、石南、茵芋、藜芦、皂荚之类皆炙之。而枳实去穣，藜芦去头，皂荚去皮子。

凡用椒实，微熬令汗出，则有势力。

凡汤丸散，用天雄、附子、乌头、乌喙、侧子，皆 灰炮，令微拆，削去黑皮乃称之。

惟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，亦削去皮乃称之，直理破作七八片。

凡半夏，热汤洗去上滑，一云十洗四破，乃称之，以入汤。若膏酒丸散皆 灰炮之。

凡巴豆去皮心膜，熬令紫色。桃仁、杏仁、葶苈、胡麻，诸有脂膏药，皆熬黄黑，别捣，令如膏，指 视泯泯尔，乃以向成散，稍稍下臼中，合研捣，令消散，乃复都以轻绢 之，须尽，又纳臼中，根据法捣数百杵也。汤膏中虽有生用者，并捣破。

凡用麦 、曲末、大豆黄卷、泽兰、芜荑皆微炒。干漆炒，令烟断。用乌梅入丸散者熬之。用熟艾者先炒细擘，合诸药捣，令细散，不可筛者，纳散中和之。

凡用诸毛羽齿牙蹄甲龟鳖鲮鲤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，蛇蜕皮微炙。

凡用斑蝥等诸虫，皆去足翅，微熬，用桑螵蛸中破炙之，牡蛎熬，令黄色，僵蚕、蜂房微炒之。

凡汤中用麝香、犀角、鹿角、羚羊角、牛黄、须末如粉，临服纳汤中搅，令调和服之。

凡丸散用胶，先炙，使通体沸起燥，乃可捣，有不沸处更炙之。断下汤直尔用之，勿炙。诸汤中用阿胶，皆绞汤毕，纳汁中更上火两三沸，令烊。

凡用蜜，先火煎，掠去沫，令色微黄，则丸经久不坏，掠之多少，随蜜精粗，遂至大稠，于丸弥佳。

凡丸中用蜡，烊投少蜜中，搅调以和药。

凡汤中用饴糖。皆汤成下，诸汤用酒者，皆临熟下之。

凡药有宜丸者、宜散者、宜汤者、宜酒渍者、宜膏煎者，亦有一物兼宜者，亦有不入汤酒者，并随药性，不得违之。其不宜汤酒者列之如下∶朱砂（熟入汤） 雌黄 云母 阳起石（入酒） 矾石（入酒） 硫黄（入酒） 钟乳（入酒）

孔公孽（入酒） 石（入酒） 银屑 白垩 铜镜鼻 胡粉 铅丹 卤咸（入酒） 锻石（入酒）

藜灰上石类一十七种。

野葛 野狼毒 毒公 鬼臼 莽草 蒴 （入酒） 巴豆 踯躅（入酒） 皂荚（入酒）

菌葳（入酒） 薇衔（入酒） 白芨 牡蒙 飞廉 蛇衔 占斯 辛夷 石南（入酒） 楝实 虎杖（入酒单渍） 虎掌 蓄根 羊桃（入酒） 麻勃 苦瓠 瓜蒂 陟厘 野狼跋子（入酒） 云实 槐子（入酒） 地肤子 蛇床子（入酒） 青葙子 茺蔚子 王不留行 菥 子 菟丝子（入酒）

上草木之类四十八种。

蜂子 蜜蜡 白马茎 狗阴 雀卵 鸡子 雄鹊 伏翼 鼠妇 樗鸡 萤火 KT僵蚕 蜈蚣 蜥蜴 斑蝥 芫青 亭长 蛇胆 虻虫 蜚蠊 蝼蛄 马刀 赭魁 虾蟆皮生鼠 生龟（入酒） 蜗牛 诸鸟兽（入酒） 虫鱼膏 骨髓 胆血 屎溺上虫兽之类二十九种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，今则以十黍为一铢，六铢为一分，四分为一两，十六两为一斤。此则神农之秤也。吴人以二两为一两，隋人以三两为一两，今根据四分为一两称为定。方家凡云等分者，皆是丸散，随病轻重，所须多少，无定铢两，三种五种，皆悉分两同等耳。

凡丸散云若干分两者，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，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。假令日服三方寸匕，须瘥止，是三五两药耳。凡散药有云刀圭者，十分方寸匕之一，准如桐子大也。方寸匕者，作匕正方一寸，抄散取不落为度。钱匕者，以大钱上全抄之。若云半钱匕者，则是一钱抄取一边尔，并用五铢钱也。钱五匕者，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，亦令不落为度。一撮者，四刀圭也，十撮为一勺，两勺为一合。以药升分之者，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，则以升平之。药升方作上径一寸，下径六分，深八分，纳散药，勿按抑之，正尔微动令平调耳。今人分药不复用此。

凡丸药，有云如细麻大者，即胡麻也。不必扁扁，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。如黍粟者亦然。

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。如麻子者，即今大麻子，准三细麻也。如胡豆者，今青斑豆也，以二大麻子准之。如小豆者，今赤小豆也，粒有大小，以三大麻子准之。如大豆者，以二小豆准之。如梧桐子者，以二大豆准之。一方寸匕散，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为定。如弹丸及鸡子黄者，以十梧桐子准之。

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，粒有大小，当先去心皮乃称之，以一分准十六枚。附子、乌头若干枚者，去皮毕，以半两准一枚。枳实若干枚者，去穣毕，以一分准二枚。橘皮一分准三枚。

枣有大小，以三枚准一两。云干姜一累者，以半两为正（《本草》云一两为正）。凡方云一升者，洗毕，称五两为正。椒一升，三两为正。吴茱萸一升，五两为正。菟丝子一升，九两为正。 子一升，四两为正。蛇床子一升，三两半为正。地肤子一升，四两为正。此其不同也。云某子一升者，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称准，皆取平升为正。

凡方云桂一尺者，削去皮毕，重半两为正。甘草一尺者，重二两为正。云某草一束者，重三两为正。一把者，重二两为正。

凡云蜜一斤者，有七合。猪膏一斤者，一升二合。

凡汤酒膏药，旧方皆云 咀者，谓称毕，捣之如大豆。又使吹去细末，此于事殊不允当。药有易碎难碎，多末少末，称两则不复均平，今皆细切之较略，令如 咀者，乃得无末而片粒调和也。凡云末之者谓捣筛如法也。

凡丸散，先细切曝燥乃捣之，有各捣者，有合捣者，并随方所言。其润湿药如天门冬、干地黄辈，皆先切曝干，独捣，令偏碎，更出细擘，曝干。若值阴雨，可微火烘之，既燥小停冷乃捣之。

凡湿药，燥皆大耗，当先增分两，须得屑乃称之为正。其汤酒中不须如凡筛丸药，用重密绢，令细，于蜜丸即易熟。若筛散草药，用轻疏绢，于酒中服即不泥。其石药亦用细绢筛，令如丸药者。

凡筛丸散药毕，皆更合于臼中，以杵捣之数百过，视其色理和同为佳。

凡煮汤，当取井华水，极令净洁，升斗分量勿使多少，煮之调和，候火用心，一如炼法。

凡煮汤，用微火，令小沸，其水数根据方多少，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，煮取四升，以此为率。皆绞去滓而后酌量也。然则利汤欲生，少水而多取汁者，为病须快利，是以少水而多取汁。补汤欲熟，多水而少取汁者，为病须补益，是以多水而少取汁，好详视之，不得令水多少。汤熟，用新布，两人以尺木绞之，澄去 浊。分再服、三服者，第二、第三服以纸覆，令密，勿令泄气。欲服，以铜器于热汤上暖之，勿令器中有水气。

凡渍药酒，皆须切细，生绢袋盛之，乃入酒密封。随寒暑日数，视其浓烈，便可漉出，不必待至酒尽也。滓可曝燥，微捣，更渍饮之，亦可散服。

凡建中、肾沥诸补汤滓，合两剂加水煮竭，饮之亦敌一剂新药。贫人当根据此用。皆应先曝令燥也。

凡合膏，先以苦酒渍，令淹浃，不用多汁，密覆勿泄。云 时者，周时也。从今旦至明旦，亦有止一宿。煮膏当三上三下，以泄其药势，令药味得出，上之使匝匝沸，乃下之，取沸静，良久乃止。宁欲小生，其中有薤白者，以两头微焦黄为候，有白芷、附子者，亦令小黄色为度。猪肪皆勿令经水，腊月者弥佳。绞膏亦以新布绞之。若是可服之膏，膏滓亦堪酒煮饮之。可摩之膏，膏滓则宜以敷病上，此盖欲兼尽其药力故也。

凡膏中有雄黄、朱砂辈，皆别捣细研如面，须绞膏毕乃投中，以物疾搅至于凝强，勿使沉聚在下不调也。有水银者，于凝膏中研，令消散，胡粉亦尔。

凡捣药法，烧香洒扫净洁，不得杂语喧呼，当使童子捣之，务令细熟，杵数可至千万，杵过多为佳。

凡合肾气薯蓣及诸大补五石大麝香丸、金牙散、大酒煎膏等，合时煎时，并勿令妇人、小儿、产母、丧孝、痼疾，六根不具足人及鸡犬六畜等见之，大忌，切宜慎之。其续命汤、麻黄等诸小汤不在禁忌之限。比来田野下里家因市得药，随便市上雇人捣合，非止诸不如法。

至于石斛、菟丝子等难捣之药，费人功力，赁作捣者隐主悉盗弃之。又为尘埃秽气入药中，罗筛粗恶随风飘扬，众口尝之，众鼻嗅之，药之精气，一切都尽，与朽木不殊。又复服饵，不能尽如法，服尽之后，反加虚损，遂谤医者，处方不效，夫如此者，非医之咎，自缘发意甚误，宜熟思之。
